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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招标制度主要按照公告公示、评标和定标、公示结果和签署出让合同的程序进行,在决定招标程序的胜出者时,相对于价格评价标准,综合性竞得标准融合了其它各项因素的要求,兼具了两类标准的优点,因而在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中,被更多地采用。综合竞得标准的主要权重考评因素有商务条件、技术条件、不良行为条件。完善我国矿业权招标竞得标准的建议:(1)进一步完善招标制度的程序;(2)多样化评标议标的权重评价标准;(3)建立竞买人信用积分体系;(4)尝试和推广联合体投标模式;(5)完善矿业权出让后的跟踪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