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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资源型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较为混乱,严重滞后于当代旅游的发展,呈现出多头管理、政(事)企不分、经费不足等状况。本文试图打破对公共资源型旅游景区传统的划分方法,分析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按管理机构的单位性质将之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型、混合型.行政型旅游景区,并结合“委托代理理论”,探讨解决多头管理、政(事)企不分等当前面临困难的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