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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建事变”所产生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也称为福建人民政府),其《最低纲领十八条》中有一条是要“立行耕者有其田,实现计口授田”。“计口授田”实为农工党的主张。此政策的愿望极好,并且还设计了许多“计口授田”的细则、纪律和技术,想通过“计口授田”的恩赐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然而,中国农村的封建势力雄厚,地主武装强大,用和平的办法进行土地改革不适合当时的中国国情,所以必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