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治自由主义的公共辩护承诺以及合理多元性事实的存在,使得运用建构主义制定正义原则成为必要。罗尔斯通过阐发和改造康德的道德建构主义,发展出一种适合用来建构自立的政治性正义原则的政治建构主义;它从一些成为自由民主社会共识的实践理性的观念出发,运用体现所有实践理性相关要求的代表性设施即原初状态,公开地展示对诸种政治价值的一种有序排列并以一个(组)正义原则的方式表达出来,以求获得全体自由平等公民的接受。在此意义上,政治建构主义承担起了公共辩护的核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