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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通过分析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缅甸岁月》中主人公弗洛里的矛盾心理及行为,探析了弗洛里悲剧命运的必然性。小说中,弗洛里游离在主流文化与“他者”(此处参考后殖民理论中“他者”的概念:殖民地人民被称为“他者”)之间,但他的游离遭到了同胞的排斥,甚至被同胞贴上了“他者”的标签;土著也没有接受弗洛里,不论弗洛里表现如何,在土著眼里他始终都是主流文化的一员。作为一个在两种文化里都找不到身份认同的人,很难在两种文化中间艰难求生,因此他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
关键词:《缅甸岁月》 约翰·弗洛里 主流文化 “他者” 悲剧必然性
一.引言
《缅甸岁月》(Burmese Days)是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1950)的第一部小说,该小说是根据奥威尔在1922年至1927年间在缅甸任职大英帝国警察的真实经历为背景创作。《缅甸岁月》中,奥威尔用生动形象、幽默风趣的语言,给读者呈现了他敏锐的政治洞察力以及他的人道主义情怀,这部小说被誉为“20世纪英国作家创作的最重要的反帝国主义小说之一”(Newsinger,1999:89)[1]。在1946年的一封信里,奥威尔说到:“小说中的细节描写可能不是很准确、很公正,但是我确实是在陈述我的所见所闻”(Emma, 2009:5)[2]。《缅甸岁月》真实地描述了当时缅甸的风景与人文、大英帝国对当时殖民地人民的所作所为以及奥威尔的沉思与冥想,正如哈蒙德所认为,“《缅甸岁月》是成熟而又成功的小说,很难理解这是奥威尔发表的第一部作品。”(Hammond,1982:89)[3]
故事发生在缅甸一个名为皎塔达的小镇上,主人公弗洛里是一位来自英国的木材商,与其他驻扎在缅甸的英国官员一样,弗洛里整天无所事事,空虚寂寞,只能整日在欧洲人俱乐部买醉聊天。跟其他英国官员不一样的是,弗洛里认同并欣赏缅甸文化,他深知大英帝国在殖民地表现出的丑恶嘴脸,但由于他自身性格和社会环境原因,他不能也不敢有所作为。小说中,弗洛里既不能真正地融入缅甸当地文化,又没有与当地英国官员行径一致,始终找不到自己的文化身份认同,最后选择开枪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二.《缅甸岁月》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缅甸岁月》的研究主要关涉身份认同和东方主义,东方主义是研究奥威尔《缅甸岁月》的基石,“东方主义和他者以及身份认同贯穿了小说的始终。”(S.R Moosavinia,等2011:103-113)[4]国内对《缅甸岁月》的研究,主要以后殖民主义为基调,许淑芳(2010:111-113)[5]将主人公弗洛里的胎记与殖民话语相联系,揭示殖民话语对人们的规训作用。陈兵、陈璟鸿(2015:87-91)[6]从身份认同方面对《缅甸岁月》进行探析,认为弗洛里的命运之所以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他对自己身份的失败表演,弗洛里最终没能找到自己的身份定位,最后命运以悲剧收场。
国内外对《缅甸岁月》的研究尚有待深入,《缅甸岁月》中译版译者张旸对“悲剧的必然性”持怀疑态度,他不认为弗洛里性格中的懦弱导致了他的“必然悲剧”,也不认为他的悲剧有“社会必然性”。(郝爽,2015:345)[7]
纵观整部作品,弗洛里的悲剧有其必然性。作者在开篇描写弗洛里住处时暗示了,弗洛里跟其他白人不同。弗洛里之所以会徘徊在主流与“他者”之间也是因为他自我矛盾的心理作祟,弗洛里的内心非常同情土著,但碍于身份和文化背景使他并不能完全或不敢完全表达自己内心思想。因此,弗洛里的悲剧既有社会必然性,又有自身必然性。首先,社会的大环境使得弗洛里既不敢脱离自己大英帝国的民族文化,也不能融入缅甸文化,这就导致了弗洛里找不到身份认同。找不到身份认同的人,很难在任何一种异质文化里被认可和被接受,这就注定了弗洛里是个文化上孤独者。其次,弗洛里表现出的矛盾且自卑的心理也暗示了他的悲剧命运的必然性。弗洛里一方面厌恶当时英国在缅甸的殖民统治,不屑与他的白人同胞为伍,另一方面又理所当然地享受殖民统治以及白人身份给他带来的种种利益。再次,小说中提及弗洛里的胎记,暗示了弗洛里因胎记而一直存有的急需被大环境认可的自卑心理。找不到身份认同,內心深处的孤独得不到缓解,弗洛里预感到未来只是腐败堕落、荒废生命、徒劳无果,最终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悲剧性的一生。
三.主流文化中的“他者”
