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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力市场与职业教育吸引力
劳动力市场形成过程也是教育领域毕业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职业教育各类毕业生先后被推向市场,原来在技术教育制度时期依靠“统招统分”形成的吸引力逐渐丧失。劳动力市场分割对职业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城乡分割、行业分割、体制分割等现象对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领域都带来了影响,但相比而言,对职业教育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另一方面,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直接在教育领域内部造成了分化,形成了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使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成为二流教育。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对职业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进人机制上,由于人才市场设置了极高的进入门槛,事实上已阻断了职业教育毕业生进入的可能。其次,从工作过程上,人才市场的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劳动报酬等要远优于劳动力市场。再次,从退出机制上,人才市场仍然享受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退休等优厚待遇,而劳动力市场的社会保障条件参差不齐,状况极差,有的甚至基本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对职业教育吸引力进行正确评估,正确看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对地位,正确取舍公平的价值,这就是我们急需的“职业教育理性”。
摘自《学术论坛》2010年第五期孟景舟《劳动力市场与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关系》
关于高职教育课程建设
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主要有社会、个人、学术三个维度。(1)社会维度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价值维度上,高职教育的发展程度是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其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等是由社会需要决定的。(2)个人维度的价值取向。以个人维度为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是以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以培养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高职院校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培养出既有技术又有文化、既有科学精神又有人文精神、既会工作又会生活的和谐发展的人。(3)学术维度的价值取向。学术维度价值取向的高职教育课程建设强调学术知识的自身发展,理由是高职教育虽属于职业教育但又属于高等教育,高职院校要体现其高等性,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所提出的新要求,必然离不开学术的发展。
摘自《教育与职业》2010年第十八期付娟《论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冲突与融合》
关于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
在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应该采取以下策略:(1)通过制定校企合作教育法完善法律性制度。完善的校企合作法律制度应该满足四个基本要求:一是校企合作概念的界定要清晰;二是责任主体要明确;三是权利与义务要对等;四是要规定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后果。(2)通过实施校企合作问责制健全监督性制度。“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形式对责任人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3)通过缔结校企合作联盟细化技术性制度。即在政府宏观引导下,由高职院校、企(行)业及中介组织基于各自的战略目标和异质资源结合成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制度化的伙伴关系。
摘自《教育与职业》2010年第十七期张海峰《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研究》
关于创新性高端人才的特点
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创造者与同行新手相比较,在思维品质的敏捷性、灵活性上没有显著差异,但是在思维的深刻性、独特性两方面差异显著,创造者要明显优于同行大学生新手。人文社会科学创造者显示出显著的思维批判性优势,而艺术创造者则显示出思维类比迁移能力的显著优势。人文社会领域创造性成就的取得更加需要思维中的批判性品质,而艺术创造则更需要有优势的思维类比迁移能力。无论是创造者还是领域新手,学科的不同没有给人们带来思维特征的本质差异,这正好说明从创造性思维特征入手整体研究创造者特点的可行性。虽然不同学科联想到的词汇可能不同,但是思考的方向、思考的维度、思考的深度不会因为学科而有差异。高创造性的人才,无论其从事的学科如何,都会在某些创造性思维特征上表现出自己的优势。
摘自《中国教育学刊》2010年第六期金盛华,张景焕,王静《创新性高端人才特点及对教育的启示》
关于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学术研究自由。学术研究活动是一项专业性强、智力密集型的活动,需要充分调动研究者的积极性,发挥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研究者完全掌握研究的主动权,尽可能不受任何思想的束缚和外在的羁绊,而将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极致。(2)学术表达自由。学术研究自由必然伴随着学术表达自由,学术表达自由包括交流和讲授学术思想、观点及成果的自由和发表(出版)学术成果的自由,指研究者将其在研究中获得的成果以文字作品、图像等形式在各种媒介(如期刊杂志、报纸、书籍、网络媒体)上对外发表的自由。(3)学术性事务的决策自由。学术性事务的决策必须要由学术研究人员共同参与,并基于学术本身自主决断,而不能受行政机关、企业或其他非学术人员的控制或左右。
摘自《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年第三期胡甲刚《学术自由的构成要件:法律权利的视角》
关于高等教育的文化风险
文化是高等教育之本,传承与发展文化是高等教育最重要的使命之一,而尊崇文化是高等教育应有的风气。根据二元对立的哲学命题,文化一旦被重视,也就存在文化被质疑、被否定和被伪造的现象,这就是“反文化”。能够容忍、正视并融和“反文化”,是高等教育文化处于健康状态的重要标志。从理论上说,我国的高等教育必然以维系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发展科学、民主的社会主义文明作为文化导向。但在如何遵循这一文化导向方面,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1)维护民族性是近现代中国发展的基本命题。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发展经验,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前进的必由之路,但同时,发达国家的经验蕴含着的意识形态也以多种方式改变甚至入侵我国的民族文化,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就会导致我国高等教育文化失去自主性和反控制力。(2)崇尚“博雅”的高等教育文化传统面临困境。至今,“博雅”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精神资源,已经处于需要拯救的状态,没有“博雅”传统的大学和高等教育,是否有忘本的嫌疑?这是一个尖锐的问题。(3)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单位,高校中行政文化过度张扬。行政文化的过度张扬导致校园氛围中科学、理性精神的萎缩,这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文化的健康发展而言,是可能致命的毒素。
