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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要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必须首先强化概念教学。特别是数学学科逻辑思维很强,更要根据数学概念的特点,让学生牢固掌握概念的本质属性,激发其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增强灵活性。
数学概念有什么特点呢?一是抽象地反映某一类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属性;二是表现形式准确、简明、清晰;三是具体性与抽象性统一;四是具有较强的系统性。
明确了数学概念的特点,在教学中就要根据不同概念所呈现出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从思维的基本单位开始,逐步开拓学生的思维发展领域。
一、抓住概念的本质属性,突破抽象关
概念有内涵和外延。内涵揭示概念的本质属性,外延则指概念所包含的对象范围,就是指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那些对象的集合。如果用p(x)表示某一共同本质属性,用集合A表示某一概念的外延,则可以表示成:A={x∶p(x)}。 例如方程这一概念的外延用文字写成集合的形式则有:
方程={含有未知数的等式∶P(含有未知数的等式)}
抓住了方程概念的本质属性,对概念的理解就比较容易了,例如给出5+4=9是不是方程呢?学生就能准确地给出答案。
二、从运动变化的观点掌握概念
数学概念由于数学知识的逐渐复杂与深化,原有的数学概念就引起了其含意的变化发展。例如整除的概念在数的范围内与代数式的范围内就有所变化;又如角的概念,在初中只接触正角而范围有限,到高中之后,对角又重新定义;不仅扩大了范围,而且又有负角,同时将锐角三角函数扩充到任意角三角函数。
因式分解的概念随着代数的内容逐渐深化而变化,关于一元二次方程的根的概念,按着数的概念的扩充而发生变化。而幂的运算法则,其定义则开始在正整数范围内,随着负整数、指数和根式的引入,幂指数便扩大到任意实数,其运算法则灵活自如。这样,在运算当中,掌握好概念,便增强了解题的灵活性。
三、明确概念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正数与负数,正角与负角,旋转的逆时针与顺时针,平面几何中定义的角与三角函数中的任意角等概念,都具有相互矛盾对立统一的性质。如:ax2+bx+c=0(a≠0),在b2-4ac≥0时才有意义;随着知识的完备性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将实数集扩大到复数集。
这就是实数与虚数的对立双方转化统一于复数集。又如函数和反函数、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微分与积分等概念,都体现了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关系。
四、具体性与抽象性相统一
在概念教学中,首先应使学生明确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依赖关系,不能认为由感性认识得出的观念就认为是概念。心理学认为,直观是反映于人脑中的映象,这种映象可以物化的形式再现出来,并被人们所感知。作为数学概念,一般不同于其他概念,由具体直观的形象通过抽象的思维活动总结出来的概念,应尽可以通过直观教学,使整个思维变得容易掌握。
例如棱柱概念的掌握,先让学生观察实物,在具体直观认识的基础上,观察其主要特征,抽象概括出:“有两个面互相平行,其余各面都是四边形,并且每相邻两个四边形的公共边都互相平行。这些面所围成的几何体叫做棱柱。”这就是在具体性基础上抽象出来的概念。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学生感到直观形象,记忆牢固,掌握准确,应用起来也比较方便。
五、巩固和运用概念
1.将文字定义的概念用数学符号重新表达。几何概念的学习,用文字定义的概念用数学符号表达的过程,是进一步理解和巩固概念的过程。
例如:图1,用“ ”来表述“点C是线段AB的中点”又如:图2:用:“ 于点O,AO=OB”来表述“CD是AB的垂直平分线”。
这些在几何概念的教学中是不可缺少的,这样做可以让学生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2.重视概念的抽象化与具体化的有机结合。教学中教会学生应用概念进行推理、判断或分析具体事物,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学生对概念认识上思维的“断层”,出现“闻而不会,会而不全”的现象。
3.应用概念是巩固的重要手段。运用概念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是教学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在应用中求得对概念更深层次的理解,以达到巩固的目的。当然应用概念应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形成梯次,以促进学生思维的合理过程。
