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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山西省燃气利用现状,结合山西省燃气资源的配置情况,制定出比较经济合理的燃气利用技术路线。从而达到“气化山西”的目的。
关键词:“气化山西”;技术路线
Discussion on "gasification Shanxi" technology
Lvzhiyaozhoujiehui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Shanxi provincial gas utilization situation, combined with the allocation of gas resources in Shanxi Province, make gas more economic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technology.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gasification of Shanxi".
Keywords: "gasification Shanxi"; technical route
中圖分类号:F470.22 文献标识码:A
燃气是一种洁净、高效、环保的能源。随着燃气的广泛使用,燃气产业也成为21世纪最具竞争力的朝阳产业,燃气以其独特的优势在能源领域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气化山西”是省委、省政府推进能源结构新型化、城乡生态化的重要战略工程。
一、山西省气源现状
山西省目前有60个天然气分输口和7个煤层气并入点,已形成以天然气、煤层气为主,焦炉煤气等为补充的多元互补气源供应结构。
山西省过境天然气有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榆济线和西气东输5条管线,可为山西省年供气50亿立方米,气源主体是中石油及中石化公司。山西省2000米以内浅煤层气资源总量约为10.36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3。2012年山西省地面煤层气产量近29亿立方米,销气量约20亿立方米。其中,通过管道向省外输气10.73亿立方米,占煤层气销售总量的53.7%。 CNG/LNG利用 6.82亿立方米,大部分销往省外,占煤层气销售总量的34%。进入省内燃气管道的有2.45亿立方米,仅占煤层气销售总量的12.3%。气源主体有中石油、晋煤集团、阳煤集团、中联、亚美大陆煤层气公司等。山西省焦炉煤气主要分布在清徐、古交、交城、介休、潞城、汾阳、孝义、洪洞、河津等县市,年可利用量约为150亿立方米,实际用量约110亿立方米。2011年全省城市人工煤气利用量9.35亿立方米,用气人口244万人。2012年,全省城镇液化石油气销售气量13.3万亿立方米,用气人口367万人。山西省潜在的气源有煤制天然气、焦炉气合成天然气。同煤与中海油规划建设的年产4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预计2015年形成产能;中海油新能源(准格尔)公司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过境朔州、大同部分县区,尚未投产;太原煤气化公司正与清徐、临汾、晋中及孝义等地焦化企业积极洽谈建设年产1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焦炉气合成天然气项目,下一步拟在全省范围内的焦化园区拓展此类项目,以获得更多的天然气资源。
二、山西省内管网建设现状
目前,山西省已初步形成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网、省级主干管网和省级支线管网三级输气管网系统。其中,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网有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榆济线、西气东输5条线,途径28个市县。现已初步形成“三纵十一横”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格局,省级长输管线总长近4000公里,年管输能力超过200亿立方米,覆盖全省11个市的95个县(市、区)。
市县燃气管网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管网覆盖率差别较大。地级市及少数县城管网覆盖率较高,大部分县域管网覆盖率极低。
三、气化水平现状
根据山西省建设厅的统计,全省91县(市、区)可利用天然气(煤层气),用气人口997.32万人,气化人口率达到27.7%。全省市、县城区总体管道气化率为63.0%。省内地级市管道气气化率在85%以上的市域有8个(内含17个市辖区、2个独立市辖区),气化率在60%-85%的市域有3个(内含4个市辖区);省内县级市管道气气化率在80%以上的市域有5个,80%以下的有6个;省内县城管道气气化率在65%以上的县域有15个,气化率在20%-65%的有22个,管道气化率在20%以下的有48个,其中26个县域内未敷设燃气管道。
四、“气化山西”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气结构需要调整,供气保障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省内用气结构,天然气用气量占到全部用气量的89.2%,煤层气管输省内用量仅占全部用气量的12.25%。根据山西天然气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协议,山西省过境天然气资源量每年50亿立方米。“十二五”末预计全省用气量将达到105亿立方米,而且随着山西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用气需求可能将更加旺盛,天然气计划资源量远远不能满足山西省未来城镇气化目标的需要。
