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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是中文系毕业,却非常排斥去上班。做文字工作,年轻时,总幻想着,小说应当是创作,你希望你的文字全都是拿来创作的。此外,我那时也不懂得怎么找工作,所以大学刚毕业之际非常坎坷,就像《桥上的孩子》写的那样,做过服务生、店员、DJ、KTV服务员等各式各样的工作,还常拿不到钱。爸妈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叫我去卖衣服,卖衣服的收入相对稳定一点,毕竟那是我们的专业,况且爸爸拿货给我们卖,也不用出本钱。当时工作就是一心为了赚钱,希望存了钱可以写小说。
书香:是不是有个电视台去拍你在夜市里摆摊的情景,还要您现场示范叫卖衣服?
陈雪:对,那是公共电视筹划的纪录片,意欲刻画十来个新生代作家的身影,包括骆以军、张惠菁、纪大伟、幾米等,针对每位作家拍摄片长约一小时的纪录片。除了访谈外,导演也问了能否拍我卖衣服,当时是1999年,我已经没有在卖了,聊天过程中,他听闻我父母仍在卖衣服,便询问能否去看看夜市的场景。我就带着工作团队,开了一台车到台中丰原去。再回到那个夜市,我感觉很怪,因为那已不是小时候为了帮忙爸爸妈妈、也不是长大之后为了谋生而去,完全是客串的。最重要的是,当时夜市已经寥落了,不可能激起儿时那种兴奋、卖力的感觉。起先觉得满疏远的,爸爸妈妈也感觉满奇怪的,而且工作团队在那边架机器准备拍摄,不免引来路人旁观,我心想,横竖要拍,还是得卖,便从妈妈手中接过麦克风,弄了个霹雳袋,就这么上阵了。
那个导演一直觉得我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可能想再现我小说中的某些情节,像《恶女书》或我其他早期的小说,写了很多夜店,所以拍夜市这桥段的前一天,是拍去Pub跳舞。我年轻时还满喜欢搞怪的,要不穿迷你裙、露背装,要不穿皮衣皮裤,大概是觉得这样很酷吧。拍摄当天,因要去夜店,自然会打扮得比较特别。隔天,考虑到要去夜市拍摄,我就穿着便服,戴了眼镜,导演还吓了一跳,完全没有认出我来,他们就说我是千面女郎(笑)。
书香:您是直到近十年才专事写作,此前,必须利用工作之余的零碎时间,牺牲睡眠,顶着疲惫的身心不断地写小说,就为了成全写作的欲望,那种状态应该满辛苦的吧。
陈雪:很辛苦啊。一直到写《桥上的孩子》前,我都不间断地工作,早期是当服务生,后来就去夜市摆摊,再之后则是全台送货,所以写小说的时间非常短,都是利用深夜时段。摆摊时,有时早上去菜市场,下午去黄昏市场,晚上再去夜市,因为爸妈也是这样在赚钱的,那时我跟情人一起工作,她个性跟我爸爸很像,非常拼。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傀儡,人家载我去哪儿工作便去哪儿工作。
当时我开始帮报纸写专栏,但根本没有时间写,下午在黄昏市场摆摊时,若见生意比较清淡,便叮嘱情人顾着摊位,自个儿跑到对面一间小小的咖啡厅赶稿,一见人多,又将纸笔搁下,跑过去帮忙,告一段落后,再回去写稿。
我虽是中文系毕业,却非常排斥去上班。做文字工作,年轻时,总幻想着,小说应当是创作,你希望你的文字全都是拿来创作的。此外,我那时也不懂得怎么找工作,所以大学刚毕业之际非常坎坷,就像《桥上的孩子》写的那样,做过服务生、店员、DJ、KTV服务员等各式各样的工作,还常拿不到钱。爸妈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叫我去卖衣服,卖衣服的收入相对稳定一点,毕竟那是我们的专业,况且爸爸拿货给我们卖,也不用出本钱。当时工作就是一心为了赚钱,希望存了钱可以写小说。
在异国,令人抗拒的家庭记忆幽幽地回来了
书香:朱天心在《陈春天》的序里写道:“她的生存土壤和‘离奇的生活经验’又是如何教我们这些只有城市经验的普通人家家庭的异性恋者所艳羡”;骆以军在某次与您的对谈中也提到,当代人多是经验匮乏者。作为一个创作者,您会怎么看待自己曾有过的这般生命经历?
