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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字全球化 战略博弈 地缘竞争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各国数字经济迅速发展,与之相伴,各国公民的数字参与度不断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需“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积极参与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制定,塑造新的竞争优势”。数字全球化成为当下主流发展趋势,数据、技术对于国家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
其一,数据经济迅速发展,催生地缘竞争新形式。数据成为数字经济时代通行的“硬通货”,可类同资本、产权、劳动力,因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对国家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国家、企业可通过海量的数据搜集与整理,分析并研判他国的宏观经济和社会走势。当下,全球数据量仍处在飞速增长阶段,据国际数据全球机构Statista的统计,2020年全球数据产生量达59ZB,并将在2024年增至175ZB,到2035年,这一数字或将达2142ZB,较2020年增长约35倍。同时,随着数据量呈爆发式增长的便是由数据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目前,并没有权威机构对2020年全球各国数据经济发展进行详细统计及比较,但从国际数据公司IDC2019年的预测来看,到2025年全球数据市场会形成三大板块,一是中国数据市场,占有率约为28%;二是美国市场,占有率约为17.5%;三是EMEA地区(欧洲、中东与非洲地区)占有率约为27.6%。因此,数据保护主义纷纷抬头,各国相继推出数据封闭、限制以及监管政策。
其二,平台经济发展迅速,美国占据相对优势。平台经济类型的跨國企业迅速发展,并通过控制用户大数据逐步实现垄断,达成赢者通吃的局面。截至2019年底,全球数字平台经济总额约为8.98万亿美元,全球价值超过100亿美元的数字平台企业共74家,其中,美国企业有35家,中国企业有30家。然而,从价值上看,2019年美国数字平台总价值高达6.65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74.1%,中国数字平台总价值约为2.02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22.5%,可见美国的相对优势较为明显。
其三,公民数字经济参与度持续上升,数字技术重塑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东南亚地区数字化程度大幅提高,然而,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也凸显出了区域之间乃至全球数字鸿沟的存在。一些国家在人口数字素养、数字基础设施使用成本、数字财政预算以及数字技术等方面的劣势制约了其数字经济的发展,致使不同国家间数字鸿沟日益拉大。此外,在数字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数字技术也会存在负面影响。
当下,数字经济对国家安全和发展愈发重要,中美欧三方引领国际数字格局发展。数字经济成地缘博弈的新形式之一,全球数字秩序与规则的竞合博弈日益高企。
第一,美国以数字援助构建数字霸权。2020年4月,美国发布全球首个数字援助战略文件,旨在以美国先进的数字技术加大对他国的影响。该战略有三大特征:一是通过数字援助打造以美为主的国际数字生态系统,二是将美国价值观作为数字对外援助的规范标准,三是试图构建美式国际数字联盟。在上述基础上,美国加强与盟国、受援国合作,制定统一数字政策和标准,强化数字网络之间的互操作性。不可否认,该战略提出的一些说法具有迷惑性,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如“帮助伙伴国家实现自力更生”,但其实质是以技术优势构建一个符合美国利益的国际数字联盟。
第二,欧盟打造单一数字空间提升自身相对优势。欧盟力图凭借自身庞大的数据市场和数据经济优势,通过实施先规范后发展的路径,争抢国际数字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一是构建单一封闭数据市场,二是推出“守门人”法律草案提高他国入欧数字领域门槛,三是加大针对数字领域的预算投资,四是开始研究6G标准,一系列举措意图为欧盟在数字领域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中国数字技术迅速进步增强对外吸引力。我国数字技术发展迅速,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极大助力了经济复苏,对他国产生强大吸引力。一是华为等公司引领全球技术发展。截至2020年1月1日,华为拥有3147项5G标准专利项声明,全球排名第一。二是数字经济助力中国复苏模式取得成功。意大利国际政治研究院认为,中国在2020年第二季度实现快速经济复苏成为G20集团中唯一摆脱经济衰退的国家,需归功于中国移动应用程序以及良好的数字生态系统。三是中国数字货币的推出引发全球关注。2020年9月起,我国央行开展DC/EP试用,催生了全球多国对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的热忱。中国数字模式的明显优势,对外催生强大吸引力,对全球数字格局的塑造力愈发强大。
