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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重点任务予以推动,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怀。家庭环境是老年人居家生活的重要空间载体,其适老化程度紧密关系到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品质。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将推广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巩固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促进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要抓手,着力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重点、完善规范标准、健全长效机制,在不断提升居家环境“适老性”过程中全面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让广大老年人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把握居家适老化改造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的重要意义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是维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应需之举。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老年人身体各方面机能呈现弱化趋势,生活自理程度以及对周边环境的适应性也逐渐降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有2000万左右老年人在家中跌倒致伤。这说明一般的家庭居住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难以充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安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3.8万,其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数量超过133万,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数也达到290万。通过推广居家适老化改造,优化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破除老年人身边的“障碍”“棱角”,既可以降低健康老年人受伤、意外等风险,又能够改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让居家老年人的生活更加舒适、更为安全。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强化家庭养老保障功能、纾解居家照护压力的惠民之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面对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迈入中高龄以及老年人口空巢化、高龄化不断上升的趋势,在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同时,必须引导督促家庭履行养老义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功能。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能够提升居家生活环境便利性、安全性,在有效提高老年人自主自立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减轻家庭成员照顾压力、降低社会照料成本,对于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和谐的代际家庭关系、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培育养老新兴消费增长点、带动银发产业提质扩容的长远之策。养老既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又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终端消费市场。根据测算,目前全国1999年以前建成的旧建筑面积累计400亿平方米,老旧建筑改造市场规模高达15万亿元,其中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市场份额超过3万亿元。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不仅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改善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还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充分释放以改善民生为导向的消费潜力。要站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高度,努力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和产品供给,注重养老服务需求侧管理,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增长新动能。
江苏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生动实践
突出制度引领政策保障。省人大出台《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支持原则和法律责任。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开展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各地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情况接受各级人大部门检查监督,2020年高质量完成全省3.07万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象纳入政府补贴范围。江苏各地均出台开展适老化改造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细则,并積极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地方彩票公益金等,加大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
突出因人而异精准施策。坚持一户一案、一人一策、一家一档的工作原则,确保适老化改造真正顺应老年人实际需求、真正提升老年人获得感满意度。各地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之前,针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要素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制定老年人家庭改造项目清单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改造工作的精准性。印发《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在落实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原则的基础上,分别设置城市单元户和农村非单元户标准,为参与改造的家庭分区分户建立改造项目档案。苏州市在为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之前,专门设置“改造设计”环节,由专业社会组织上门进行评估,为老年人专业设计家庭环境优化、生活设施改造、辅助器具配备、紧急状况监测等改造方案。
突出综合赋能夯实基础。坚持把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巩固家庭养老链条的重要一环,在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覆盖面的基础上,致力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充分运用系统化思维、把握整体性思路,统筹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与家庭照护床位、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探访关爱、智慧养老服务等政策的配套衔接,满足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例如,在编制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标准时,将适老化改造作为设置家庭照护床位的“硬杠杠”,为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护理服务提供了必要的设施环境。又如,各地为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时,普遍安装“一键呼叫”等智能化设备,为老年人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及时获得援助提供了便利。
突出规范流程强化监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明确受理申请、评估定项、过程监督、完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6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加强对适老化改造规范化管理,细化政府采购、入户评估、监督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标准。全省各地建立日常跟踪检查工作制度,对改造施工进度、改造完成质量组织随机抽查,同步开展老年人家庭对适老化改造成果的满意度测评,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未全面完成改造清单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常州市强化适老化改造“全链条全流程”监管,通过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改造成果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资料和改造前后的文档图片档案实行永久保存。 多方协同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
面对“十四五”时期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必须顺应趋势、主动作为,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创造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注重顶层设计,合理规划目标,坚决把好事办好办实办出彩,真正解决广大老年人面临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让居家适老化改造成为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树立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满足居家生活安全性、便利性为核心,通过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不搞“一窝蜂”“一刀切”,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坚决摒弃“为改造而改造”的错误政绩观。加强针对适老化改造标准的研制,同时处理好标准实施与“量身定制”的关系,便于相关部门对于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推广实施和后续监管,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发挥关联政策的集成协同效应。坚持以点带面,以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工作抓手,通过延伸服务内容、拓展建设项目,整体性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适老化改造对象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积极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据实际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聚焦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难题,将适老化改造对象优先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有效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健全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科学联动的运行机制,有效将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残联、扶贫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搭建互动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资源高效整合。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残疾等特殊老年群体,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这部分群体提供急需的适老化改造服务。切实发挥好慈善捐赠的补充作用,探索设立居家适老化改造基金等形式,最大限度发挥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
构建政府和市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居家适老化涉及千家万户,仅仅依靠政府无法满足面广量大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需求。“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完成10万户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所有经济困难家庭将实现改造“全覆盖”。各地应立足政府“兜底线、保基本”,市场“拉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思路,在保障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与释放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潜能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培育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市场主体,形成政府、家庭、市场、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合力,让居家适老化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