陈雪:早期我并不知道自己拥有很多生命经验,还特别去当服务生,做一些劳力工作,我以为那样才能积累人生阅历。儿时,家里颠沛流离,一直在还债,爸爸妈妈带我们去过许多地方,像吉普赛人似的,然而在我刚开始写作时,从未意识到这是可以写的,对我来说,那些事情甚至是很不想追忆的。
《桥上的孩子》第一章写的是在美国的经历,用说故事的方式来谈过去,虽说情节是编造的,不过我确实在2001年去了趟美国,此前,一直在摆地摊、送货,过着非常困窘而忙碌的生活。当年,我受邀去美国参与一个讲座,觉得待在那很好,便欺瞒爸妈,声称我在美国当驻校作家,朋友帮我弄了一份假的证明,在那借故住了两个月。大学毕业后好多年,第一次不用工作,朋友提供我一个满舒适的住处,也很照顾我。我的卧房有面落地窗,后头就是院子,我每天坐在那儿发呆,心想,一个真正的小说家是不是就是这樣?好像都不用再做任何事了,人生唯有写作。
我整天枯坐在那边,或发呆,或读些小说,竟不自觉地浮现一个很具象的画面:一座桥。其实就是我们在丰原摆夜市的那条街。最早的时候,我们在丰原的夜市卖录音带,我爸爸在桥的这头,妈妈在另一头,我得推着一个小车子来回补货,从那一个画面,令我想起童年的许多许多事情。对我来说,那是不可思议的,以前,只希望那些事能够赶快结束,从未想过它们竟是可以被描绘下来的。在美国那段时间,就写了《桥上的孩子》第一章。一般认为,作家第一本书会写自己,我完全没有,都是写一些都市里的歌声魅影,净是编撰的故事。
自痛苦中蕴生的真实力量
书香:您在写作当中,似乎会不断追寻及探问“我”是什么、“我”为何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陈雪:这是《迷宫中的恋人》这部小说主要在思考的,也可以说早期的作品也有这样的色彩吧。长期以来,一直在虚构、编造故事,即使是基于真实事件,我都觉得那还是虚构,毕竟是进行了一道创造的程序。一个人长期地活在虚构之中,这个行为本身会导致对于自身或他人的真实性产生很大的疑惑。再说,本来我们在做的工作就是一直在思考“我”是由什么组成、“我”还可以走到什么地方、“我”正在做些什么事情。
书香:可以聊聊写《迷宫中的恋人》时的状态吗?当时您的自体免疫系统出了问题,身体疼痛难捱,似乎是在非常艰困的状态下才勉力完成这部小说的。 陈雪:2008年底,《附魔者》初稿完成之后,身体就有一些不舒服,手老是会痛,治疗了三四个月,发现是免疫系统出了问题。后来《附魔者》还是顺利出版了,然而,2009年一整年都在生病,下半年病痛很严重,2010年我开始写《迷宫中的恋人》,一开始就是想写疾病的议题。写这本小说跟我往常写小说不大相同,我以前写小说速度还满快的,刚开始写《迷宫中的恋人》时,算是半复健状态,手仍会痛,几乎不能写字,起初,每天大概写五十字、一百字,以致有一段时间,我很怀疑自己已经不能写长篇小说了。我天性喜欢写长篇小说,尤其喜欢专注写长篇的时光,《附魔者》写了二十几万字,感觉很好。写长篇小说本就旷日费时,且我又惯于反复修改,但打字手会痛,自然产生了恐惧,反射性地排斥花长时间写东西,倘若我一直带着这样的状态,怎么可能再写长篇?
