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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中国场外市场的现行"三板-四板"结构设计存在重要内生性缺陷,可能会造成场外市场发展的桎梏,影响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效建构。场外市场的发展应坚决贯彻市场化原则,摒弃监管部门行政规划市场结构、政府推动发展的既有模式,并通过修订证券法顶层设计相关原则框架,再制定全国性交易场所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予以具体制度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