弗洛里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作为一个白人,他在白人同胞那里找不到自我的身份认同。找不到身份认同主要是因为,弗洛里一方面被自己的白人同胞所排斥,另一方面,弗洛里自己主动选择远离白人同胞。小说中开篇,对弗洛里住处的描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表明了弗洛里边缘人的身份,“弗洛里的房子在山顶的练兵场上,就在丛林边缘的不远处。从他家大门开始,整个地势急转为下坡……在你眼前的就是这个镇子真正的中心了”。(奥威尔,2015:16-17)[8]此处的“边缘”不仅仅表达地理概念,更含有象征意义:一方面它标志着弗洛里边缘化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它的位置是弗洛里自主选择的结果,因此也表明了弗洛里的一种生活态度。(陈兵、陈璟鸿,2015:89)小说描写的弗洛里的住处在丛林边缘,从弗洛里的家里可以俯瞰整个皎塔达小镇。这一描写既暗示了弗洛里与当地英国白人老爷们的格格不入,同时也预示着他不可能真正地融入缅甸文化。在缅甸经商的这些年,弗洛里看清了小镇上英国白人伪善的面目,在跟维拉斯瓦米医生聊天时,弗洛里直言不讳地指出大英帝国的伪善面目。“哼,当然,我们装作是来这里帮助我们的黑人兄弟脱贫的,但其实是来这里抢劫的……我们从来没教过印度人一种有用的手艺。不敢啊,怕给本地工业带来竞争。我们甚至已近摧毁了不少工业。”(奥威尔,2015:44-45)白人老爷们表面上鼓吹着是他们给落后的殖民地带来了文明与进步,殖民地的人民应该心存感激。但实际上,对殖民地展开剥削和掠夺的也正是他们白人殖民者。因此,弗洛里选择远离镇子上的英国白人,住在丛林边缘,不与他们为伍,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弗洛里主观上把自己定义为英国主流文化中的“他者”。弗洛里在小镇上并不是很合群,尽管他也参加小镇上白人老爷们的活动,他去俱乐部喝酒、打网球,弗洛里始终都没有真正地跟自己的白人同胞一起去排挤当地人。在参与俱乐部讨论时,弗洛里总是沉默寡言,当麦格雷戈先生按照上级指示说明要推荐一名当地人进入俱乐部时,俱乐部的成员们埃里斯、马克斯韦尔以及韦斯特菲尔德等人在发表激烈的反对言论时,弗洛里却沉默不语,“弗洛里刚刚一直没说话。虽然他本性并不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但他很少参与俱乐部的谈话”。(奥威尔,2015:23)弗洛里的沉默寡言在他的白人同胞们看来是不合群、甚至是同情殖民地人民的表现。俱乐部的白人都觉得弗洛里是个奇怪的、并且有逆反思想的人。弗洛里经常维护殖民地的人民,在俱乐部他无声地反对白人的言行举止。弗洛里在俱乐部以及白人族胞面前的表现无疑让他自己更加陷入了“他者”的行列,尽管弗洛里在人种身份上是个白人,但思想上他已经与自己的白人同胞分道扬镳。小说中不止一次地写到弗洛里很喜欢殖民地的人民和文化,他并不像其他的白人同胞那样以傲慢、趾高气昂的态度去对待殖民地的人民。弗洛里对殖民地人民和文化、甚至是语言的好感,是当地白人老爷最理解不了的方面,弗洛里甚至还与当地黑人医生成为了亲密的朋友。在白人老爷们看来,殖民地的人民天生就比欧洲白人低劣一等,他们是低等民族,服务与服从于白人老爷们是他们的无上光荣,跟缅甸当地人做朋友,甚至是同情他们都是有失身份的体现。弗洛里对待殖民地人民的态度无疑让俱乐部的白人老爷们产生不满,从而无形中对弗洛里产生抵触心理。在俱乐部就是否推荐一名土著成为俱乐部的一员时,大家都在发表激烈的言论反对土著的加入,唯有弗洛里默不作声,没有提出任何抵制土著的言论。“弗洛里把椅子往后一推,站了起来。心想:坚决不能,实在不能……不,这个话题决不能再讨论下去了!他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房间,不然他一定会发疯,开始乱砸家具,往画上扔酒瓶子。”(奥威尔,2015:34)弗洛里从来都没有在俱乐部公开地表示过或是发表过有关抵制土著的言论,他总是以沉默不语来表达他对俱乐部成员对待土著态度上的不满。 弗洛里的不合群、主动把自己归类到“他者”的行列,还体现在他对待缅甸文化和语言的态度上。对于白人老爷们来说,语言也是身份象征之一。驻扎在缅甸的白人老爷们是不屑学当地语言的,他们所了解的当地语仅限于一些必要的日常用语。而弗洛里不同,他热爱并且欣赏当地文化和语言。他使用当地语跟土著们沟通,并且不会认为使用当地语是有失身份的体现。白人女孩伊丽莎白去到缅甸之后,弗洛里带着伊丽莎白参加当地节日庆典。在集市上看到土著女孩的舞蹈表演时,弗洛里对舞者和舞蹈心怀敬畏,并极力向伊丽莎白表达自己的内心感想:“我知道你会对此感兴趣的,这才带你来这儿……但当你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舞蹈背后又传承了什么样的艺术,多少个世纪的文化啊……你观赏她的表演时,你会看到……锡袍王的宫殿……”。(奥威尔,2015:121)弗洛里希望伊丽莎白能够与他心灵契合,他幻想伊丽莎白能够跟他一样喜欢当地文化、亲近土著。然而,伊丽莎白是个典型的英国女孩,她在意自己的白人身份,虚荣且虚伪,她本质上与驻扎在当地的白人老爷们相差无几。“伊丽莎白观看舞蹈时百感交集,有惊愕,有厌烦,还有种近乎恐惧的感觉”。(奥威尔,2015:120)伊丽莎白理解不了为什么弗洛里会去亲近土著并且欣赏当地文化。弗洛里自己并不认为自己是个有逆反思想的人,他亲近土著,了解当地文化等等,这些反而让他在同胞面前有一种心理和道德上的优越感。他厌恶白人同胞们对土著的所作所为,痛恨他们的世俗与无知。从很大程度上,弗洛里是非常享受自己做为“他者”的身份的。尽管白人老爷们,甚至是弗洛里自己,已经把弗洛里当做主流文化中的“他者”,但是缅甸土著人民并没有把弗洛里当做“自己人”。在土著眼里,弗洛里永远都被当做身份尊贵的白人老爷。