后来,我想克服这件事,心想,也许写长篇不再是顺顺地写,可以慢慢地走,走个十年也无妨,所以《迷宫中的恋人》写得非常慢,一万字大概得写了两个月。生病后,刚可以开始写作时,我非常珍惜写作这件事,每天能写出两百字都觉得弥足珍贵,且会花更长的时间去思考、琢磨要怎么写。这种慢慢写的方式改变了我整个写作的方向。因我个性较急躁,写小说必须长时间专注,本来就已经有点逆反我的个性;生病之后,我反而比以前更有耐心,更可以进入一个缓慢而幽静的时光。
书香:在《人妻日记》里,提及早餐人时,您说:“我喜欢她身上属于普通人的一切,那让我也回头再去看我的父母、故乡、童年,目光却是平淡的,像一幅一幅静画。”其实早在《桥上的孩子》、《陈春天》、《附魔者》这三部曲中,您就已经回头检视过一次了,到了现阶段,回望的目光有了什么样的歧异吗?
陈雪:我觉得早年在写那些事情的时候,比较像一个旁观者,眼光不免还是带着一种悲凉,因为我自己是痛苦的,也觉得大家都是痛苦的,在看待人世间的许多事情,好像都带着一种令人莫可奈何的悲哀。早餐人的家庭背景跟我有些像,但她让我看到一个比较温润的面向,我再去看待自己的父母时,也比较理解如他们一般,在那个时代里,带着三个小孩在这样的世界中求生有多么艰难,因而更能够体会他们的心境。尽管仍不免为了当时大家曾经历的痛苦而觉得难过,却更能体会那之中其实也长出了一些很真实的力量,不全然只是带给人负面的记忆。
我以前可以观察人、描写人,但不太了解“同理”是什么,毕竟是去揣摩一些东西,人生岁月还没走到你也已经历经沧桑了、人到中年了,看过许多莫可奈何的事情;如今,我想我也变得比较强大了,以前没那么强大的时候,对于世界还是会有一些防卫、一些批判、一些尖锐。之所以带着悲涼的目光,其实基本上也是一种防卫吧。真实地与人接触,跟只是在小说里面描写他们,毕竟还是不同。
书香:是不是有个电视台去拍你在夜市里摆摊的情景,还要您现场示范叫卖衣服?
陈雪:对,那是公共电视筹划的纪录片,意欲刻画十来个新生代作家的身影,包括骆以军、张惠菁、纪大伟、幾米等,针对每位作家拍摄片长约一小时的纪录片。除了访谈外,导演也问了能否拍我卖衣服,当时是1999年,我已经没有在卖了,聊天过程中,他听闻我父母仍在卖衣服,便询问能否去看看夜市的场景。我就带着工作团队,开了一台车到台中丰原去。再回到那个夜市,我感觉很怪,因为那已不是小时候为了帮忙爸爸妈妈、也不是长大之后为了谋生而去,完全是客串的。最重要的是,当时夜市已经寥落了,不可能激起儿时那种兴奋、卖力的感觉。起先觉得满疏远的,爸爸妈妈也感觉满奇怪的,而且工作团队在那边架机器准备拍摄,不免引来路人旁观,我心想,横竖要拍,还是得卖,便从妈妈手中接过麦克风,弄了个霹雳袋,就这么上阵了。
那个导演一直觉得我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可能想再现我小说中的某些情节,像《恶女书》或我其他早期的小说,写了很多夜店,所以拍夜市这桥段的前一天,是拍去Pub跳舞。我年轻时还满喜欢搞怪的,要不穿迷你裙、露背装,要不穿皮衣皮裤,大概是觉得这样很酷吧。拍摄当天,因要去夜店,自然会打扮得比较特别。隔天,考虑到要去夜市拍摄,我就穿着便服,戴了眼镜,导演还吓了一跳,完全没有认出我来,他们就说我是千面女郎(笑)。
书香:您是直到近十年才专事写作,此前,必须利用工作之余的零碎时间,牺牲睡眠,顶着疲惫的身心不断地写小说,就为了成全写作的欲望,那种状态应该满辛苦的吧。
