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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经历了2003年的“非典”,紧急预案就成了各级政府必做的一门功课。汶川大地震之后,各级政府能迅速做出反应,与此有很大关系。
但是,有一个事实是,现有的紧急预案只局限于政府层面,灾难突临时,公众个人怎么做,全然没有一个事前规划。每个人能做的大约就是拼命打电话、发短信,将网络挤得爆掉,于是,才会流传这样一个笑话:移动网络是一个最灵的地震预报系统。
6月初,西安一家媒体对公众做了一个题为“地震了,我们该怎么办?”的调查,结果显示,52%的读者在地震来临时手足无措,88%的读者此前没有接受过有关地震或其他突然灾难的应急培训;九成受访者期待能接受一次大规模的避震演练,以便更好地掌握地震自救互救知识。
但是,在日本,情况却有明显的不同。
日本是一个位于地震带的国家。有资料显示,全世界震级在6级以上的地震中,20%发生在日本。但是,地震来临时,日本人却绝少慌乱,因为他们有一个详细的应对方案,并且这个方案是每个人平时就了然于胸的。
从宏观层面看,自1982年起,每年的9月1日是日本的“防灾日”,8月30日到9月5日是“防灾周”,在此期间,全国会举办各种宣传普及活动。
在中观层面,曾发生过板神大地震的神户地方政府,向当地居民提供一份紧急避难物资清单,清单非常细致,甚至规定了应急包的重量:男的以15公斤为宜,女的以10公斤为宜。商家推出防灾套装,内装收音机、手电筒,饮用水,食品以及急救药品等物。
具体到社区层面,同样有一套细密的应对措施。住宅小区内各家各户,包括短期租户,都会收到相关资料,指导大家弄清楚住所周围有哪几个指定的避难所,位置在哪里,应该怎样走。社区还设有应急仓库,为方便取用,设在临街的地方,所储用品一应俱全,包括活动的帐篷厕所。汶川地震发生后,日本救援队到四川救援时,就带有同样的设施。
最关键的是,日本注重平时训练。当地消防局或地方自治会定期组织防灾训练,每个区每月都有一、两次,每次两个小时左右,自由选择参加。训练项目是专题性的,例如野外做饭、打绳结、如何使用小型动力泵消防器以及如何扑救油锅着火等等,重点是让尽量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实习,确保都能掌握有关技巧。
作为媒体,比如电视台,会经常插播公益广告,提醒家长平时要多给孩子做防灾训练。
日本专家说过,可否将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取决于所有人在这段时间内如何行动。
中国同样是一个灾难多发的国家。今年上半年以来,年初是雪灾,5月是地震,接着又是南方破纪录的暴雨成灾,但是,如何提高居民个人的防灾意识,尤其是可操作性的防灾手段,在我国依旧是个空白点。突发灾难发生时,政府固然应当有一套应对方案,但作为社会机体的最小细胞——每一个居民,能做的不应是等待,无论是自救还是救人,也应有一套成体系的方案,只有如此,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灾难,最大程度地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现在,是该着手建立将每个居民纳入紧急预案的时候了。
构建市场化的救灾模式 彭兴庭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紧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有人在媒体上撰文指出,核销无力偿还贷款彰显了银行业的社会责任。我们知道,银监会是国务院领导的金融管理机关,是行政机关,不是企业法人,可以说,这个通知只是为配合抗震救灾而作的一个政治动员。而且,国内绝大部分银行又是国有商业银行,虽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关键时刻还是政府的一个口袋,呆账最后仍是由国家埋单的。
在中国,一直以来,政府和军队在救灾中都担当着主导作用,在“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下,中国传统的救灾模式有着很强的国家动员能力,也非常注重国家层面的总体协调,行动迅速,说一不二。银监会一声令下,各大商业银行就没有敢反对的。这是西方救灾体系难以比拟的。然而,“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中之一,就是政府直接干预经济,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市场信息,也使政府面临巨大财政压力。相比之下,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灾情控制和灾后重建上,则有着我们所没有的优势。
除了各种民间慈善组织和政府的援助基金外,西方国家民众的投保比例普遍较高。他们的灾害救助机制,一般都是以“保险”为核心,所有灾害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几乎都由保险公司理赔,这大大减轻了政府负担,也加强了灾区的自我造血功能。
例如,美国政府在1938年立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其重要目的就是“防洪救灾、减灾”。根据相关法律,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政策性保险。损失发生后,农户自保25%,公司赔偿75%,并且,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各种计划的性质。经营形式和管理体制,实现农户自愿参加农业保险和强制性参加农业保险相结合。美国灾害救助机制还非常重视“贷款”和“非货币化”服务,一方面,对受灾民众提供低利贷款,另一方面,由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提供非常多的心理咨询、再就业服务等。
目前,我们还是一种政府包办型的救灾体系,政府事无巨细包揽救灾的全过程,长期担当救火队的角色。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所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我们应该放松对市场机制和非政府组织的管制,通过制度设计,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社会团体在救灾中的作用。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公共救灾虽然是一种政府行为,但救灾、抗灾同样可以有市场行为参与。因此,应该让政府、企业按各自的规律和职能运作,构造一个包含政府、灾害保险和民间组织在内的合理分工、彼此配合、与市场内在运行机理相吻合的救灾、减灾的长效机制。
