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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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运用早期媒介社会学研究成果之一,即媒介效果的三种模式,分析了媒介暴力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及其互动过程。认为媒介暴力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有时并不是简单直接的。从更深的层次看,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缺乏一个健康成长的生活与学习环境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停留于对媒介的道德谴责上,而要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重点放在为青少年创造健康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上,从而培养其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自觉抵制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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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运用早期媒介社会学研究成果之一,即媒介效果的三种模式,分析了媒介暴力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及其互动过程。认为媒介暴力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有时并不是简单直接的。从更深的层次看,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缺乏一个健康成长的生活与学习环境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停留于对媒介的道德谴责上,而要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重点放在为青少年创造健康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上,从而培养其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自觉抵制媒介暴力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媒介暴力;青少年犯罪;媒介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其他文献
[摘要]日前中国正在进行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完善和健全中国少年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概念、少年司法制度理念及其原则进行学理的论述,然后着重对德国、日本和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从少年案件管辖范围、少年司法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少年法院审理程序与处置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少年司法实践提出个人完善少年司法体制建议。 [关键词]少年司法;理念;完善 [中圈分类号]c91 3.5
[摘要]刑罚由严峻走向宽缓已经成为一种历史潮流。由于逮捕具有监禁的性质,监禁刑所具有的弊端在逮捕措施中也会充分体现出来,为了贯彻非监禁化的先进执法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尽量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不捕条件;积极探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尝试建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调查制度,建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
[编者按]青少年时期是人的一生中发展变化非常迅速的时期。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精力充沛,思想活跃,好奇心强,敏锐但容易偏激,热情却常常冲动,有极大的波动性。他们向往成功,积极进取,希望创造和挑战新生事物,以满足心理需要,并表现出社会交往更加主动,更广泛地接触社会和了解社会。他们渴望学习知识、希望拥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和爱情,他们追求时尚和美丽,希望掌握更多的财富和成功的人生,但是由于他们的心理发展相对落
2005年9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北京举行的“少年·和谐社会的希望——少年司法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说,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努力构律社会丰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摘要]自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和公众充分认识到了反对恐怖主义的重要性,这在美国的法律和警察执法以及秩序维护上都有所反映。本文主要介绍了9/1以后美国法律上的改变,犯罪控制模式的发展、强化,存在的问题,以及为改进稳定秩序的工作,警察在维护治安、执法机构和工作上的变化情况。 [关键词]刑事司法;犯罪控制;法律;秩序 [中图分类号]D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一1509一
[摘要]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消除青少年暴力工程”以减少青少年暴力行为为目标,以预防、介入和执法为方法,市长和市民共同参与,全市范围的活动有声有色,其设立社区行动组,开通少年接听热线,创办青少年警校等做法对我国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不无借鉴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暴力;预防;执法;美国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摘 要]由于少年疑犯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因而法律应给予他们以不同于成年人的特别关怀。就我国而言,虽然法律对少年疑犯的诉讼权利作了规定,但与有关国际文件的规定相比,我国立法还有不足之处。本文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以侦查阶段为视点,在对我国少年疑犯的权利体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指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不尽完善的地方,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现行法律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权利体系;法
[摘要]尽管《儿童权利公约》是目前世界上最为广泛接受的公约,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签署并批准了该公约。但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仍然被广泛地忽视或者被侵犯。体罚儿童侵害了儿童的人身完整权,损害了儿童的尊严,但却破j艮多国家和大众广泛地认同。从国际人权法寻找禁止体罚的依据,明确体罚的含义,从法律的角度井结合心理学和遗传科学探求禁止体罚儿童的原因,可以深刻地理解禁止体罚的必要性,帮助改变民众包括教育工作者的观念。
自1987年始,我省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在借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办理少年犯罪案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刑事审判庭内组建专门的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简称少年法庭),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采取了适合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使所办理的少年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都能认罪服判,上诉和申诉的极少,重新犯罪率不足1%。198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少年法庭工作会议,我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摘要]《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在确保安全返送儿童、抑制跨国儿童诱拐等方面具有—卜分重要的作用。加拿大是最早签署和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其在实施公约的国内立法、实施公约的具体措施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由于加拿大属于联邦制国家,除了国际性的诱拐案件之外,还要处理大量的各省或区之间的诱拐案件,因此,这方面的司法实践非常丰富。中国虽尚未加入公约,但实际中已经面临着处理跨国和跨法域儿童诱拐案件的一些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