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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中国将融合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和城市化
5月15日,主题为“信息化与城市发展”的上海世博会首场主题论坛在宁波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中国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融合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在走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同时,也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和信息化道路。
李毅中指出,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城市化为工业化提供了充足的需求,工业化推进了城市化的进程,两者为信息化提供了广阔空间,而信息化又带动了工业化,推动了城市化。
据统计,中国城市化率到2009年已经达到46%,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电话用户达到了10.9亿户,互联网上网人数也达到了4.04亿人。李毅中说,信息化建设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李毅中表示,中国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融合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
第一,加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推动网络平滑过渡升级换代,加快农村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物联网产业,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二,融合推进信息化和城市化,加快培育新增长点,结合信息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3G、电子商务、网络动漫、软件服务和电子娱乐等新兴产业,推进发展物联网、传感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拓展新兴消费。
第三,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推广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信息技术向各行业领域的渗透,在城市化进程中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实现优化升级。在走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中,中国还要走出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信息化的发展道路。
李毅中同时表示,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鸿沟、网络信息安全等问题,在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各国要加强合作,兴利除弊,发展与管理并重,健全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共同促进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全国第38次中心城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在芜湖召开
5月19日,全国第38次中心城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在安徽芜湖召开。此次会议由来自全国46个中心城市分管经济运行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130余人参会。芜湖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光世主持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宏任首先对我国当前的工业经济形势做出了简要分析,他指出,1-4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1%,增速同比加快13.6个百分点。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26.5%,比前年同期增长6.6%,正逐步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参加会议的城市2009年工业规模占全国的比重接近40%,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8%,总体上快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当前我国工业经济发展正处在巩固回升向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总体上保持了生产加快增长、出口继续改善、效益明显提升的运行态势。但同时也要看到面临的形势仍然极为复杂。经济增长的内生活力和动力仍然不足,高耗能行业回升过快,通胀预期压力加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既要处理好保增长、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又要管理好通胀预期,经济运行中“两难”问题增多。
当前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粗放发展模式导致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过于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我国单位产出能耗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国际平均水平的3-4倍,是日本的8倍。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电荒”、“油荒”甚至“气荒”,日益凸显了粗放发展方式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同时,全球资源领域的竞争加剧,加大了我国能源、资源保障压力。二、落后产能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由于认识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和政策不配套等多方面原因,淘汰落后产能进度不能满足当前节能减排形势的要求。目前还有1亿吨炼铁、1129万吨炼钢、50万吨电解铝、2.5亿吨水泥、3000万重箱平板玻璃、200万吨造纸等落后产能达不到产业政策要求,需要在2011年底前淘汰,任务十分艰巨。三、尽管近年来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和强化管理使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形成的节能量被结构重型化所抵消。工业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70%以上。根据工业节能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贡献率测算,今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需下降10%左右,才能完成全社会节能目标。但从今年前4个月工业生产和耗能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
朱宏任提出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要继续抓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落实。二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确保在第三季度前完成今年任务。三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四要抓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辛国斌对做好经济运行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二是要做好经济运行要素保障和协调,三是要重点抓好对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等重点工作的监测预测分析。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副司长顾强作了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十二五”规划思路的报告。成都介绍了产业布局管理的经验,芜湖交流了承接产业转移的做法,哈尔滨、武汉、杭州、宁波、苏州、桂林等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介绍了做好运行监测协调工作的经验。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公布2010年一季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454起,造成13289人死亡、55011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3.1%、16.2%、14.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减少2起。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以下特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逐月下降,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一季度,各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0%以上,但2月份全国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分别增加15起、10起,3月份同比增加8起、4起。
二、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相对集中。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8个省(区)共发生40起,占全国同类事故总数的55.6%。国省道发生45起,占全国同类事故总数的62.5%。
三、生产经营性车辆事故降幅低于全国平均降幅,事故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较高。一季度,全国生产经营性车辆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8%,但仍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42%。旅游客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6%。发生的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5起为生产经营性车辆事故,且全部为单方翻、坠事故,占同类事故总数的71.4%。超速行驶是一季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第一,充分认识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国务院明确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全系统必须坚持工商行政管理“四个统一”工作理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把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结合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完成好任务。
第二,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立足职能,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目标要求,对小炼油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小火电机组等“新五小”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对土法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和农药、漂染、电镀以及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十五小”企业一律不予登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要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
第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跟踪,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复查已被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全力配合环保部门依法查处中央和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
第四,支持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建立以政策约束、政策激励、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为核心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重点产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支持行业内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认真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转产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第五,倡导开展以“调结构、促转变”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投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上述新兴产业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积极推行动产抵押当场登记制度,切实提高股权出质、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工作效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要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突出监测分析重点,认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规模、行业分布、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和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积极服务政府决策。