2.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化步伐缓慢,气矿权体制矛盾亟待解决
山西省煤层气资源丰富,全省2000米以内浅煤层气资源约为10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主要集中于沁水煤田和河东煤田。其中,沁水煤田6.85万亿立方米,河东煤田2.84万亿立方米,占全省煤层气资源总量的93.4%,具有分布集中、埋藏浅、可采性好、甲烷含量高等特点,具备大规模开发的资源优势。2012年,煤层气及煤矿瓦斯产量29亿立方米,利用量20亿立方米,省内利用仅2.45亿立方米。影响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煤层气开发利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优惠鼓励政策不足,影响企业开发积极性。同时煤炭和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重叠,多方利益纠葛,制约了煤层气的发展。
3.城镇气化水平偏低,燃气供应量距“气化山西”目标差距较大
城镇气化发展不平衡。目前城镇管道燃气55.4%的气化率,与“十二五”规划78.5%的气化率相比差距较大,而且发展不均衡,城镇配气管线覆盖程度偏低,制约山西省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结构转型。
城镇配气管线建设不足。截至2012年底,山西省各市、县、乡镇配气管线长度共计14162.9公里。其中11个地级市辖区管线8042.6公里,96个市县仅有管线6120.3公里。
城镇燃气规划与发展实际有差距。在《山西省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十二五”末煤层气的利用量为46亿立方米,而城镇民用气量只有16亿立方米,供气仅局限在产气地周边县域,如昔阳、和顺、左权、中阳、石楼等,与“十二五”煤层气规划目标及实际产量差距较大。
4.燃气终端市场经营主体过多,管理亟待规范
目前在山西省具有燃气经营资格的既有供应煤气的省、市、县级焦化、煤气企业,又有供应天然气的省、市、县级公司,还有供应煤层气的中央级企业,省级和市级企业。燃气企业有当地政府独资或控股的,有民营股份制企业,有管输企业参股或控股的企业及燃气输配终端企业参股或控股的企业。县级燃气公司用户少,供气量规模小,投入不足、专业技术管理薄弱,企业经营困难。
由于经营主体过多,同一地区,不同性质的燃气企业,包括天然气公司与煤层气公司,各地原有煤气公司与新进天然气公司,省、市、县各级天然气公司之间为争夺有限的市场,无序竞争,导致区域分割、管理混乱,不仅不利于公共事业规模效益的发挥,更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无序竞争的后果,一是经营环节增多增加管输和税费负担,加重消费者负担;二是重复建设严重,供气管网布局混乱,降低供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气化山西”实施方案
(一)形成合理的能源利用阶梯
城镇燃气应首先利用焦炉煤气及矿井瓦斯气,山西省焦化产能较大,焦炉煤气做为焦炭生产的副产品不能合理利用是一种能源的损失,建议山西省内焦炉煤气產量能满足城市燃气需求的县市使用焦炉煤气。随着煤炭的开采,瓦斯也不断产生,在煤矿周边进行瓦斯回收后进行提纯,选择矿区周边附近的小区进行燃气供应。煤层气应作为山西省燃气利用的主要气源,山西煤层气资源丰富,且开采技术成熟,价格就天然气来说有一定的优势,应优先于天然气使用。把山西过境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气源的补充。
(二)理顺燃气运营体制,推进市县燃气公司整合重组
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龙头,发挥燃气企业各自优势,围绕民用(居民、餐饮)、锅炉、工业和气代油燃气应用发展主线,加快燃气中、下游市场整合和工程建设,为气化山西省各县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燃气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于已有燃气企业,由在输配终端行业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及安全保障优势的企业,通过购买及股份制方式进行整合,按照:“一城一网,多源供气,统一管理”的模式,统一当地燃气市场。避免在一地多个经营主体,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做到安全稳定供气和优质服务。对于目前未使用管道燃气的各县,由中游管输企业和燃气输配终端企业合资成立燃气企业,共同开展项目建设和市场开发。要认真清理整顿辖区燃气市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废止不具备资源保障、用户服务、安全运行等条件的燃气公司的区域燃气特许经营权或所签协议。气源供应、管道输送、下游销售企业要实现分立运营,防止一体化产业链对其他市场主体的挤出。