四.“他者”眼中的主流文化
弗洛里命运注定悲剧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始终不能融入缅甸当地文化,缅甸人眼中弗洛里的白人老爷身份是很难被忽视的。首先,当地人的民族意识很强烈,他们都被迫有一种殖民者生来就比他们土著高人一等的认知。弗洛里恰巧是殖民者中的一员,在当地人心里,弗洛里理所当然是不可能成为他们同類的。其次,从小受到本国文化的熏陶以及白人老爷身份,以及由此带给弗洛里的好处与方便,让弗洛里无意识地展现出了白人老爷的特质。
弗洛里主动选择远离自己的白人同胞,而与当地人友好相处,“弗洛里聊起‘土著’,他几乎总是向着他们说话。”(奥威尔,2015:138)弗洛里跟当地医生维拉斯瓦米成为好朋友,“毕竟医生是他的朋友,没错,几乎是他在缅甸唯一的朋友”(奥威尔,2015:53)这一系列的举动并没有让当地人把他视作“自己人”。维拉斯瓦米医生是弗洛里的在胶塔达最好的朋友,但在这份友谊当中,弗洛里和维斯拉瓦米的地位和身份是不平等的,并不是说,弗洛里把自己定位为身份尊贵的白人老爷,而是维拉斯瓦米医生无形中对弗洛里的恭敬,让他们之间始终都存在着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陌生感与疏离感。在他们的谈话中,医生总是无意识地暗示自己与弗洛里的身份差距,下意识地把弗洛里当做白人老爷。弗洛里从俱乐部返回之后,在医生家里跟医生聊天讨论白人老爷们的虚伪与大英帝国的伪善时,医生感到诚惶诚恐,甚至理解不了弗洛里为什么会责骂自己的同胞和国家。
维拉斯瓦米医生是个缅甸人,但他却比英国人还英国人。(王卫东,2002:78)[9]医生与弗洛里讨论时,大多时候是不同意弗洛里批评大英帝国以及指责自己白人同胞的观点的。在维拉斯瓦米看来,是英国人给他们落后的国家带来了文明与进步,白人老爷自然而然地是值得尊敬的,而弗洛里跟俱乐部的其他白人老爷一样,生来就是高人一等的:“弗洛里先生,您怎么就能装作自己不是天生就比这种货色高一等呢?”。(奥威尔,2015:49)尽管已经跟弗洛里成为了好朋友,但医生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归为劣等的一员,能够跟弗洛里成为朋友是医生莫大的荣幸。“别人都知道您是我的朋友,单单这个事实就已经给我带来您想象不到的好处啦……每次有人看见您来我家,水银就会上升半个刻度”。(奥威尔,2015:53)医生称呼弗洛里为“您”,可见维拉斯瓦米医生对弗洛里的尊敬与敬重。连弗洛里最好的朋友维拉斯瓦米医生都不能把弗洛里当做等同者,更何况皎塔达的当地居民呢。去打猎的时候,村长在自家盛情款待了弗洛里和伊丽莎白。与伊丽莎白嫌弃的姿态相比,弗洛里算是很好相处的白人老爷了。“屋里一阵混乱,然后村长,年轻人和几个女人拖出了两把椅子,椅子是经过特别装饰的……很显然,他们早已在屋里为欧洲人准备了双人宝座……村长有些尴尬,擦了擦鼻子。他转向弗洛里,问他这位年轻的德钦玛是否需要在茶中加牛奶。……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茶……而弗洛里靠着阳台的栏杆,装作在抽村长给的方头雪茄。”(奥威尔,2015:188-189)尽管弗洛里表现得跟其他白人老爷不一样,大家对他还是既疏远又尊敬。就算弗洛里的行为处事表现得跟当地人相差无几,弗洛里也还是很难融入当地文化的。弗洛里从小接受的教育和文化熏陶,无形中就会影响他的言行举止,他身上始终都存在着白人老爷的特质。缅甸女孩玛拉美是弗洛里的情人,但对于弗洛里来说,玛拉美只是他花钱买来的宠物。在家里,玛拉美跟其他仆人一样称弗洛里为老爷,甚至弗洛里还给她立了很多规矩。“玛拉美在门口把红漆凉鞋一甩,走进房间。她拥有一项特权,就是可以来和弗洛里一起喝茶,但不能留下用餐,也不能在老爷面前穿凉鞋”。(奥威尔,2015:58)在弗洛里看来,他让玛拉美跟他一起喝茶已经算是一项特权了,弗洛里潜意识里还是把自己当成了白人老爷,把玛拉美当做是奴隶或者是仆人。弗洛里对玛拉美说话也异常粗鄙,玛拉美只是他泄欲的工具。“从这儿滚出去!我叫你走。完事儿后我不想看见你。……你可不就是妓女吗?滚吧。”(奥威尔,2015:61-62)在弗洛里遇见白人女孩伊丽莎白后,他对玛拉美的态度变得更加恶劣。小说中写道“一个皮肤白皙,就像是苹果花;另一个肤色暗沉,打扮花哨……弗洛里想到自己之前从未察觉玛拉美的脸竟如此之黑,她瘦小、僵硬的身体看上去竟如此之怪,就像军人的身体一样笔直,除了臀部像花瓶一样的突起外,没有丝毫曲线。”(奥威尔,2015:99)对比弗洛里对待伊丽莎白和玛拉美的看法,弗洛里在看待两名女性时,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白人老爷,对这个缅甸女孩玛拉美产生了偏见。弗洛里对待玛拉美的态度无形中表露了他隐藏的白人老爷本性——自私、伪善、对土著存有偏见。由此可看出,在弗洛里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一个民族意识很强烈的自我。这种意识驱使着他把自己当做优等民族即“主人”,而玛拉美和其他家里的仆人都是他的财产,他们属于天生的劣等民族。正是他无意识中表现出的民族意识,让他不能成功地融入当地居民与文化。 五.主动游离在主流文化与“他者”之间