第四,美国或促成中欧数字合作机遇期。“美国优先”政策不仅影响中美两国经贸正常发展,也破坏了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就数字经济领域而言,美欧就数字税问题僵持不下,欧盟针对美数字企业在欧洲的垄断趋势准备实施制裁。需要指出的是,美欧在数字经济上对华态度分歧较大。2020年12月,德国通过的“IT安全法”将允许华为等海外企业参与当地的5G建设。中欧在数字时代的合作机遇在此背景下产生。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格局激烈变动,多方均意图打造数字时代的战略自主权。
其一,“四边网络安全”联盟或牵引国际数字格局新变化。2021年2月9日,“四边安全对话技术网络”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启动,旨在“推进区域内关于网络和关键技术问题的二轨研究和公共对话”,该倡议参与方包括澳大利亚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美国智库新美国安全中心、日本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以及印度智库观察家基金会。四方联合推出四份报告,点明四方在全球数字领域的分工与协作任务,规定四方应就网络、数字领域建立技术试验与鉴定联盟、建设四国数字人力资本网络、共享计算和数字资源并发起四国创新竞赛。随着四国技术网络联盟的成立,“四边安全对话”逐步从传统安全领域向数字、网络等非传统安全领域覆盖,这也将推动美国的印太战略逐步细化,并将数字领域纳入其中。 其二,中小型国家构建数字次级联盟加大全球数字治理参与度。数字中小型国家纷纷签署数字经济协议、数字货币协议等尝试构建抛开中美欧的次级数字团体。此类数字协议的签署可以看作是全球经济联盟发展的新阶段。一方面,以新加坡为中心的数字经济协定网络形成。包括目前涵盖数字经济领域最广泛的国际合作协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签署的三方《数字经济合作协议》(DEPA),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签署的《数字经济协议》(DEA)等。从上述协定中可见,以新加坡为中枢、不包含中美欧的数字经济网络正在形成。另一方面,围绕构建数字次级伙伴关系的呼声不绝于耳。
其三,亚太—印太地区成为全球数字博弈重点区域。美欧通过就数字经济领域与华“脱钩”、封闭自身数据市场等行为,逐步将博弈焦点从自身转移至其他地区。结合数字经济协定签署的集中地、数字税等数字规则的覆盖地以及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进展与规模看,印太地区是全球数字博弈的重点区域。其中,东南亚地区更是大国数字竞合博弈的核心区。一是因为东南亚自身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大,二是中国对东南亚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三是欧盟已展开在东南亚地区数字税的布局,四是从地缘角度上看,东南亚与美欧国家的印太战略、数字次级团体的构建以及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当前,东南亚数字市场将成中美欧外全球第四大数字市场,是各国重点拉拢的对象。
2020年以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相继完成谈判和签署,亚太—印太数字经济合作模式备受期待,经济合作是大势所趋。我国可进一步丰富数字丝绸之路网络化结构,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的基础上搭建中国—东盟—欧盟数字治理体系,引领共建全球数字治理格局。
一方面,东南亚是大国数字博弈核心区,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正当其时。目前,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形势良好,前景乐观。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数字经济合作机制正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如中国与泰国建立“数字经济合作部级对话机制”,与越南、柬埔寨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与马来西亚启动双边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商签进程等。二是中国积极参与东盟国家数字基础设施联通建设。如2018年阿里云率先在印尼上线,并在2020年宣布再度扩建。三是中国企业多以股权投资、并购等方式与东盟当地企业合作。2016至2019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参与东盟国家科技类创业投融资总规模达132.1亿美元,成为东盟科创企业第一大外资来源国。与此同时,美欧数字战略对东南亚地区的拉拢与分化、东盟“大国平衡”的对冲战略以及东南亚地区内部数字鸿沟的存在,给深化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带来挑战。因此,我国需开辟中国—东盟數字经济合作与治理的新路径。
另一方面,共建中国—东盟数字丝绸之路核心区,积极打造中国—东盟—欧盟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核心区的建设旨在构建一个平衡发展的数字生态圈。就现阶段而言,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开展跨境数据合作。达沃斯论坛在2020年6月发布的白皮书中提到,只有安全地推动数据跨境流动,才能进一步刺激数字经济发展。中国—东盟可以此为切入点,优化双方战略对接。中国—东南亚国家层面上,可进一步推动数字贸易协定的谈判、签署与落实。中国—东盟层面上,可搭建区域数据、数字技术协作机制,以产业、企业推动东盟一体化的形式带动中国—东盟数字合作。中国—东亚层面上,可与东盟、新加坡等设计区域一揽子数字货币方案,囊括数字韩元、数字日元、数字新加坡元,构建中国—东盟区域数字货币工具箱,进而协同推进资本流动与数据流动,构建数字区域治理新模式。未来双方还可依托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发挥好多边外交的作用,打通中国—东盟—欧盟三方合作平台,构建更大范围的国际数字经济合作与治理区。适时,还可吸引日、韩等国加入,在数字经济领域复制东亚合作模式。