摘自《学术论坛》2010年第五期徐莺《我国高等教育文化风险及规避》
(逸公輯)
劳动力市场形成过程也是教育领域毕业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职业教育各类毕业生先后被推向市场,原来在技术教育制度时期依靠“统招统分”形成的吸引力逐渐丧失。劳动力市场分割对职业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城乡分割、行业分割、体制分割等现象对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领域都带来了影响,但相比而言,对职业教育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另一方面,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直接在教育领域内部造成了分化,形成了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使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成为二流教育。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对职业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进人机制上,由于人才市场设置了极高的进入门槛,事实上已阻断了职业教育毕业生进入的可能。其次,从工作过程上,人才市场的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劳动报酬等要远优于劳动力市场。再次,从退出机制上,人才市场仍然享受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退休等优厚待遇,而劳动力市场的社会保障条件参差不齐,状况极差,有的甚至基本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对职业教育吸引力进行正确评估,正确看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对地位,正确取舍公平的价值,这就是我们急需的“职业教育理性”。
摘自《学术论坛》2010年第五期孟景舟《劳动力市场与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关系》
关于高职教育课程建设
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主要有社会、个人、学术三个维度。(1)社会维度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价值维度上,高职教育的发展程度是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其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等是由社会需要决定的。(2)个人维度的价值取向。以个人维度为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是以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以培养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高职院校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培养出既有技术又有文化、既有科学精神又有人文精神、既会工作又会生活的和谐发展的人。(3)学术维度的价值取向。学术维度价值取向的高职教育课程建设强调学术知识的自身发展,理由是高职教育虽属于职业教育但又属于高等教育,高职院校要体现其高等性,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所提出的新要求,必然离不开学术的发展。
摘自《教育与职业》2010年第十八期付娟《论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冲突与融合》
关于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
在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应该采取以下策略:(1)通过制定校企合作教育法完善法律性制度。完善的校企合作法律制度应该满足四个基本要求:一是校企合作概念的界定要清晰;二是责任主体要明确;三是权利与义务要对等;四是要规定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后果。(2)通过实施校企合作问责制健全监督性制度。“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形式对责任人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3)通过缔结校企合作联盟细化技术性制度。即在政府宏观引导下,由高职院校、企(行)业及中介组织基于各自的战略目标和异质资源结合成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制度化的伙伴关系。
摘自《教育与职业》2010年第十七期张海峰《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研究》
关于创新性高端人才的特点
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创造者与同行新手相比较,在思维品质的敏捷性、灵活性上没有显著差异,但是在思维的深刻性、独特性两方面差异显著,创造者要明显优于同行大学生新手。人文社会科学创造者显示出显著的思维批判性优势,而艺术创造者则显示出思维类比迁移能力的显著优势。人文社会领域创造性成就的取得更加需要思维中的批判性品质,而艺术创造则更需要有优势的思维类比迁移能力。无论是创造者还是领域新手,学科的不同没有给人们带来思维特征的本质差异,这正好说明从创造性思维特征入手整体研究创造者特点的可行性。虽然不同学科联想到的词汇可能不同,但是思考的方向、思考的维度、思考的深度不会因为学科而有差异。高创造性的人才,无论其从事的学科如何,都会在某些创造性思维特征上表现出自己的优势。
摘自《中国教育学刊》2010年第六期金盛华,张景焕,王静《创新性高端人才特点及对教育的启示》
关于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学术研究自由。学术研究活动是一项专业性强、智力密集型的活动,需要充分调动研究者的积极性,发挥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研究者完全掌握研究的主动权,尽可能不受任何思想的束缚和外在的羁绊,而将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极致。(2)学术表达自由。学术研究自由必然伴随着学术表达自由,学术表达自由包括交流和讲授学术思想、观点及成果的自由和发表(出版)学术成果的自由,指研究者将其在研究中获得的成果以文字作品、图像等形式在各种媒介(如期刊杂志、报纸、书籍、网络媒体)上对外发表的自由。(3)学术性事务的决策自由。学术性事务的决策必须要由学术研究人员共同参与,并基于学术本身自主决断,而不能受行政机关、企业或其他非学术人员的控制或左右。
摘自《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年第三期胡甲刚《学术自由的构成要件:法律权利的视角》
关于高等教育的文化风险
文化是高等教育之本,传承与发展文化是高等教育最重要的使命之一,而尊崇文化是高等教育应有的风气。根据二元对立的哲学命题,文化一旦被重视,也就存在文化被质疑、被否定和被伪造的现象,这就是“反文化”。能够容忍、正视并融和“反文化”,是高等教育文化处于健康状态的重要标志。从理论上说,我国的高等教育必然以维系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发展科学、民主的社会主义文明作为文化导向。但在如何遵循这一文化导向方面,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1)维护民族性是近现代中国发展的基本命题。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发展经验,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前进的必由之路,但同时,发达国家的经验蕴含着的意识形态也以多种方式改变甚至入侵我国的民族文化,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就会导致我国高等教育文化失去自主性和反控制力。(2)崇尚“博雅”的高等教育文化传统面临困境。至今,“博雅”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精神资源,已经处于需要拯救的状态,没有“博雅”传统的大学和高等教育,是否有忘本的嫌疑?这是一个尖锐的问题。(3)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单位,高校中行政文化过度张扬。行政文化的过度张扬导致校园氛围中科学、理性精神的萎缩,这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文化的健康发展而言,是可能致命的毒素。
摘自《学术论坛》2010年第五期徐莺《我国高等教育文化风险及规避》
(逸公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