最后,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要做好业务整合和信息化保障工作,要在强化部门间监管合力方面下大功夫,促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网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
5月5日至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座谈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者扎根一线、敬业奉献,勇于进取、扎实工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一些经验做法,集中反映了各地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是推动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宝贵财富,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广泛的借鉴性,需要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大力发扬。
但是当前安全宣传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与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结合不紧,三是正确舆论引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社会宣传文化资源运用不充分。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杨元元要求,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以安全文化建设为主抓手,进一步优化宣传资源、拓展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为扎实推进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立足基层、突出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明确载体、科学组织,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协调、优化资源,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要广开渠道、广泛发动,大力强化安全宣传社会化;加强指导、有序实施,大力强化第九个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效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大力强化宣教队伍建设。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以第九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月促年,创新活动形式,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月的促进、引领作用。要加强领导,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基本规范》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总结近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标准。《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总局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规范》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工作计划,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有秩序、有效率地开展学习宣传,并将其作为201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将《基本规范》作为各类培训班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力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培训,使其深刻领会《基本规范》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熟练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二是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工作重点和宣传工作要点,加强与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基本规范》。特别是要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掀起学习宣传《基本规范》的高潮,把《基本规范》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
《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是安全生产标准工作中的大事,是搞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尝试。《基本规范》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关键在落实。各单位要努力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在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基本规范》落实到位。
一是要抓紧组织制定相关配套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行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基本规范》的全面贯彻落实,需要配套的制度规定。各地区要根据《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近年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梳理,积极研究制定、修订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配套规定,尤其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更加具体的规定,加强《基本规范》适用的针对性。
二是要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衔接。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基本规范》的实施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相结合。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和延期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结合《基本规范》的有关内容,并综合考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的结果后,再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三是要搞好《基本规范》实施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结合本年度的行政执法计划,深入开展《基本规范》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根据《基本规范》的要求,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使政府的安全监管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形成良性互动。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基本规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使各行业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全月”和“万里行”组委会会议在京召开
5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组委会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活动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安全月”活动总体方案和“万里行”行程安排意见。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安全月”和“万里行”组委会主任骆琳指出,要清醒认识和总体把握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体制机制法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
骆琳同时指出,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结合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坚持重心下移,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是第九个“安全月”和第十三次“万里行”,“安全月”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万里行”除上述部门外,还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政府共同主办。“安全月”活动分为全国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全国性活动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指导,开展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比赛、摄制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系列片等活动。区域性活动包括各地、各行业、各单位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等。
国新办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情况
5月20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发布会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向大家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去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进行排查,初步发现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从2009年10月开始,专项治理工作进入排查阶段。各地区各部门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截至今年4月底,共排查项目28.1万个,发现问题10.2万个,整改和纠正问题3.15万个。今年4月,中央组织24个检查组,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结合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31个省(区、市)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项目527个,发现问题736个,目前已经有359个问题得到了整改,377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些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重要法规正在制定之中。中央纪委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发布实施。这个规定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的九个方面、三十九种具体行为规定了量纪标准,是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行为政纪处分规定,也将在近期发布。
三是依法依纪,严肃查办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58人。这些违法违纪案件有四个特点:第一,发案环节广泛,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第二,涉案主体多样。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情况比较突出,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第三,作案手段比较隐蔽,包括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第四,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在会上公布的二十起案件中,数额最少的58万,最大的2200多万,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指出了下一步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主要举措。
第一,重拳出击严查案件,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要重点查处在这个领域的四类案件,一是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的案件,二要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的违规违法案件,三是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案件,四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第二,抓住关键环节,深入治理。根据工程管理的流程,梳理出八个主要环节,三十四个重要节点,一一进行治理,最终形成系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在工程建设的决策环节,要重点抓未批先建的问题。在招投标环节,重点要抓围标串标问题。