陈雪:很辛苦啊。一直到写《桥上的孩子》前,我都不间断地工作,早期是当服务生,后来就去夜市摆摊,再之后则是全台送货,所以写小说的时间非常短,都是利用深夜时段。摆摊时,有时早上去菜市场,下午去黄昏市场,晚上再去夜市,因为爸妈也是这样在赚钱的,那时我跟情人一起工作,她个性跟我爸爸很像,非常拼。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傀儡,人家载我去哪儿工作便去哪儿工作。
当时我开始帮报纸写专栏,但根本没有时间写,下午在黄昏市场摆摊时,若见生意比较清淡,便叮嘱情人顾着摊位,自个儿跑到对面一间小小的咖啡厅赶稿,一见人多,又将纸笔搁下,跑过去帮忙,告一段落后,再回去写稿。
我虽是中文系毕业,却非常排斥去上班。做文字工作,年轻时,总幻想着,小说应当是创作,你希望你的文字全都是拿来创作的。此外,我那时也不懂得怎么找工作,所以大学刚毕业之际非常坎坷,就像《桥上的孩子》写的那样,做过服务生、店员、DJ、KTV服务员等各式各样的工作,还常拿不到钱。爸妈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叫我去卖衣服,卖衣服的收入相对稳定一点,毕竟那是我们的专业,况且爸爸拿货给我们卖,也不用出本钱。当时工作就是一心为了赚钱,希望存了钱可以写小说。
在异国,令人抗拒的家庭记忆幽幽地回来了
书香:朱天心在《陈春天》的序里写道:“她的生存土壤和‘离奇的生活经验’又是如何教我们这些只有城市经验的普通人家家庭的异性恋者所艳羡”;骆以军在某次与您的对谈中也提到,当代人多是经验匮乏者。作为一个创作者,您会怎么看待自己曾有过的这般生命经历?
陈雪:早期我并不知道自己拥有很多生命经验,还特别去当服务生,做一些劳力工作,我以为那样才能积累人生阅历。儿时,家里颠沛流离,一直在还债,爸爸妈妈带我们去过许多地方,像吉普赛人似的,然而在我刚开始写作时,从未意识到这是可以写的,对我来说,那些事情甚至是很不想追忆的。
《桥上的孩子》第一章写的是在美国的经历,用说故事的方式来谈过去,虽说情节是编造的,不过我确实在2001年去了趟美国,此前,一直在摆地摊、送货,过着非常困窘而忙碌的生活。当年,我受邀去美国参与一个讲座,觉得待在那很好,便欺瞒爸妈,声称我在美国当驻校作家,朋友帮我弄了一份假的证明,在那借故住了两个月。大学毕业后好多年,第一次不用工作,朋友提供我一个满舒适的住处,也很照顾我。我的卧房有面落地窗,后头就是院子,我每天坐在那儿发呆,心想,一个真正的小说家是不是就是这樣?好像都不用再做任何事了,人生唯有写作。
我整天枯坐在那边,或发呆,或读些小说,竟不自觉地浮现一个很具象的画面:一座桥。其实就是我们在丰原摆夜市的那条街。最早的时候,我们在丰原的夜市卖录音带,我爸爸在桥的这头,妈妈在另一头,我得推着一个小车子来回补货,从那一个画面,令我想起童年的许多许多事情。对我来说,那是不可思议的,以前,只希望那些事能够赶快结束,从未想过它们竟是可以被描绘下来的。在美国那段时间,就写了《桥上的孩子》第一章。一般认为,作家第一本书会写自己,我完全没有,都是写一些都市里的歌声魅影,净是编撰的故事。
自痛苦中蕴生的真实力量
