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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网络广告乱象丛生,虚假宣传、滥用计算机技术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现象比比皆是,其原因包括律师行业竞争激烈、网络营销环境未能得到净化、律师广告管理规范滞后、律师职业道德水准有待提升等。违规的律师网络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其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并有可能损害潜在律师客户的利益,有损于法律职业的尊严和形象。律师网络广告的一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非误导性原则、不得滥用技术手段原则、不得违背法律职业主义基本精神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