弗洛里既没有彻底远离他的白人同胞,又没有融入当地文化,完全是他自主选择的结果。弗洛里主动选择了一种阈限性生活方式———非此非彼、即此即彼,由此他可以左右逢源,在种族、文化和阶级的边缘和夹缝中自由游走。(陈兵、陈璟鸿,2015:89)[10]弗洛里同情缅甸人,不耻同胞们对缅甸人的所作所为,他尊重缅甸人并且热爱缅甸文化与习俗,正是这一点让弗洛里受到了缅甸人民的尊重与爱戴。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不被大环境所污染,弗洛里选择远离同胞。弗洛里远离同胞并不意味着完全与同胞和自己的民族断绝关系,这也是弗洛里不能真正融入缅甸文化的原因之一。弗洛里在俱乐部投票推举一个土著入会时,不敢正面支持维斯拉瓦米医生,不敢正面与他的白人同胞发生争执。与此同时,弗洛里“也签署了这张当众羞辱自己朋友的公告。他之前做过上千回这种事情,理由一如既往,那就是他缺乏拒绝别人所需要的那一星半点的勇气。……一想到吵架,他就畏缩了;……不能这样!还是侮辱自己的朋友来的更容易些,虽然他心知肚明,他的朋友一定会听说此事。”(奥威尔,2015:72)弗洛里缺乏的不是拒绝的勇气,而是与同胞撕破脸的勇气,他害怕完全脱离自己的同胞,因此,在真正需要他站出来为土著发声时,他不敢真的有所作为。为了既可以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又不与自己的大世界脱轨,弗洛里选择了作为边缘人,游离在同胞与当地人之间。但是,弗洛里的内心是非常希望得到身份认同的,这主要归因于弗洛里脸上的胎记。弗洛里小的时候因为脸上的胎记被同学排挤欺负,同学都叫弗洛里“猴屁屁”。因此,胎记一直都是弗洛里心理的阴影,也是弗洛里不敢跟同胞唱反调的根源。“弗洛里来缅甸十五年了,在这里,必须学会避免跟大家的观点唱反调。但他这个毛病早就有了,自打娘胎里就有了,自打老天爷让他脸上长了个青黑色胎记起就有了。”(奥威尔,2015:72-73)弗洛里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怎么虚伪地跟周围的打成一片,让大家认可自己。“但弗洛里很快就摆脱了“猴屁屁”这个外号。他会撒谎,足球踢得很好,这是要在学校混好的两个必要条件……对弗洛里来说,这是性格形成时期。”(奥威尔,2015:73)弗洛里由于胎记带来的自卑感使得他不敢与同胞抗衡,在土著周边也得不到认同,使得弗洛里在两种文化中的存在感大大降低。美国存在心理学家罗洛·梅(2011:69)[11]认为,一个人的存在感越强,个人自由选择的范围就越大,人对自己命运的控制能力就越强。反之,当一个人丧失了存在感,意识不到自我的价值,就会听命他人,不能自由地选择和决定自己的未来,过多地将自己束缚在狭小的自我世界内,缺乏正常交往就会导致心理疾病。弗洛里没有听命于他人,他把自己束缚在自己的狭小世界中,因此当他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遭遇了自己难以克服的困难挫折时,他选择了自我结束生命,以此解决这些人生难题。
六.结语
《缅甸岁月》中主人公弗洛里在很大程度上是早期奥威尔的缩影,毕竟这部小说是根据奥威尔的亲身经历写的。弗洛里内心的纠结,以及陷入身份认同的困境都与奥威尔的经历高度吻合。奥威尔在英国社会也是个不受欢迎的边缘人,但奥威尔没有因此而自杀而是选择另一种方式逃避现实——出走他乡。《缅甸岁月》中弗洛里,他没有回国开始新生活的勇气,尽管在很大程度上他厌恶缅甸这个国家,但无形之中他已经回不去了,他适应并且熟悉缅甸人文,缅甸这个国家甚至比他的祖国更让他感到自在。可是,留在缅甸又找不到方法和途径来解决自己所面对的困惑,弗洛里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终结了找不到身份认同给自己所带来的煎熬。
参考文献
[1]Newsinger.J.Orwell’s Politics[M].Houndmills: Macmillan PressLtd,1999.
[2]Emma,Larkin. Introduction to Burmese Days [M].London: Penguin Classics edition, 2009.
[3]Hammond,J.R.A George Orwell Companion [M].Houndmills,Basingstoke,Hampshire andLondon:TheMacmillan Press Ltd., 1982.
[4]S.R.Moosivinia, N.Niazi and Ahmad Ghaforian. Edward Said’s Orientalism and the Study of the Self and the Other in Orwell’s Burmese Days [J].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LANGUAGE, 2011(1): 103-113.
[5]许淑芳.弗洛里的“胎记”与殖民话语批判——奥威尔小说《缅甸岁月》解读[J].外国文学,2010(6):111-113.