当下,数字经济的重要性与战略价值愈发突出,中美欧三方就数字经济的博弈高企不落。然而,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数据支持,而跨境数据流动又涉及监管等安全性问题。可见,数字经济零和博弈只会使一国在数字领域停滞不前。全球和区域发展需要一个良性的数字生态治理体系,这也正是中国—东盟数字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题中之义。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数字治理中心研究员;荷兰莱顿大学博士研究生韩卓希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印太战略下‘东盟中心地位’重构与中国—东盟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项目编号:20&ZD145)和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后疫情时代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合作中美欧数字经济秩序与规则竞合博弈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Statista Research Department, Share of unique data and replicated data in the global datasphere in 2020 and 2024, Statista, January 11, 2021.
②A Roadmap for Cross Border Data Flows: Future-Proofing Readiness and Cooperation in the New Data Economy, World Economic Forum, June 9, 2020.
③Shanhong Liu, Value of the data economy in the European Union (EU) and United Kingdom from 2016 to 2020 and in 2025, Statista, Aug 5, 2020.
责编/邓楚韵 美编/宋扬
数字全球化加快发展,对国家安全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各国数字经济迅速发展,与之相伴,各国公民的数字参与度不断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需“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积极参与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制定,塑造新的竞争优势”。数字全球化成为当下主流发展趋势,数据、技术对于国家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
其一,数据经济迅速发展,催生地缘竞争新形式。数据成为数字经济时代通行的“硬通货”,可类同资本、产权、劳动力,因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对国家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国家、企业可通过海量的数据搜集与整理,分析并研判他国的宏观经济和社会走势。当下,全球数据量仍处在飞速增长阶段,据国际数据全球机构Statista的统计,2020年全球数据产生量达59ZB,并将在2024年增至175ZB,到2035年,这一数字或将达2142ZB,较2020年增长约35倍。同时,随着数据量呈爆发式增长的便是由数据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目前,并没有权威机构对2020年全球各国数据经济发展进行详细统计及比较,但从国际数据公司IDC2019年的预测来看,到2025年全球数据市场会形成三大板块,一是中国数据市场,占有率约为28%;二是美国市场,占有率约为17.5%;三是EMEA地区(欧洲、中东与非洲地区)占有率约为27.6%。因此,数据保护主义纷纷抬头,各国相继推出数据封闭、限制以及监管政策。
其二,平台经济发展迅速,美国占据相对优势。平台经济类型的跨國企业迅速发展,并通过控制用户大数据逐步实现垄断,达成赢者通吃的局面。截至2019年底,全球数字平台经济总额约为8.98万亿美元,全球价值超过100亿美元的数字平台企业共74家,其中,美国企业有35家,中国企业有30家。然而,从价值上看,2019年美国数字平台总价值高达6.65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74.1%,中国数字平台总价值约为2.02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22.5%,可见美国的相对优势较为明显。
