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尽管2004年信托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变化莫测,尤其是资本市场持续低迷,股票指数连创新低,系统性风险充分显露,给各类金融机构和证券投资业务带来极大的冲击,但信托行业基本承受住了种种压力和考验,交出了一份成绩优良的答卷。截至2005年4月30日,中国银监会首批指定信息披露的30家信托投资公司(除西藏信托外)悉数亮相,综合数据令人耳目一新:除一家公司之外,28家信托公司全部实现盈利。包括自愿披露的两家信托公司在内,31家信托公司共实现净利润8.6亿多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的净利润达2700多万元;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为1200多亿元,平均每家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了40多亿元。与连续三年全行业亏损的证券公司、因市场低迷而苦苦支撑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乃至和年度亏损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的个别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2004年信托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无疑成为令社会各方面均感到满意、甚至有些意外惊喜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公司治理渐入正轨,结构安排尚需规范
在全部披露的33家信托公司年报中(包括自愿披露的华宝信托和中泰信托,上市公司陕西国投和安信信托,西藏信托尚未公布),几乎都具有较为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架构,70%以上的信托公司均设有不同形式的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管理委员会。
所有披露信息的31家公司,共有员工2523名,平均每家公司约有员工81名。从员工的学历结构看,几乎超过70%的公司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超过了50%,约有20%的公司该比例达到了80%以上。只有15%左右的信托公司中少数高管人员的学历低于大学本科。高管人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超过60%的有10家公司,其中中原信托和海协信托为100%。
有20家公司单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0%,占全部公告公司总数的62.5%。其中有9家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90%,最高达99.2%,该类公司基本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要背景的信托公司居多,主要是以财政局、国资部门以及财政、国资控股的集团公司作为持股单位。
从各家公司披露的部门设置状况来看,该项内容差异最大,急需加以规范。首先是数量的差异性。部门设置最多的达16个,最少的只有6个,相差一倍多;其次是名称的差异性。行使相同的职能,却名称各异,或者虽然名称相似,但行使的职能和分管的业务内容却完全不同,随意性很大。一定程度给投资者和监管部门造成识别和操作上的模糊;第三是合规程度的差异性。个别信托公司与监管部门要求的关于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要做到部门分开、人员分开、高管分开,以及应该设置风险控制部门和审计稽核部门的要求明显不符。
主营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核心业务模式尚待构建
首批指定披露的29家信托公司(不包括西藏信托)2004年信托资产规模共为1115.7661亿元人民币,加上2家自愿披露的信托公司,共计1251.0485亿元。其中超过百亿元的共有3家信托公司,分别是: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3.0770亿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21.8255亿元;天津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3.4559亿元,最低的信托财产规模只有不足4亿元。
由于信托财产规模与信托公司支付的监管费数额直接挂钩,因此,此次信托公司披露的信托财产规模,都是挤干了水分,去尽了泡沫的“干货”,较为真实的反应了有关信托公司真实的信托业务规模。
31家信托公司2004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3.4528亿元人民币,超过亿元的共有8家,包括:天津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2807亿元;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300亿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6949亿元;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253亿元;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529亿元;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500亿元;合肥兴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322亿元;山西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99亿元。而最低的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只有数百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体现的十分不平衡和缺乏说服力,一些信托业务开展较好的信托公司,由于其可比基数较大,反而该项指标排名较为靠后,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原有规模较小,业务品种单一,故该项指标十分突出。令人鼓舞的是,有超过1/3的披露公司公布的主营业务收益率超过了50%。遗憾的是有10家公司没有明确公布该项指标,而又由于各家公司确定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和内容不尽相同,导致利用现有披露的指标和数字加以推算,很容易出现非可比因素以及与公司对此指标理解上的歧义。
信托报酬收入虽然绝对规模和所占比例还不算高,尚不能构成信托公司的核心利润来源,但相对增长速度十分惊人,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后劲。如中诚信托2004年实现信托报酬2963万元,比上年增长149%。
综合经营指标优于往年,信托公司分化趋势加剧
2004年信托公司凸现后发优势,综合指标超出预期,31家信托公司共实现利润12.8716亿元,其中,占30%左右的信托公司2004年利润总额超过5000万元。
31家信托公司共实现净利润8.1131亿元 ,最高为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达1.0490亿元,多家信托公司的人均创利规模超过百万元。但同时也有个别公司出现了逾千万元的经营亏损。
所有披露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十分令人满意。在14家有具体数字披露的公司中,包括内蒙信托公司等在内,共有11家信托公司该比率超过了50%,前三位分别为:百瑞信托138.21%;国民信托 126%;江苏信托102.8%,而最低的信托公司资本充足率只有不到24%。其他16家中, 8家文字表明资本充足,但没有公布具体数字,8家未披露。