[6]陈兵、陈璟鸿.失败的表演———《缅甸岁月》中弗洛里的悲剧命运探析[J].外语研究,2015(3):87-91.
[7]奥威尔·乔治[著].郝爽、张旸[译].《缅甸岁月》[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6.
[8]本文所有奥威尔《缅甸岁月》中文译文参考文献同[7].
[9]王卫东.孤独的游魂:乔治·奥威尔与帝国主义[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6):76-80.
[10]参考文献同[6].
[11]梅·罗洛[著].郭本禹、方红[译].心理学与人类困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基金项目:本文是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基于英汉双语课程《海明威短篇小说赏析》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SDYY15130)的階段成果。
(作者介绍:沈梦园,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张宜波,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学文体学、海明威研究)
关键词:《缅甸岁月》 约翰·弗洛里 主流文化 “他者” 悲剧必然性
一.引言
《缅甸岁月》(Burmese Days)是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1950)的第一部小说,该小说是根据奥威尔在1922年至1927年间在缅甸任职大英帝国警察的真实经历为背景创作。《缅甸岁月》中,奥威尔用生动形象、幽默风趣的语言,给读者呈现了他敏锐的政治洞察力以及他的人道主义情怀,这部小说被誉为“20世纪英国作家创作的最重要的反帝国主义小说之一”(Newsinger,1999:89)[1]。在1946年的一封信里,奥威尔说到:“小说中的细节描写可能不是很准确、很公正,但是我确实是在陈述我的所见所闻”(Emma, 2009:5)[2]。《缅甸岁月》真实地描述了当时缅甸的风景与人文、大英帝国对当时殖民地人民的所作所为以及奥威尔的沉思与冥想,正如哈蒙德所认为,“《缅甸岁月》是成熟而又成功的小说,很难理解这是奥威尔发表的第一部作品。”(Hammond,1982:89)[3]
故事发生在缅甸一个名为皎塔达的小镇上,主人公弗洛里是一位来自英国的木材商,与其他驻扎在缅甸的英国官员一样,弗洛里整天无所事事,空虚寂寞,只能整日在欧洲人俱乐部买醉聊天。跟其他英国官员不一样的是,弗洛里认同并欣赏缅甸文化,他深知大英帝国在殖民地表现出的丑恶嘴脸,但由于他自身性格和社会环境原因,他不能也不敢有所作为。小说中,弗洛里既不能真正地融入缅甸当地文化,又没有与当地英国官员行径一致,始终找不到自己的文化身份认同,最后选择开枪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二.《缅甸岁月》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缅甸岁月》的研究主要关涉身份认同和东方主义,东方主义是研究奥威尔《缅甸岁月》的基石,“东方主义和他者以及身份认同贯穿了小说的始终。”(S.R Moosavinia,等2011:103-113)[4]国内对《缅甸岁月》的研究,主要以后殖民主义为基调,许淑芳(2010:111-113)[5]将主人公弗洛里的胎记与殖民话语相联系,揭示殖民话语对人们的规训作用。陈兵、陈璟鸿(2015:87-91)[6]从身份认同方面对《缅甸岁月》进行探析,认为弗洛里的命运之所以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他对自己身份的失败表演,弗洛里最终没能找到自己的身份定位,最后命运以悲剧收场。
国内外对《缅甸岁月》的研究尚有待深入,《缅甸岁月》中译版译者张旸对“悲剧的必然性”持怀疑态度,他不认为弗洛里性格中的懦弱导致了他的“必然悲剧”,也不认为他的悲剧有“社会必然性”。(郝爽,2015:345)[7]
纵观整部作品,弗洛里的悲剧有其必然性。作者在开篇描写弗洛里住处时暗示了,弗洛里跟其他白人不同。弗洛里之所以会徘徊在主流与“他者”之间也是因为他自我矛盾的心理作祟,弗洛里的内心非常同情土著,但碍于身份和文化背景使他并不能完全或不敢完全表达自己内心思想。因此,弗洛里的悲剧既有社会必然性,又有自身必然性。首先,社会的大环境使得弗洛里既不敢脱离自己大英帝国的民族文化,也不能融入缅甸文化,这就导致了弗洛里找不到身份认同。找不到身份认同的人,很难在任何一种异质文化里被认可和被接受,这就注定了弗洛里是个文化上孤独者。其次,弗洛里表现出的矛盾且自卑的心理也暗示了他的悲剧命运的必然性。弗洛里一方面厌恶当时英国在缅甸的殖民统治,不屑与他的白人同胞为伍,另一方面又理所当然地享受殖民统治以及白人身份给他带来的种种利益。再次,小说中提及弗洛里的胎记,暗示了弗洛里因胎记而一直存有的急需被大环境认可的自卑心理。找不到身份认同,內心深处的孤独得不到缓解,弗洛里预感到未来只是腐败堕落、荒废生命、徒劳无果,最终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悲剧性的一生。
三.主流文化中的“他者”