但是,有一个事实是,现有的紧急预案只局限于政府层面,灾难突临时,公众个人怎么做,全然没有一个事前规划。每个人能做的大约就是拼命打电话、发短信,将网络挤得爆掉,于是,才会流传这样一个笑话:移动网络是一个最灵的地震预报系统。
6月初,西安一家媒体对公众做了一个题为“地震了,我们该怎么办?”的调查,结果显示,52%的读者在地震来临时手足无措,88%的读者此前没有接受过有关地震或其他突然灾难的应急培训;九成受访者期待能接受一次大规模的避震演练,以便更好地掌握地震自救互救知识。
但是,在日本,情况却有明显的不同。
日本是一个位于地震带的国家。有资料显示,全世界震级在6级以上的地震中,20%发生在日本。但是,地震来临时,日本人却绝少慌乱,因为他们有一个详细的应对方案,并且这个方案是每个人平时就了然于胸的。
从宏观层面看,自1982年起,每年的9月1日是日本的“防灾日”,8月30日到9月5日是“防灾周”,在此期间,全国会举办各种宣传普及活动。
在中观层面,曾发生过板神大地震的神户地方政府,向当地居民提供一份紧急避难物资清单,清单非常细致,甚至规定了应急包的重量:男的以15公斤为宜,女的以10公斤为宜。商家推出防灾套装,内装收音机、手电筒,饮用水,食品以及急救药品等物。
具体到社区层面,同样有一套细密的应对措施。住宅小区内各家各户,包括短期租户,都会收到相关资料,指导大家弄清楚住所周围有哪几个指定的避难所,位置在哪里,应该怎样走。社区还设有应急仓库,为方便取用,设在临街的地方,所储用品一应俱全,包括活动的帐篷厕所。汶川地震发生后,日本救援队到四川救援时,就带有同样的设施。
最关键的是,日本注重平时训练。当地消防局或地方自治会定期组织防灾训练,每个区每月都有一、两次,每次两个小时左右,自由选择参加。训练项目是专题性的,例如野外做饭、打绳结、如何使用小型动力泵消防器以及如何扑救油锅着火等等,重点是让尽量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实习,确保都能掌握有关技巧。
作为媒体,比如电视台,会经常插播公益广告,提醒家长平时要多给孩子做防灾训练。
日本专家说过,可否将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取决于所有人在这段时间内如何行动。
中国同样是一个灾难多发的国家。今年上半年以来,年初是雪灾,5月是地震,接着又是南方破纪录的暴雨成灾,但是,如何提高居民个人的防灾意识,尤其是可操作性的防灾手段,在我国依旧是个空白点。突发灾难发生时,政府固然应当有一套应对方案,但作为社会机体的最小细胞——每一个居民,能做的不应是等待,无论是自救还是救人,也应有一套成体系的方案,只有如此,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灾难,最大程度地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现在,是该着手建立将每个居民纳入紧急预案的时候了。
构建市场化的救灾模式 彭兴庭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紧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有人在媒体上撰文指出,核销无力偿还贷款彰显了银行业的社会责任。我们知道,银监会是国务院领导的金融管理机关,是行政机关,不是企业法人,可以说,这个通知只是为配合抗震救灾而作的一个政治动员。而且,国内绝大部分银行又是国有商业银行,虽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关键时刻还是政府的一个口袋,呆账最后仍是由国家埋单的。
在中国,一直以来,政府和军队在救灾中都担当着主导作用,在“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下,中国传统的救灾模式有着很强的国家动员能力,也非常注重国家层面的总体协调,行动迅速,说一不二。银监会一声令下,各大商业银行就没有敢反对的。这是西方救灾体系难以比拟的。然而,“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中之一,就是政府直接干预经济,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市场信息,也使政府面临巨大财政压力。相比之下,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灾情控制和灾后重建上,则有着我们所没有的优势。
除了各种民间慈善组织和政府的援助基金外,西方国家民众的投保比例普遍较高。他们的灾害救助机制,一般都是以“保险”为核心,所有灾害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几乎都由保险公司理赔,这大大减轻了政府负担,也加强了灾区的自我造血功能。
例如,美国政府在1938年立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其重要目的就是“防洪救灾、减灾”。根据相关法律,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政策性保险。损失发生后,农户自保25%,公司赔偿75%,并且,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各种计划的性质。经营形式和管理体制,实现农户自愿参加农业保险和强制性参加农业保险相结合。美国灾害救助机制还非常重视“贷款”和“非货币化”服务,一方面,对受灾民众提供低利贷款,另一方面,由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提供非常多的心理咨询、再就业服务等。
目前,我们还是一种政府包办型的救灾体系,政府事无巨细包揽救灾的全过程,长期担当救火队的角色。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所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我们应该放松对市场机制和非政府组织的管制,通过制度设计,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社会团体在救灾中的作用。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公共救灾虽然是一种政府行为,但救灾、抗灾同样可以有市场行为参与。因此,应该让政府、企业按各自的规律和职能运作,构造一个包含政府、灾害保险和民间组织在内的合理分工、彼此配合、与市场内在运行机理相吻合的救灾、减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