从认识过程上看,学生头脑中形成感性认识的过程,就是思维的起点,是具体性上升到抽象性的开端。如果没有这个开端,学生的学习往往会停留在空洞的概念上,而无法形成数学的真正技能和带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
数学概念有什么特点呢?一是抽象地反映某一类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属性;二是表现形式准确、简明、清晰;三是具体性与抽象性统一;四是具有较强的系统性。
明确了数学概念的特点,在教学中就要根据不同概念所呈现出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从思维的基本单位开始,逐步开拓学生的思维发展领域。
一、抓住概念的本质属性,突破抽象关
概念有内涵和外延。内涵揭示概念的本质属性,外延则指概念所包含的对象范围,就是指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那些对象的集合。如果用p(x)表示某一共同本质属性,用集合A表示某一概念的外延,则可以表示成:A={x∶p(x)}。 例如方程这一概念的外延用文字写成集合的形式则有:
方程={含有未知数的等式∶P(含有未知数的等式)}
抓住了方程概念的本质属性,对概念的理解就比较容易了,例如给出5+4=9是不是方程呢?学生就能准确地给出答案。
二、从运动变化的观点掌握概念
数学概念由于数学知识的逐渐复杂与深化,原有的数学概念就引起了其含意的变化发展。例如整除的概念在数的范围内与代数式的范围内就有所变化;又如角的概念,在初中只接触正角而范围有限,到高中之后,对角又重新定义;不仅扩大了范围,而且又有负角,同时将锐角三角函数扩充到任意角三角函数。
因式分解的概念随着代数的内容逐渐深化而变化,关于一元二次方程的根的概念,按着数的概念的扩充而发生变化。而幂的运算法则,其定义则开始在正整数范围内,随着负整数、指数和根式的引入,幂指数便扩大到任意实数,其运算法则灵活自如。这样,在运算当中,掌握好概念,便增强了解题的灵活性。
三、明确概念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正数与负数,正角与负角,旋转的逆时针与顺时针,平面几何中定义的角与三角函数中的任意角等概念,都具有相互矛盾对立统一的性质。如:ax2+bx+c=0(a≠0),在b2-4ac≥0时才有意义;随着知识的完备性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将实数集扩大到复数集。
这就是实数与虚数的对立双方转化统一于复数集。又如函数和反函数、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微分与积分等概念,都体现了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关系。
四、具体性与抽象性相统一
在概念教学中,首先应使学生明确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依赖关系,不能认为由感性认识得出的观念就认为是概念。心理学认为,直观是反映于人脑中的映象,这种映象可以物化的形式再现出来,并被人们所感知。作为数学概念,一般不同于其他概念,由具体直观的形象通过抽象的思维活动总结出来的概念,应尽可以通过直观教学,使整个思维变得容易掌握。
例如棱柱概念的掌握,先让学生观察实物,在具体直观认识的基础上,观察其主要特征,抽象概括出:“有两个面互相平行,其余各面都是四边形,并且每相邻两个四边形的公共边都互相平行。这些面所围成的几何体叫做棱柱。”这就是在具体性基础上抽象出来的概念。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学生感到直观形象,记忆牢固,掌握准确,应用起来也比较方便。
五、巩固和运用概念
1.将文字定义的概念用数学符号重新表达。几何概念的学习,用文字定义的概念用数学符号表达的过程,是进一步理解和巩固概念的过程。
例如:图1,用“ ”来表述“点C是线段AB的中点”又如:图2:用:“ 于点O,AO=OB”来表述“CD是AB的垂直平分线”。
这些在几何概念的教学中是不可缺少的,这样做可以让学生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2.重视概念的抽象化与具体化的有机结合。教学中教会学生应用概念进行推理、判断或分析具体事物,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学生对概念认识上思维的“断层”,出现“闻而不会,会而不全”的现象。
3.应用概念是巩固的重要手段。运用概念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是教学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在应用中求得对概念更深层次的理解,以达到巩固的目的。当然应用概念应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形成梯次,以促进学生思维的合理过程。
从认识过程上看,学生头脑中形成感性认识的过程,就是思维的起点,是具体性上升到抽象性的开端。如果没有这个开端,学生的学习往往会停留在空洞的概念上,而无法形成数学的真正技能和带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