弗洛里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作为一个白人,他在白人同胞那里找不到自我的身份认同。找不到身份认同主要是因为,弗洛里一方面被自己的白人同胞所排斥,另一方面,弗洛里自己主动选择远离白人同胞。小说中开篇,对弗洛里住处的描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表明了弗洛里边缘人的身份,“弗洛里的房子在山顶的练兵场上,就在丛林边缘的不远处。从他家大门开始,整个地势急转为下坡……在你眼前的就是这个镇子真正的中心了”。(奥威尔,2015:16-17)[8]此处的“边缘”不仅仅表达地理概念,更含有象征意义:一方面它标志着弗洛里边缘化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它的位置是弗洛里自主选择的结果,因此也表明了弗洛里的一种生活态度。(陈兵、陈璟鸿,2015:89)小说描写的弗洛里的住处在丛林边缘,从弗洛里的家里可以俯瞰整个皎塔达小镇。这一描写既暗示了弗洛里与当地英国白人老爷们的格格不入,同时也预示着他不可能真正地融入缅甸文化。在缅甸经商的这些年,弗洛里看清了小镇上英国白人伪善的面目,在跟维拉斯瓦米医生聊天时,弗洛里直言不讳地指出大英帝国的伪善面目。“哼,当然,我们装作是来这里帮助我们的黑人兄弟脱贫的,但其实是来这里抢劫的……我们从来没教过印度人一种有用的手艺。不敢啊,怕给本地工业带来竞争。我们甚至已近摧毁了不少工业。”(奥威尔,2015:44-45)白人老爷们表面上鼓吹着是他们给落后的殖民地带来了文明与进步,殖民地的人民应该心存感激。但实际上,对殖民地展开剥削和掠夺的也正是他们白人殖民者。因此,弗洛里选择远离镇子上的英国白人,住在丛林边缘,不与他们为伍,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弗洛里主观上把自己定义为英国主流文化中的“他者”。弗洛里在小镇上并不是很合群,尽管他也参加小镇上白人老爷们的活动,他去俱乐部喝酒、打网球,弗洛里始终都没有真正地跟自己的白人同胞一起去排挤当地人。在参与俱乐部讨论时,弗洛里总是沉默寡言,当麦格雷戈先生按照上级指示说明要推荐一名当地人进入俱乐部时,俱乐部的成员们埃里斯、马克斯韦尔以及韦斯特菲尔德等人在发表激烈的反对言论时,弗洛里却沉默不语,“弗洛里刚刚一直没说话。虽然他本性并不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但他很少参与俱乐部的谈话”。(奥威尔,2015:23)弗洛里的沉默寡言在他的白人同胞们看来是不合群、甚至是同情殖民地人民的表现。俱乐部的白人都觉得弗洛里是个奇怪的、并且有逆反思想的人。弗洛里经常维护殖民地的人民,在俱乐部他无声地反对白人的言行举止。弗洛里在俱乐部以及白人族胞面前的表现无疑让他自己更加陷入了“他者”的行列,尽管弗洛里在人种身份上是个白人,但思想上他已经与自己的白人同胞分道扬镳。小说中不止一次地写到弗洛里很喜欢殖民地的人民和文化,他并不像其他的白人同胞那样以傲慢、趾高气昂的态度去对待殖民地的人民。弗洛里对殖民地人民和文化、甚至是语言的好感,是当地白人老爷最理解不了的方面,弗洛里甚至还与当地黑人医生成为了亲密的朋友。在白人老爷们看来,殖民地的人民天生就比欧洲白人低劣一等,他们是低等民族,服务与服从于白人老爷们是他们的无上光荣,跟缅甸当地人做朋友,甚至是同情他们都是有失身份的体现。弗洛里对待殖民地人民的态度无疑让俱乐部的白人老爷们产生不满,从而无形中对弗洛里产生抵触心理。在俱乐部就是否推荐一名土著成为俱乐部的一员时,大家都在发表激烈的言论反对土著的加入,唯有弗洛里默不作声,没有提出任何抵制土著的言论。“弗洛里把椅子往后一推,站了起来。心想:坚决不能,实在不能……不,这个话题决不能再讨论下去了!他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房间,不然他一定会发疯,开始乱砸家具,往画上扔酒瓶子。”(奥威尔,2015:34)弗洛里从来都没有在俱乐部公开地表示过或是发表过有关抵制土著的言论,他总是以沉默不语来表达他对俱乐部成员对待土著态度上的不满。 弗洛里的不合群、主动把自己归类到“他者”的行列,还体现在他对待缅甸文化和语言的态度上。对于白人老爷们来说,语言也是身份象征之一。驻扎在缅甸的白人老爷们是不屑学当地语言的,他们所了解的当地语仅限于一些必要的日常用语。而弗洛里不同,他热爱并且欣赏当地文化和语言。他使用当地语跟土著们沟通,并且不会认为使用当地语是有失身份的体现。白人女孩伊丽莎白去到缅甸之后,弗洛里带着伊丽莎白参加当地节日庆典。在集市上看到土著女孩的舞蹈表演时,弗洛里对舞者和舞蹈心怀敬畏,并极力向伊丽莎白表达自己的内心感想:“我知道你会对此感兴趣的,这才带你来这儿……但当你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舞蹈背后又传承了什么样的艺术,多少个世纪的文化啊……你观赏她的表演时,你会看到……锡袍王的宫殿……”。(奥威尔,2015:121)弗洛里希望伊丽莎白能够与他心灵契合,他幻想伊丽莎白能够跟他一样喜欢当地文化、亲近土著。然而,伊丽莎白是个典型的英国女孩,她在意自己的白人身份,虚荣且虚伪,她本质上与驻扎在当地的白人老爷们相差无几。“伊丽莎白观看舞蹈时百感交集,有惊愕,有厌烦,还有种近乎恐惧的感觉”。(奥威尔,2015:120)伊丽莎白理解不了为什么弗洛里会去亲近土著并且欣赏当地文化。弗洛里自己并不认为自己是个有逆反思想的人,他亲近土著,了解当地文化等等,这些反而让他在同胞面前有一种心理和道德上的优越感。他厌恶白人同胞们对土著的所作所为,痛恨他们的世俗与无知。从很大程度上,弗洛里是非常享受自己做为“他者”的身份的。尽管白人老爷们,甚至是弗洛里自己,已经把弗洛里当做主流文化中的“他者”,但是缅甸土著人民并没有把弗洛里当做“自己人”。在土著眼里,弗洛里永远都被当做身份尊贵的白人老爷。
