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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行政组织是行政执行的基础,科学区分正常的行政成本与“非正常利益”的界限,合理矫正机关部门“非正常利益”,不仅是当前反腐之需要,也是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只有把这项工作上升到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重视,通过立法规范正常的公务交往活动,建立以信息公开为原则的监督体制,抓住规范财务管理这一根本,才能彻底净化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