(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責任编辑:李佳婧
把握居家适老化改造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的重要意义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是维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应需之举。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老年人身体各方面机能呈现弱化趋势,生活自理程度以及对周边环境的适应性也逐渐降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有2000万左右老年人在家中跌倒致伤。这说明一般的家庭居住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难以充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安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3.8万,其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数量超过133万,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数也达到290万。通过推广居家适老化改造,优化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破除老年人身边的“障碍”“棱角”,既可以降低健康老年人受伤、意外等风险,又能够改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让居家老年人的生活更加舒适、更为安全。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强化家庭养老保障功能、纾解居家照护压力的惠民之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面对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迈入中高龄以及老年人口空巢化、高龄化不断上升的趋势,在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同时,必须引导督促家庭履行养老义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功能。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能够提升居家生活环境便利性、安全性,在有效提高老年人自主自立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减轻家庭成员照顾压力、降低社会照料成本,对于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和谐的代际家庭关系、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培育养老新兴消费增长点、带动银发产业提质扩容的长远之策。养老既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又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终端消费市场。根据测算,目前全国1999年以前建成的旧建筑面积累计400亿平方米,老旧建筑改造市场规模高达15万亿元,其中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市场份额超过3万亿元。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不仅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改善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还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充分释放以改善民生为导向的消费潜力。要站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高度,努力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和产品供给,注重养老服务需求侧管理,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增长新动能。
江苏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生动实践
突出制度引领政策保障。省人大出台《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支持原则和法律责任。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开展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各地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情况接受各级人大部门检查监督,2020年高质量完成全省3.07万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象纳入政府补贴范围。江苏各地均出台开展适老化改造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细则,并積极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地方彩票公益金等,加大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
突出因人而异精准施策。坚持一户一案、一人一策、一家一档的工作原则,确保适老化改造真正顺应老年人实际需求、真正提升老年人获得感满意度。各地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之前,针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要素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制定老年人家庭改造项目清单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改造工作的精准性。印发《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在落实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原则的基础上,分别设置城市单元户和农村非单元户标准,为参与改造的家庭分区分户建立改造项目档案。苏州市在为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之前,专门设置“改造设计”环节,由专业社会组织上门进行评估,为老年人专业设计家庭环境优化、生活设施改造、辅助器具配备、紧急状况监测等改造方案。
突出综合赋能夯实基础。坚持把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巩固家庭养老链条的重要一环,在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覆盖面的基础上,致力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充分运用系统化思维、把握整体性思路,统筹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与家庭照护床位、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探访关爱、智慧养老服务等政策的配套衔接,满足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例如,在编制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标准时,将适老化改造作为设置家庭照护床位的“硬杠杠”,为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护理服务提供了必要的设施环境。又如,各地为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时,普遍安装“一键呼叫”等智能化设备,为老年人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及时获得援助提供了便利。
突出规范流程强化监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明确受理申请、评估定项、过程监督、完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6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加强对适老化改造规范化管理,细化政府采购、入户评估、监督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标准。全省各地建立日常跟踪检查工作制度,对改造施工进度、改造完成质量组织随机抽查,同步开展老年人家庭对适老化改造成果的满意度测评,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未全面完成改造清单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常州市强化适老化改造“全链条全流程”监管,通过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改造成果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资料和改造前后的文档图片档案实行永久保存。 多方协同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
面对“十四五”时期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必须顺应趋势、主动作为,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创造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注重顶层设计,合理规划目标,坚决把好事办好办实办出彩,真正解决广大老年人面临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让居家适老化改造成为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树立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满足居家生活安全性、便利性为核心,通过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不搞“一窝蜂”“一刀切”,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坚决摒弃“为改造而改造”的错误政绩观。加强针对适老化改造标准的研制,同时处理好标准实施与“量身定制”的关系,便于相关部门对于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推广实施和后续监管,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发挥关联政策的集成协同效应。坚持以点带面,以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工作抓手,通过延伸服务内容、拓展建设项目,整体性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适老化改造对象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积极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据实际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聚焦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难题,将适老化改造对象优先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有效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健全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科学联动的运行机制,有效将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残联、扶贫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搭建互动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资源高效整合。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残疾等特殊老年群体,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这部分群体提供急需的适老化改造服务。切实发挥好慈善捐赠的补充作用,探索设立居家适老化改造基金等形式,最大限度发挥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
构建政府和市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居家适老化涉及千家万户,仅仅依靠政府无法满足面广量大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需求。“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完成10万户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所有经济困难家庭将实现改造“全覆盖”。各地应立足政府“兜底线、保基本”,市场“拉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思路,在保障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与释放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潜能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培育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市场主体,形成政府、家庭、市场、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合力,让居家适老化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
(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責任编辑:李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