严格执行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在城市燃气经营主体的选择上,提高准入条件和门槛。在一个地区,坚持一家授权、一条管道和一体经营的原则,只授权一家拥有专业技术、管理经验等优势的股份制企业经营城市天然气,实行同城同网、同网同价。在末端市场环节,应引导燃气企业进行优化重组,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气服务。市、县两级原有天然气、煤气公司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经营燃气的公司,通过整体收购、参股控股,改造成一个经营主体。
要充分发挥大型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优势。大型燃气集团燃气经营企业要承担为社会提供安全、公平供气的社会责任,规范各区域市场秩序,本着“一城一网、一网多源”的供气原则,通过股权置换等市场行为整合县域燃气终端市场,在“气化山西”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完善市县燃气配套设施
加快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到2012年末,全省11个市仍有10亿立方米人工煤气,用气人口268万人。液化石油气13.2万吨,用气人口367万人,煤层气置换天然气建设任务艰巨。要加大城市输配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完善各城市的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系统,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对燃气管网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确保管网安全运行。
“气化山西”的重点是气化山西的农村,部分农村距县城中心有较远距离,应制定经济合理的气化农村方案,如选择CNG瓶组、LNG气化站等方式供气,从而提高气化农村的比例。
(四)加快建筑、车用燃气的普及利用
大力推进LNG(CNG)加气站的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为重点,在优先发展城市加气站的同时,同步建设全省高速、高等级公路加气站,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覆盖全省交通网的加气站网络。
推广城市建筑分布式能源利用天然气。鼓励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宾馆、大型商场、、工业园区、企业等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群的用热、用冷系统,采用节能、高效、清洁的热、电、冷分布式能源供能系统,对分布式供能系统用户要优先保障天然气供应,对分布式供能系统的燃气管道工程,优先列入城市道路配套设施敷设计划。
作者简介:吕志尧(1985- ),男,山西汾阳人,助理工程师,学士,从事燃气工作管理工作,现为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燃气管理部科员。
关键词:“气化山西”;技术路线
Discussion on "gasification Shanxi" technology
Lvzhiyaozhoujiehui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Shanxi provincial gas utilization situation, combined with the allocation of gas resources in Shanxi Province, make gas more economic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technology.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gasification of Shanxi".
Keywords: "gasification Shanxi"; technical route
中圖分类号:F470.22 文献标识码:A
燃气是一种洁净、高效、环保的能源。随着燃气的广泛使用,燃气产业也成为21世纪最具竞争力的朝阳产业,燃气以其独特的优势在能源领域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气化山西”是省委、省政府推进能源结构新型化、城乡生态化的重要战略工程。
一、山西省气源现状
山西省目前有60个天然气分输口和7个煤层气并入点,已形成以天然气、煤层气为主,焦炉煤气等为补充的多元互补气源供应结构。
山西省过境天然气有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榆济线和西气东输5条管线,可为山西省年供气50亿立方米,气源主体是中石油及中石化公司。山西省2000米以内浅煤层气资源总量约为10.36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3。2012年山西省地面煤层气产量近29亿立方米,销气量约20亿立方米。其中,通过管道向省外输气10.73亿立方米,占煤层气销售总量的53.7%。 CNG/LNG利用 6.82亿立方米,大部分销往省外,占煤层气销售总量的34%。进入省内燃气管道的有2.45亿立方米,仅占煤层气销售总量的12.3%。气源主体有中石油、晋煤集团、阳煤集团、中联、亚美大陆煤层气公司等。山西省焦炉煤气主要分布在清徐、古交、交城、介休、潞城、汾阳、孝义、洪洞、河津等县市,年可利用量约为150亿立方米,实际用量约110亿立方米。2011年全省城市人工煤气利用量9.35亿立方米,用气人口244万人。2012年,全省城镇液化石油气销售气量13.3万亿立方米,用气人口367万人。山西省潜在的气源有煤制天然气、焦炉气合成天然气。同煤与中海油规划建设的年产4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预计2015年形成产能;中海油新能源(准格尔)公司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过境朔州、大同部分县区,尚未投产;太原煤气化公司正与清徐、临汾、晋中及孝义等地焦化企业积极洽谈建设年产1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焦炉气合成天然气项目,下一步拟在全省范围内的焦化园区拓展此类项目,以获得更多的天然气资源。