其三,公民数字经济参与度持续上升,数字技术重塑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东南亚地区数字化程度大幅提高,然而,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也凸显出了区域之间乃至全球数字鸿沟的存在。一些国家在人口数字素养、数字基础设施使用成本、数字财政预算以及数字技术等方面的劣势制约了其数字经济的发展,致使不同国家间数字鸿沟日益拉大。此外,在数字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数字技术也会存在负面影响。
中美欧呈三足鼎立之势,催生中欧数字合作机遇
当下,数字经济对国家安全和发展愈发重要,中美欧三方引领国际数字格局发展。数字经济成地缘博弈的新形式之一,全球数字秩序与规则的竞合博弈日益高企。
第一,美国以数字援助构建数字霸权。2020年4月,美国发布全球首个数字援助战略文件,旨在以美国先进的数字技术加大对他国的影响。该战略有三大特征:一是通过数字援助打造以美为主的国际数字生态系统,二是将美国价值观作为数字对外援助的规范标准,三是试图构建美式国际数字联盟。在上述基础上,美国加强与盟国、受援国合作,制定统一数字政策和标准,强化数字网络之间的互操作性。不可否认,该战略提出的一些说法具有迷惑性,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如“帮助伙伴国家实现自力更生”,但其实质是以技术优势构建一个符合美国利益的国际数字联盟。
第二,欧盟打造单一数字空间提升自身相对优势。欧盟力图凭借自身庞大的数据市场和数据经济优势,通过实施先规范后发展的路径,争抢国际数字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一是构建单一封闭数据市场,二是推出“守门人”法律草案提高他国入欧数字领域门槛,三是加大针对数字领域的预算投资,四是开始研究6G标准,一系列举措意图为欧盟在数字领域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中国数字技术迅速进步增强对外吸引力。我国数字技术发展迅速,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极大助力了经济复苏,对他国产生强大吸引力。一是华为等公司引领全球技术发展。截至2020年1月1日,华为拥有3147项5G标准专利项声明,全球排名第一。二是数字经济助力中国复苏模式取得成功。意大利国际政治研究院认为,中国在2020年第二季度实现快速经济复苏成为G20集团中唯一摆脱经济衰退的国家,需归功于中国移动应用程序以及良好的数字生态系统。三是中国数字货币的推出引发全球关注。2020年9月起,我国央行开展DC/EP试用,催生了全球多国对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的热忱。中国数字模式的明显优势,对外催生强大吸引力,对全球数字格局的塑造力愈发强大。
第四,美国或促成中欧数字合作机遇期。“美国优先”政策不仅影响中美两国经贸正常发展,也破坏了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就数字经济领域而言,美欧就数字税问题僵持不下,欧盟针对美数字企业在欧洲的垄断趋势准备实施制裁。需要指出的是,美欧在数字经济上对华态度分歧较大。2020年12月,德国通过的“IT安全法”将允许华为等海外企业参与当地的5G建设。中欧在数字时代的合作机遇在此背景下产生。
全球数字博弈加剧,多方均意图打造数字时代战略自主权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格局激烈变动,多方均意图打造数字时代的战略自主权。
其一,“四边网络安全”联盟或牵引国际数字格局新变化。2021年2月9日,“四边安全对话技术网络”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启动,旨在“推进区域内关于网络和关键技术问题的二轨研究和公共对话”,该倡议参与方包括澳大利亚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美国智库新美国安全中心、日本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以及印度智库观察家基金会。四方联合推出四份报告,点明四方在全球数字领域的分工与协作任务,规定四方应就网络、数字领域建立技术试验与鉴定联盟、建设四国数字人力资本网络、共享计算和数字资源并发起四国创新竞赛。随着四国技术网络联盟的成立,“四边安全对话”逐步从传统安全领域向数字、网络等非传统安全领域覆盖,这也将推动美国的印太战略逐步细化,并将数字领域纳入其中。 其二,中小型国家构建数字次级联盟加大全球数字治理参与度。数字中小型国家纷纷签署数字经济协议、数字货币协议等尝试构建抛开中美欧的次级数字团体。此类数字协议的签署可以看作是全球经济联盟发展的新阶段。一方面,以新加坡为中心的数字经济协定网络形成。包括目前涵盖数字经济领域最广泛的国际合作协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签署的三方《数字经济合作协议》(DEPA),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签署的《数字经济协议》(DEA)等。从上述协定中可见,以新加坡为中枢、不包含中美欧的数字经济网络正在形成。另一方面,围绕构建数字次级伙伴关系的呼声不绝于耳。
其三,亚太—印太地区成为全球数字博弈重点区域。美欧通过就数字经济领域与华“脱钩”、封闭自身数据市场等行为,逐步将博弈焦点从自身转移至其他地区。结合数字经济协定签署的集中地、数字税等数字规则的覆盖地以及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进展与规模看,印太地区是全球数字博弈的重点区域。其中,东南亚地区更是大国数字竞合博弈的核心区。一是因为东南亚自身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大,二是中国对东南亚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三是欧盟已展开在东南亚地区数字税的布局,四是从地缘角度上看,东南亚与美欧国家的印太战略、数字次级团体的构建以及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当前,东南亚数字市场将成中美欧外全球第四大数字市场,是各国重点拉拢的对象。
