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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教育内涵的模糊认识与公安院校自身的职业教育特点,决定不能机械复制普通高校的“双创”教育理念以指导“双创”实践,而应在进一步理清“双创”之“创业”与“创新”两个逻辑面向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公安院校在“政治建校”“政治育警”的政治认同下,重构“创业”即“敬业之责”、“创新”即“强业之力”的新的“双创”教育理念。进而,拔除公安院校“双创”教育认知盲点,以“岗位创业”为导向更好指导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