二、山西省内管网建设现状
目前,山西省已初步形成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网、省级主干管网和省级支线管网三级输气管网系统。其中,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网有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榆济线、西气东输5条线,途径28个市县。现已初步形成“三纵十一横”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格局,省级长输管线总长近4000公里,年管输能力超过200亿立方米,覆盖全省11个市的95个县(市、区)。
市县燃气管网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管网覆盖率差别较大。地级市及少数县城管网覆盖率较高,大部分县域管网覆盖率极低。
三、气化水平现状
根据山西省建设厅的统计,全省91县(市、区)可利用天然气(煤层气),用气人口997.32万人,气化人口率达到27.7%。全省市、县城区总体管道气化率为63.0%。省内地级市管道气气化率在85%以上的市域有8个(内含17个市辖区、2个独立市辖区),气化率在60%-85%的市域有3个(内含4个市辖区);省内县级市管道气气化率在80%以上的市域有5个,80%以下的有6个;省内县城管道气气化率在65%以上的县域有15个,气化率在20%-65%的有22个,管道气化率在20%以下的有48个,其中26个县域内未敷设燃气管道。
四、“气化山西”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气结构需要调整,供气保障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省内用气结构,天然气用气量占到全部用气量的89.2%,煤层气管输省内用量仅占全部用气量的12.25%。根据山西天然气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协议,山西省过境天然气资源量每年50亿立方米。“十二五”末预计全省用气量将达到105亿立方米,而且随着山西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用气需求可能将更加旺盛,天然气计划资源量远远不能满足山西省未来城镇气化目标的需要。
2.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化步伐缓慢,气矿权体制矛盾亟待解决
山西省煤层气资源丰富,全省2000米以内浅煤层气资源约为10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主要集中于沁水煤田和河东煤田。其中,沁水煤田6.85万亿立方米,河东煤田2.84万亿立方米,占全省煤层气资源总量的93.4%,具有分布集中、埋藏浅、可采性好、甲烷含量高等特点,具备大规模开发的资源优势。2012年,煤层气及煤矿瓦斯产量29亿立方米,利用量20亿立方米,省内利用仅2.45亿立方米。影响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煤层气开发利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优惠鼓励政策不足,影响企业开发积极性。同时煤炭和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重叠,多方利益纠葛,制约了煤层气的发展。
3.城镇气化水平偏低,燃气供应量距“气化山西”目标差距较大
城镇气化发展不平衡。目前城镇管道燃气55.4%的气化率,与“十二五”规划78.5%的气化率相比差距较大,而且发展不均衡,城镇配气管线覆盖程度偏低,制约山西省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结构转型。
城镇配气管线建设不足。截至2012年底,山西省各市、县、乡镇配气管线长度共计14162.9公里。其中11个地级市辖区管线8042.6公里,96个市县仅有管线6120.3公里。
城镇燃气规划与发展实际有差距。在《山西省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十二五”末煤层气的利用量为46亿立方米,而城镇民用气量只有16亿立方米,供气仅局限在产气地周边县域,如昔阳、和顺、左权、中阳、石楼等,与“十二五”煤层气规划目标及实际产量差距较大。
4.燃气终端市场经营主体过多,管理亟待规范
目前在山西省具有燃气经营资格的既有供应煤气的省、市、县级焦化、煤气企业,又有供应天然气的省、市、县级公司,还有供应煤层气的中央级企业,省级和市级企业。燃气企业有当地政府独资或控股的,有民营股份制企业,有管输企业参股或控股的企业及燃气输配终端企业参股或控股的企业。县级燃气公司用户少,供气量规模小,投入不足、专业技术管理薄弱,企业经营困难。
由于经营主体过多,同一地区,不同性质的燃气企业,包括天然气公司与煤层气公司,各地原有煤气公司与新进天然气公司,省、市、县各级天然气公司之间为争夺有限的市场,无序竞争,导致区域分割、管理混乱,不仅不利于公共事业规模效益的发挥,更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无序竞争的后果,一是经营环节增多增加管输和税费负担,加重消费者负担;二是重复建设严重,供气管网布局混乱,降低供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气化山西”实施方案