书香:您在写作当中,似乎会不断追寻及探问“我”是什么、“我”为何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陈雪:这是《迷宫中的恋人》这部小说主要在思考的,也可以说早期的作品也有这样的色彩吧。长期以来,一直在虚构、编造故事,即使是基于真实事件,我都觉得那还是虚构,毕竟是进行了一道创造的程序。一个人长期地活在虚构之中,这个行为本身会导致对于自身或他人的真实性产生很大的疑惑。再说,本来我们在做的工作就是一直在思考“我”是由什么组成、“我”还可以走到什么地方、“我”正在做些什么事情。
书香:可以聊聊写《迷宫中的恋人》时的状态吗?当时您的自体免疫系统出了问题,身体疼痛难捱,似乎是在非常艰困的状态下才勉力完成这部小说的。 陈雪:2008年底,《附魔者》初稿完成之后,身体就有一些不舒服,手老是会痛,治疗了三四个月,发现是免疫系统出了问题。后来《附魔者》还是顺利出版了,然而,2009年一整年都在生病,下半年病痛很严重,2010年我开始写《迷宫中的恋人》,一开始就是想写疾病的议题。写这本小说跟我往常写小说不大相同,我以前写小说速度还满快的,刚开始写《迷宫中的恋人》时,算是半复健状态,手仍会痛,几乎不能写字,起初,每天大概写五十字、一百字,以致有一段时间,我很怀疑自己已经不能写长篇小说了。我天性喜欢写长篇小说,尤其喜欢专注写长篇的时光,《附魔者》写了二十几万字,感觉很好。写长篇小说本就旷日费时,且我又惯于反复修改,但打字手会痛,自然产生了恐惧,反射性地排斥花长时间写东西,倘若我一直带着这样的状态,怎么可能再写长篇?
后来,我想克服这件事,心想,也许写长篇不再是顺顺地写,可以慢慢地走,走个十年也无妨,所以《迷宫中的恋人》写得非常慢,一万字大概得写了两个月。生病后,刚可以开始写作时,我非常珍惜写作这件事,每天能写出两百字都觉得弥足珍贵,且会花更长的时间去思考、琢磨要怎么写。这种慢慢写的方式改变了我整个写作的方向。因我个性较急躁,写小说必须长时间专注,本来就已经有点逆反我的个性;生病之后,我反而比以前更有耐心,更可以进入一个缓慢而幽静的时光。
书香:在《人妻日记》里,提及早餐人时,您说:“我喜欢她身上属于普通人的一切,那让我也回头再去看我的父母、故乡、童年,目光却是平淡的,像一幅一幅静画。”其实早在《桥上的孩子》、《陈春天》、《附魔者》这三部曲中,您就已经回头检视过一次了,到了现阶段,回望的目光有了什么样的歧异吗?
陈雪:我觉得早年在写那些事情的时候,比较像一个旁观者,眼光不免还是带着一种悲凉,因为我自己是痛苦的,也觉得大家都是痛苦的,在看待人世间的许多事情,好像都带着一种令人莫可奈何的悲哀。早餐人的家庭背景跟我有些像,但她让我看到一个比较温润的面向,我再去看待自己的父母时,也比较理解如他们一般,在那个时代里,带着三个小孩在这样的世界中求生有多么艰难,因而更能够体会他们的心境。尽管仍不免为了当时大家曾经历的痛苦而觉得难过,却更能体会那之中其实也长出了一些很真实的力量,不全然只是带给人负面的记忆。
我以前可以观察人、描写人,但不太了解“同理”是什么,毕竟是去揣摩一些东西,人生岁月还没走到你也已经历经沧桑了、人到中年了,看过许多莫可奈何的事情;如今,我想我也变得比较强大了,以前没那么强大的时候,对于世界还是会有一些防卫、一些批判、一些尖锐。之所以带着悲涼的目光,其实基本上也是一种防卫吧。真实地与人接触,跟只是在小说里面描写他们,毕竟还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