四.“他者”眼中的主流文化
弗洛里命运注定悲剧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始终不能融入缅甸当地文化,缅甸人眼中弗洛里的白人老爷身份是很难被忽视的。首先,当地人的民族意识很强烈,他们都被迫有一种殖民者生来就比他们土著高人一等的认知。弗洛里恰巧是殖民者中的一员,在当地人心里,弗洛里理所当然是不可能成为他们同類的。其次,从小受到本国文化的熏陶以及白人老爷身份,以及由此带给弗洛里的好处与方便,让弗洛里无意识地展现出了白人老爷的特质。
弗洛里主动选择远离自己的白人同胞,而与当地人友好相处,“弗洛里聊起‘土著’,他几乎总是向着他们说话。”(奥威尔,2015:138)弗洛里跟当地医生维拉斯瓦米成为好朋友,“毕竟医生是他的朋友,没错,几乎是他在缅甸唯一的朋友”(奥威尔,2015:53)这一系列的举动并没有让当地人把他视作“自己人”。维拉斯瓦米医生是弗洛里的在胶塔达最好的朋友,但在这份友谊当中,弗洛里和维斯拉瓦米的地位和身份是不平等的,并不是说,弗洛里把自己定位为身份尊贵的白人老爷,而是维拉斯瓦米医生无形中对弗洛里的恭敬,让他们之间始终都存在着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陌生感与疏离感。在他们的谈话中,医生总是无意识地暗示自己与弗洛里的身份差距,下意识地把弗洛里当做白人老爷。弗洛里从俱乐部返回之后,在医生家里跟医生聊天讨论白人老爷们的虚伪与大英帝国的伪善时,医生感到诚惶诚恐,甚至理解不了弗洛里为什么会责骂自己的同胞和国家。
维拉斯瓦米医生是个缅甸人,但他却比英国人还英国人。(王卫东,2002:78)[9]医生与弗洛里讨论时,大多时候是不同意弗洛里批评大英帝国以及指责自己白人同胞的观点的。在维拉斯瓦米看来,是英国人给他们落后的国家带来了文明与进步,白人老爷自然而然地是值得尊敬的,而弗洛里跟俱乐部的其他白人老爷一样,生来就是高人一等的:“弗洛里先生,您怎么就能装作自己不是天生就比这种货色高一等呢?”。(奥威尔,2015:49)尽管已经跟弗洛里成为了好朋友,但医生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归为劣等的一员,能够跟弗洛里成为朋友是医生莫大的荣幸。“别人都知道您是我的朋友,单单这个事实就已经给我带来您想象不到的好处啦……每次有人看见您来我家,水银就会上升半个刻度”。(奥威尔,2015:53)医生称呼弗洛里为“您”,可见维拉斯瓦米医生对弗洛里的尊敬与敬重。连弗洛里最好的朋友维拉斯瓦米医生都不能把弗洛里当做等同者,更何况皎塔达的当地居民呢。去打猎的时候,村长在自家盛情款待了弗洛里和伊丽莎白。与伊丽莎白嫌弃的姿态相比,弗洛里算是很好相处的白人老爷了。“屋里一阵混乱,然后村长,年轻人和几个女人拖出了两把椅子,椅子是经过特别装饰的……很显然,他们早已在屋里为欧洲人准备了双人宝座……村长有些尴尬,擦了擦鼻子。他转向弗洛里,问他这位年轻的德钦玛是否需要在茶中加牛奶。……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茶……而弗洛里靠着阳台的栏杆,装作在抽村长给的方头雪茄。”(奥威尔,2015:188-189)尽管弗洛里表现得跟其他白人老爷不一样,大家对他还是既疏远又尊敬。就算弗洛里的行为处事表现得跟当地人相差无几,弗洛里也还是很难融入当地文化的。弗洛里从小接受的教育和文化熏陶,无形中就会影响他的言行举止,他身上始终都存在着白人老爷的特质。缅甸女孩玛拉美是弗洛里的情人,但对于弗洛里来说,玛拉美只是他花钱买来的宠物。在家里,玛拉美跟其他仆人一样称弗洛里为老爷,甚至弗洛里还给她立了很多规矩。“玛拉美在门口把红漆凉鞋一甩,走进房间。她拥有一项特权,就是可以来和弗洛里一起喝茶,但不能留下用餐,也不能在老爷面前穿凉鞋”。(奥威尔,2015:58)在弗洛里看来,他让玛拉美跟他一起喝茶已经算是一项特权了,弗洛里潜意识里还是把自己当成了白人老爷,把玛拉美当做是奴隶或者是仆人。弗洛里对玛拉美说话也异常粗鄙,玛拉美只是他泄欲的工具。“从这儿滚出去!我叫你走。完事儿后我不想看见你。……你可不就是妓女吗?滚吧。”(奥威尔,2015:61-62)在弗洛里遇见白人女孩伊丽莎白后,他对玛拉美的态度变得更加恶劣。小说中写道“一个皮肤白皙,就像是苹果花;另一个肤色暗沉,打扮花哨……弗洛里想到自己之前从未察觉玛拉美的脸竟如此之黑,她瘦小、僵硬的身体看上去竟如此之怪,就像军人的身体一样笔直,除了臀部像花瓶一样的突起外,没有丝毫曲线。”(奥威尔,2015:99)对比弗洛里对待伊丽莎白和玛拉美的看法,弗洛里在看待两名女性时,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白人老爷,对这个缅甸女孩玛拉美产生了偏见。弗洛里对待玛拉美的态度无形中表露了他隐藏的白人老爷本性——自私、伪善、对土著存有偏见。由此可看出,在弗洛里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一个民族意识很强烈的自我。这种意识驱使着他把自己当做优等民族即“主人”,而玛拉美和其他家里的仆人都是他的财产,他们属于天生的劣等民族。正是他无意识中表现出的民族意识,让他不能成功地融入当地居民与文化。 五.主动游离在主流文化与“他者”之间