(一)形成合理的能源利用阶梯
城镇燃气应首先利用焦炉煤气及矿井瓦斯气,山西省焦化产能较大,焦炉煤气做为焦炭生产的副产品不能合理利用是一种能源的损失,建议山西省内焦炉煤气產量能满足城市燃气需求的县市使用焦炉煤气。随着煤炭的开采,瓦斯也不断产生,在煤矿周边进行瓦斯回收后进行提纯,选择矿区周边附近的小区进行燃气供应。煤层气应作为山西省燃气利用的主要气源,山西煤层气资源丰富,且开采技术成熟,价格就天然气来说有一定的优势,应优先于天然气使用。把山西过境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气源的补充。
(二)理顺燃气运营体制,推进市县燃气公司整合重组
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龙头,发挥燃气企业各自优势,围绕民用(居民、餐饮)、锅炉、工业和气代油燃气应用发展主线,加快燃气中、下游市场整合和工程建设,为气化山西省各县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燃气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于已有燃气企业,由在输配终端行业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及安全保障优势的企业,通过购买及股份制方式进行整合,按照:“一城一网,多源供气,统一管理”的模式,统一当地燃气市场。避免在一地多个经营主体,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做到安全稳定供气和优质服务。对于目前未使用管道燃气的各县,由中游管输企业和燃气输配终端企业合资成立燃气企业,共同开展项目建设和市场开发。要认真清理整顿辖区燃气市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废止不具备资源保障、用户服务、安全运行等条件的燃气公司的区域燃气特许经营权或所签协议。气源供应、管道输送、下游销售企业要实现分立运营,防止一体化产业链对其他市场主体的挤出。
严格执行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在城市燃气经营主体的选择上,提高准入条件和门槛。在一个地区,坚持一家授权、一条管道和一体经营的原则,只授权一家拥有专业技术、管理经验等优势的股份制企业经营城市天然气,实行同城同网、同网同价。在末端市场环节,应引导燃气企业进行优化重组,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气服务。市、县两级原有天然气、煤气公司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经营燃气的公司,通过整体收购、参股控股,改造成一个经营主体。
要充分发挥大型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优势。大型燃气集团燃气经营企业要承担为社会提供安全、公平供气的社会责任,规范各区域市场秩序,本着“一城一网、一网多源”的供气原则,通过股权置换等市场行为整合县域燃气终端市场,在“气化山西”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完善市县燃气配套设施
加快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到2012年末,全省11个市仍有10亿立方米人工煤气,用气人口268万人。液化石油气13.2万吨,用气人口367万人,煤层气置换天然气建设任务艰巨。要加大城市输配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完善各城市的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系统,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对燃气管网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确保管网安全运行。
“气化山西”的重点是气化山西的农村,部分农村距县城中心有较远距离,应制定经济合理的气化农村方案,如选择CNG瓶组、LNG气化站等方式供气,从而提高气化农村的比例。
(四)加快建筑、车用燃气的普及利用
大力推进LNG(CNG)加气站的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为重点,在优先发展城市加气站的同时,同步建设全省高速、高等级公路加气站,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覆盖全省交通网的加气站网络。
推广城市建筑分布式能源利用天然气。鼓励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宾馆、大型商场、、工业园区、企业等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群的用热、用冷系统,采用节能、高效、清洁的热、电、冷分布式能源供能系统,对分布式供能系统用户要优先保障天然气供应,对分布式供能系统的燃气管道工程,优先列入城市道路配套设施敷设计划。
作者简介:吕志尧(1985- ),男,山西汾阳人,助理工程师,学士,从事燃气工作管理工作,现为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燃气管理部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