第三,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要健全制度,要加快立法的进程,抓紧出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加快政府投资条例的立法进程,使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和土地要素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5月15日,主题为“信息化与城市发展”的上海世博会首场主题论坛在宁波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中国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融合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在走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同时,也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和信息化道路。
李毅中指出,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城市化为工业化提供了充足的需求,工业化推进了城市化的进程,两者为信息化提供了广阔空间,而信息化又带动了工业化,推动了城市化。
据统计,中国城市化率到2009年已经达到46%,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电话用户达到了10.9亿户,互联网上网人数也达到了4.04亿人。李毅中说,信息化建设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李毅中表示,中国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融合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
第一,加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推动网络平滑过渡升级换代,加快农村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物联网产业,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二,融合推进信息化和城市化,加快培育新增长点,结合信息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3G、电子商务、网络动漫、软件服务和电子娱乐等新兴产业,推进发展物联网、传感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拓展新兴消费。
第三,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推广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信息技术向各行业领域的渗透,在城市化进程中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实现优化升级。在走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中,中国还要走出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信息化的发展道路。
李毅中同时表示,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鸿沟、网络信息安全等问题,在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各国要加强合作,兴利除弊,发展与管理并重,健全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共同促进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全国第38次中心城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在芜湖召开
5月19日,全国第38次中心城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在安徽芜湖召开。此次会议由来自全国46个中心城市分管经济运行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130余人参会。芜湖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光世主持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宏任首先对我国当前的工业经济形势做出了简要分析,他指出,1-4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1%,增速同比加快13.6个百分点。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26.5%,比前年同期增长6.6%,正逐步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参加会议的城市2009年工业规模占全国的比重接近40%,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8%,总体上快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当前我国工业经济发展正处在巩固回升向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总体上保持了生产加快增长、出口继续改善、效益明显提升的运行态势。但同时也要看到面临的形势仍然极为复杂。经济增长的内生活力和动力仍然不足,高耗能行业回升过快,通胀预期压力加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既要处理好保增长、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又要管理好通胀预期,经济运行中“两难”问题增多。
当前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粗放发展模式导致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过于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我国单位产出能耗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国际平均水平的3-4倍,是日本的8倍。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电荒”、“油荒”甚至“气荒”,日益凸显了粗放发展方式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同时,全球资源领域的竞争加剧,加大了我国能源、资源保障压力。二、落后产能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由于认识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和政策不配套等多方面原因,淘汰落后产能进度不能满足当前节能减排形势的要求。目前还有1亿吨炼铁、1129万吨炼钢、50万吨电解铝、2.5亿吨水泥、3000万重箱平板玻璃、200万吨造纸等落后产能达不到产业政策要求,需要在2011年底前淘汰,任务十分艰巨。三、尽管近年来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和强化管理使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形成的节能量被结构重型化所抵消。工业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70%以上。根据工业节能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贡献率测算,今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需下降10%左右,才能完成全社会节能目标。但从今年前4个月工业生产和耗能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
朱宏任提出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要继续抓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落实。二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确保在第三季度前完成今年任务。三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四要抓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辛国斌对做好经济运行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二是要做好经济运行要素保障和协调,三是要重点抓好对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等重点工作的监测预测分析。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副司长顾强作了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十二五”规划思路的报告。成都介绍了产业布局管理的经验,芜湖交流了承接产业转移的做法,哈尔滨、武汉、杭州、宁波、苏州、桂林等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介绍了做好运行监测协调工作的经验。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公布2010年一季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454起,造成13289人死亡、55011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3.1%、16.2%、14.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减少2起。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以下特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逐月下降,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一季度,各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0%以上,但2月份全国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分别增加15起、10起,3月份同比增加8起、4起。
二、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相对集中。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8个省(区)共发生40起,占全国同类事故总数的55.6%。国省道发生45起,占全国同类事故总数的62.5%。
三、生产经营性车辆事故降幅低于全国平均降幅,事故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较高。一季度,全国生产经营性车辆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8%,但仍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42%。旅游客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6%。发生的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5起为生产经营性车辆事故,且全部为单方翻、坠事故,占同类事故总数的71.4%。超速行驶是一季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第一,充分认识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国务院明确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全系统必须坚持工商行政管理“四个统一”工作理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把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结合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完成好任务。
第二,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立足职能,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目标要求,对小炼油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小火电机组等“新五小”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对土法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和农药、漂染、电镀以及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十五小”企业一律不予登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要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
第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跟踪,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复查已被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全力配合环保部门依法查处中央和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
第四,支持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建立以政策约束、政策激励、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为核心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重点产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支持行业内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认真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转产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第五,倡导开展以“调结构、促转变”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投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上述新兴产业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积极推行动产抵押当场登记制度,切实提高股权出质、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工作效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要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突出监测分析重点,认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规模、行业分布、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和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积极服务政府决策。