弗洛里既没有彻底远离他的白人同胞,又没有融入当地文化,完全是他自主选择的结果。弗洛里主动选择了一种阈限性生活方式———非此非彼、即此即彼,由此他可以左右逢源,在种族、文化和阶级的边缘和夹缝中自由游走。(陈兵、陈璟鸿,2015:89)[10]弗洛里同情缅甸人,不耻同胞们对缅甸人的所作所为,他尊重缅甸人并且热爱缅甸文化与习俗,正是这一点让弗洛里受到了缅甸人民的尊重与爱戴。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不被大环境所污染,弗洛里选择远离同胞。弗洛里远离同胞并不意味着完全与同胞和自己的民族断绝关系,这也是弗洛里不能真正融入缅甸文化的原因之一。弗洛里在俱乐部投票推举一个土著入会时,不敢正面支持维斯拉瓦米医生,不敢正面与他的白人同胞发生争执。与此同时,弗洛里“也签署了这张当众羞辱自己朋友的公告。他之前做过上千回这种事情,理由一如既往,那就是他缺乏拒绝别人所需要的那一星半点的勇气。……一想到吵架,他就畏缩了;……不能这样!还是侮辱自己的朋友来的更容易些,虽然他心知肚明,他的朋友一定会听说此事。”(奥威尔,2015:72)弗洛里缺乏的不是拒绝的勇气,而是与同胞撕破脸的勇气,他害怕完全脱离自己的同胞,因此,在真正需要他站出来为土著发声时,他不敢真的有所作为。为了既可以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又不与自己的大世界脱轨,弗洛里选择了作为边缘人,游离在同胞与当地人之间。但是,弗洛里的内心是非常希望得到身份认同的,这主要归因于弗洛里脸上的胎记。弗洛里小的时候因为脸上的胎记被同学排挤欺负,同学都叫弗洛里“猴屁屁”。因此,胎记一直都是弗洛里心理的阴影,也是弗洛里不敢跟同胞唱反调的根源。“弗洛里来缅甸十五年了,在这里,必须学会避免跟大家的观点唱反调。但他这个毛病早就有了,自打娘胎里就有了,自打老天爷让他脸上长了个青黑色胎记起就有了。”(奥威尔,2015:72-73)弗洛里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怎么虚伪地跟周围的打成一片,让大家认可自己。“但弗洛里很快就摆脱了“猴屁屁”这个外号。他会撒谎,足球踢得很好,这是要在学校混好的两个必要条件……对弗洛里来说,这是性格形成时期。”(奥威尔,2015:73)弗洛里由于胎记带来的自卑感使得他不敢与同胞抗衡,在土著周边也得不到认同,使得弗洛里在两种文化中的存在感大大降低。美国存在心理学家罗洛·梅(2011:69)[11]认为,一个人的存在感越强,个人自由选择的范围就越大,人对自己命运的控制能力就越强。反之,当一个人丧失了存在感,意识不到自我的价值,就会听命他人,不能自由地选择和决定自己的未来,过多地将自己束缚在狭小的自我世界内,缺乏正常交往就会导致心理疾病。弗洛里没有听命于他人,他把自己束缚在自己的狭小世界中,因此当他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遭遇了自己难以克服的困难挫折时,他选择了自我结束生命,以此解决这些人生难题。
六.结语
《缅甸岁月》中主人公弗洛里在很大程度上是早期奥威尔的缩影,毕竟这部小说是根据奥威尔的亲身经历写的。弗洛里内心的纠结,以及陷入身份认同的困境都与奥威尔的经历高度吻合。奥威尔在英国社会也是个不受欢迎的边缘人,但奥威尔没有因此而自杀而是选择另一种方式逃避现实——出走他乡。《缅甸岁月》中弗洛里,他没有回国开始新生活的勇气,尽管在很大程度上他厌恶缅甸这个国家,但无形之中他已经回不去了,他适应并且熟悉缅甸人文,缅甸这个国家甚至比他的祖国更让他感到自在。可是,留在缅甸又找不到方法和途径来解决自己所面对的困惑,弗洛里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终结了找不到身份认同给自己所带来的煎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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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淑芳.弗洛里的“胎记”与殖民话语批判——奥威尔小说《缅甸岁月》解读[J].外国文学,2010(6):111-113.
[6]陈兵、陈璟鸿.失败的表演———《缅甸岁月》中弗洛里的悲剧命运探析[J].外语研究,2015(3):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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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文所有奥威尔《缅甸岁月》中文译文参考文献同[7].
[9]王卫东.孤独的游魂:乔治·奥威尔与帝国主义[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6):76-80.
[10]参考文献同[6].
[11]梅·罗洛[著].郭本禹、方红[译].心理学与人类困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基金项目:本文是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基于英汉双语课程《海明威短篇小说赏析》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SDYY15130)的階段成果。
(作者介绍:沈梦园,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张宜波,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学文体学、海明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