首批指定披露的29家信托公司就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水平而言差距十分悬殊,共有10家信托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超过了3%,最高的苏州信托达6.67%;而最低只有0.18%,(负收益除外);资本收益率超过4%的共有12家信托公司,最高的杭州工商信托为9.77%,低于1%的有9家信托公司,一家未披露,最低只有0.3%(负收益除外)。
2004年30家信托公司共计纳税总额为 5.3924亿元人民币,其中营业税1.3083亿元,所得税3.6787亿元,信托税4054万元。其中超过千万元的纳税大户为17家信托公司,居前五位的公司分别为:华宝信托7558万元、上海国投6236万元、中诚信托5852万元、天津信托4792万元和华信信托2652万元。
外部环境仍为主要瓶颈
在所有公告的信托公司中,各家公司对影响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均进行了十分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其中,各家信托公司汇总分析有利因素共涉及24个方面,不利因素共28个方面。
在分析影响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时,90%以上的信托公司集中认为:
·资产管理和专业理财旺盛的市场需求;
·信托所特有的财产隔离等制度优势;
·信托产品巨大的创新空间;
·信托公司专业高效的工作团队
上述四方面是信托公司发展的主要有利方面。
但与此同时,也有几乎80%以上的信托公司认为:
·信托登记、产品流通等配套制度不完善,相对滞后;
·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竞争,监管标准不统一;
·信托发行规模制约过多,产品供给形成瓶颈,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以上三大因素是目前制约信托公司发展和信托主业成为信托公司主要核心盈利模式的主要障碍。
资产质量有所提高,兑付高峰压力骤增
各家信托公司均采取了较为系统和严谨的风险管理措施,遵循“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补救”的原则,加强识别和评估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影响程度的能力,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实施严密的工作程序及控制系统,制定相应可行的危机处理计划,成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风险进行评审,检查指导公司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从而提高公司对各种风险管理的防范意识。
在上述风控措施的基础上,各家信托公司的资产质量得以稳步提高,以自营资产为例,全部披露公司正常类自营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平均高达79.17%,而损失类平均只占1.87%。披露公司中30%以上的信托公司的损失类自营资产额为零。次级以下自营财产合计规模不足5000万元的信托公司共有16家,占到50%以上,超过亿元的有8家,最高已达近4.5亿元。次级以下合计资产率(次级以下自营资产合计数/资产总额)排在前三位的比例分别为:40.59%、27.35%和25.73%,应引起有关公司的高度关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对应措施,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加以防范。
信托财产的运行状况也较为平稳,在2004年全部到期终止兑付的信托计划金额共计285.6587亿元,信托合同20726份(1家未披露),其中只有11笔一千余万元形成信托财产损失,99%以上均运行良好,按期足额兑付。2005年预计将有600亿—700亿元规模的信托计划到期终止,需要兑付,各信托公司将迎来回归主业以来第一个兑付高峰年,因此,现有存量信托财产的良好运行和信托公司缜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兑付安排,就成为2005年信托公司经营和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在2004年全部终止的信托合同中,平均预计收益率最高为5.6%,最低为3.38%,而从平均实际收益率来看,运营效果十分理想,除三家公司较预计收益率略低之外,其它公司均高于预期收益率或与预计收益率持平,最高平均实际收益率达20.40%,十分惊人。当然多数公司基本处在3%—5%区域之间的水平。
清理原有负债资产成果显著,个别公司将触规定底限
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2005年是全部信托公司完成历史负债清理工作的最后期限,在31家披露年报的信托公司中,共有13家公司不同程度的对原有负债业务的清理情况进行了披露,2004年中该13家信托公司除3家未具体披露数字外,共完成原有负债业务清理规模 85.1768亿元人民币,尚存余额24.9655亿元。
工商信托、天津信托、国民信托、中海信托、联华信托和中泰信托已经提前全部或者基本完成了对原有负债的清理任务,清理力度最大的天津信托,在2004年一年内清理原有负债业务规模达15.97亿元,是现有13家披露该项数字中最高的,一举实现零余额。
关联交易规模居高不下,相关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关联交易问题始终是信托业十分突出且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根据年报披露的数据来看,多家信托公司与大股东间发生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的现象较为突出,全部披露公司关联交易总额计362.0688亿元人民币(含厦门国投28416万美元,按照一美元兑换8.2765元人民币换算),涉及关联方数量226个,共发生关联交易 64笔,关联方未偿还额累计5752万元,没有发生为关联方担保垫款的情况。其中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共有10家信托公司,最高达97.4941亿元,最低也达10.8508亿元。
据悉,近期中国银监会将再次组织较大规模的关联交易交叉检查,范围包括:信托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各类关联方融资交易的发生额、资金去向及结构;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与余额;信托公司不当关联交易等。银监会将对信托公司有关资金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并结合有关情况,对关联交易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检查重点关注交易条件优于一般交易对手的交易和没有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
信托收入规模稳步提高,人均利润高居金融业前列
从披露公司公布的数据来看,信托报酬还未形成较大规模,尚无法成为支撑信托公司收入的主要利润来源,但增幅十分惊人,多家公司实现翻番的增长速度。充分体现出在一法两规框架下经过广大信托公司的探索创新,信托公司的业务结构回归信托主业取得显著成绩和巨大潜力。
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四大支柱之一,虽然整体行业规模相比之下稍显不足,但人员精干,包袱轻,综合素质高,50%以上的从业人员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也成为信托公司的一个特有优势。在信托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中,相当一部分信托公司选择了精英战略,不再片面追求员工规模,盲目搞人海战术,全行业每家公司平均只有80余人。因而,2004年信托公司的人均创利水平,成为众多经济指标中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完全可以和其他任何一类金融机构相媲美。30家信托公司中,共有9家信托公司人均利润规模超过百万元,最高为138万元;有5家人均利润超过40万元,最高为76万元;不足10万元的只有 8家信托公司。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