最后,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要做好业务整合和信息化保障工作,要在强化部门间监管合力方面下大功夫,促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网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
5月5日至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座谈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者扎根一线、敬业奉献,勇于进取、扎实工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一些经验做法,集中反映了各地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是推动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宝贵财富,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广泛的借鉴性,需要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大力发扬。
但是当前安全宣传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与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结合不紧,三是正确舆论引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社会宣传文化资源运用不充分。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杨元元要求,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以安全文化建设为主抓手,进一步优化宣传资源、拓展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为扎实推进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立足基层、突出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明确载体、科学组织,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协调、优化资源,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要广开渠道、广泛发动,大力强化安全宣传社会化;加强指导、有序实施,大力强化第九个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效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大力强化宣教队伍建设。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以第九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月促年,创新活动形式,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月的促进、引领作用。要加强领导,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基本规范》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总结近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标准。《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总局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规范》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工作计划,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有秩序、有效率地开展学习宣传,并将其作为201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将《基本规范》作为各类培训班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力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培训,使其深刻领会《基本规范》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熟练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二是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工作重点和宣传工作要点,加强与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基本规范》。特别是要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掀起学习宣传《基本规范》的高潮,把《基本规范》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
《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是安全生产标准工作中的大事,是搞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尝试。《基本规范》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关键在落实。各单位要努力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在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基本规范》落实到位。
一是要抓紧组织制定相关配套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行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基本规范》的全面贯彻落实,需要配套的制度规定。各地区要根据《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近年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梳理,积极研究制定、修订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配套规定,尤其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更加具体的规定,加强《基本规范》适用的针对性。
二是要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衔接。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基本规范》的实施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相结合。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和延期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结合《基本规范》的有关内容,并综合考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的结果后,再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三是要搞好《基本规范》实施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结合本年度的行政执法计划,深入开展《基本规范》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根据《基本规范》的要求,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使政府的安全监管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形成良性互动。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基本规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使各行业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全月”和“万里行”组委会会议在京召开
5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组委会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活动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安全月”活动总体方案和“万里行”行程安排意见。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安全月”和“万里行”组委会主任骆琳指出,要清醒认识和总体把握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体制机制法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
骆琳同时指出,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结合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坚持重心下移,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是第九个“安全月”和第十三次“万里行”,“安全月”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万里行”除上述部门外,还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政府共同主办。“安全月”活动分为全国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全国性活动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指导,开展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比赛、摄制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系列片等活动。区域性活动包括各地、各行业、各单位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等。
国新办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情况
5月20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发布会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向大家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去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进行排查,初步发现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从2009年10月开始,专项治理工作进入排查阶段。各地区各部门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截至今年4月底,共排查项目28.1万个,发现问题10.2万个,整改和纠正问题3.15万个。今年4月,中央组织24个检查组,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结合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31个省(区、市)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项目527个,发现问题736个,目前已经有359个问题得到了整改,377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些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重要法规正在制定之中。中央纪委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发布实施。这个规定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的九个方面、三十九种具体行为规定了量纪标准,是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行为政纪处分规定,也将在近期发布。
三是依法依纪,严肃查办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58人。这些违法违纪案件有四个特点:第一,发案环节广泛,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第二,涉案主体多样。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情况比较突出,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第三,作案手段比较隐蔽,包括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第四,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在会上公布的二十起案件中,数额最少的58万,最大的2200多万,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指出了下一步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主要举措。
第一,重拳出击严查案件,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要重点查处在这个领域的四类案件,一是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的案件,二要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的违规违法案件,三是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案件,四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第二,抓住关键环节,深入治理。根据工程管理的流程,梳理出八个主要环节,三十四个重要节点,一一进行治理,最终形成系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在工程建设的决策环节,要重点抓未批先建的问题。在招投标环节,重点要抓围标串标问题。
第三,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要健全制度,要加快立法的进程,抓紧出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加快政府投资条例的立法进程,使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和土地要素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