探索引领共建亚太—印太数字合作治理新模式
2020年以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相继完成谈判和签署,亚太—印太数字经济合作模式备受期待,经济合作是大势所趋。我国可进一步丰富数字丝绸之路网络化结构,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的基础上搭建中国—东盟—欧盟数字治理体系,引领共建全球数字治理格局。
一方面,东南亚是大国数字博弈核心区,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正当其时。目前,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形势良好,前景乐观。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数字经济合作机制正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如中国与泰国建立“数字经济合作部级对话机制”,与越南、柬埔寨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与马来西亚启动双边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商签进程等。二是中国积极参与东盟国家数字基础设施联通建设。如2018年阿里云率先在印尼上线,并在2020年宣布再度扩建。三是中国企业多以股权投资、并购等方式与东盟当地企业合作。2016至2019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参与东盟国家科技类创业投融资总规模达132.1亿美元,成为东盟科创企业第一大外资来源国。与此同时,美欧数字战略对东南亚地区的拉拢与分化、东盟“大国平衡”的对冲战略以及东南亚地区内部数字鸿沟的存在,给深化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带来挑战。因此,我国需开辟中国—东盟數字经济合作与治理的新路径。
另一方面,共建中国—东盟数字丝绸之路核心区,积极打造中国—东盟—欧盟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核心区的建设旨在构建一个平衡发展的数字生态圈。就现阶段而言,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开展跨境数据合作。达沃斯论坛在2020年6月发布的白皮书中提到,只有安全地推动数据跨境流动,才能进一步刺激数字经济发展。中国—东盟可以此为切入点,优化双方战略对接。中国—东南亚国家层面上,可进一步推动数字贸易协定的谈判、签署与落实。中国—东盟层面上,可搭建区域数据、数字技术协作机制,以产业、企业推动东盟一体化的形式带动中国—东盟数字合作。中国—东亚层面上,可与东盟、新加坡等设计区域一揽子数字货币方案,囊括数字韩元、数字日元、数字新加坡元,构建中国—东盟区域数字货币工具箱,进而协同推进资本流动与数据流动,构建数字区域治理新模式。未来双方还可依托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发挥好多边外交的作用,打通中国—东盟—欧盟三方合作平台,构建更大范围的国际数字经济合作与治理区。适时,还可吸引日、韩等国加入,在数字经济领域复制东亚合作模式。
当下,数字经济的重要性与战略价值愈发突出,中美欧三方就数字经济的博弈高企不落。然而,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数据支持,而跨境数据流动又涉及监管等安全性问题。可见,数字经济零和博弈只会使一国在数字领域停滞不前。全球和区域发展需要一个良性的数字生态治理体系,这也正是中国—东盟数字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题中之义。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数字治理中心研究员;荷兰莱顿大学博士研究生韩卓希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印太战略下‘东盟中心地位’重构与中国—东盟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项目编号:20&ZD145)和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后疫情时代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合作中美欧数字经济秩序与规则竞合博弈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Statista Research Department, Share of unique data and replicated data in the global datasphere in 2020 and 2024, Statista, January 11, 2021.
②A Roadmap for Cross Border Data Flows: Future-Proofing Readiness and Cooperation in the New Data Economy, World Economic Forum, June 9, 2020.
③Shanhong Liu, Value of the data economy in the European Union (EU) and United Kingdom from 2016 to 2020 and in 2025, Statista, Aug 5, 2020.
责编/邓楚韵 美编/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