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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的不断发展,导致原有的社会结构逐渐分解、重组,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也需要在多样化的张力下明确基本的方向及方法,从而让其在多元文化时代能够焕发出别样的光辉。基于此,笔者在文中首先提出了民俗文物保护的现实需求,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民俗文物的保护利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民俗文化 民俗文物 利用保护 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264 文献标志码:A
我们必须了解,为什么要保护利用民俗文物?民俗文物是一个民族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活化石”,能够体现民族的信仰、生活、习俗、文化、经济、工艺。所以,对我国民俗文物进行保护,就是对我国文化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以及挖掘,让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协调”。而博物馆的民俗文物保护利用就是对传统文化最好的挖掘。
一、民俗文物保护的现实需求
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多元文化的相互碰撞,导致我国民俗文化在社会上不断弱化。优秀传统文化在人们意识观念中的淡化,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文化工作者敲响了警钟,传统文化迎来了新的重生契机。民俗文物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载体,无论是对论证过去还是对人们意识生态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1]。其所展现的并不仅仅是一个物质形态,更重要的是在民族发展、社会安定方面的价值。
民俗文物是我国人民群众以往生活的表征,小到荷包、挂件,大到家具、农具、生产工具,对考察历史、传承文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民俗文物可以说是无处不有、无所不在。这些器物确实是能够直观体现民间生活、生产的客观事物。民俗文物的保护意愿在于,它是一种不被特地载入史册的,但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它们形成于民间同时又流行于民间,最后也消失在民间。因此,衡量民间文物的标准,不能单单用艺术水平、传承年代、经济价值来判定,而是要看民俗文物是否能够发挥文化传承功能。我们应当认识到,民俗文化特色是一个民族的根本,如果民族失去了民族文化,也就失去了最为重要的文化发展力。只有通过搜集、利用这些民俗文物,才能让民族的文化交流更有深度、更有价值。
另外,现代文化的冲击改变了民俗文物的存在形态,虽然它们能够以其独特的方式留存下来,并展现一定的消费价值。但这种消费价值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民俗文物的文化传承价值[2]。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民俗文物的保护、利用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必须要做出一些适当的改变及重构,要以合理的方式让中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得以传承、发扬。
二、民族民俗文物的搜集
(一)依靠活动力量
民俗文物的搜集要结合博物馆自身的特质、特点,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地进行搜集,在搜集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开展有损民族团结的活动,不得征集博物馆无法保护的文物,不得私自搜集违禁文物。但民俗文物的搜集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令的约束下,而是要以“社会搜集”的方式开展。社会搜集,就是对流散在社会各处文物的搜集(包括标本资料、民间文物、社会文物、个人传世文物、单位传世文物),主要搜集方式为交换、借用、收购、接受捐赠等等。通常来说,民俗文物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唯一性,所以征集方式采用收购、拨交的方式更为合理[3]。其中,拨交是指博物馆接收公安、海关等部门所递交的文物。但博物馆的民俗文物征集和文化站、群众艺术馆等等单位更加密切,尤其是乡、镇、村等等基层文化单位,其能够挖掘出众多的民俗文物。
以我国北安市博物馆为例,该博物馆在民俗文物征集的过程中,通过和周边基层文化工作单位合作,在基层开展“我为博物馆做贡献”活动,引导民众积极发掘身边的民俗文物,活动征集的文物由北安市博物馆统一处理,然后从中不断筛选出有价值、有代表意义的文物进行展示。经过长期的搜集,搜集出的文物有民国时期的陶甑,有蒙古族的铜鞍扣,有汉族的金刚钻等等民俗文物[4]。
(二)调用社会力量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数不尽的高楼大厦平地而起,而对于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应对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最让人担忧的就是文物的保护及利用。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还要切实地保护民俗文物。在这样的背景下,仅仅依靠博物馆的力量必定难以保护民俗文物,所以必须调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
以山西地区的文物保护工作为例,山西是我国文物大省,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力度,避免文物受到城市现代化建设所影响,山西省文物局在文物工作会上明确提出要结合社会力量来保护文物,鼓励社会人士、社会团体、居民通过捐赠、巡查、展示等方式参加文物保护工作,同时还推进了文物建筑“认养”,引导社会企业家积极认养文物建筑[5]。截至2017年年底,山西省已经有28处文物被社会企业家所“认养”,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这些文物建筑逐渐修缮完毕。
三、民俗文物的利用
我国地大物博,在几千年的发展进程中创造出了璀璨的中华传统文化,也留下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民俗文物。历经岁月的洗礼,民俗文物在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的双重影响下能够留存至今,实属不易。古语云“金石之功,寒暑不变,以兹稽古,庶不失真。”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用中华民族创造的精神財富来实现以文化人、以人育人”。所以,在将民俗文物征集到博物馆后,并不是要将其尘封到库房中,而是要真正将文物利用起来,让文化得以传承。
首先,我国传统文化、民俗文物的多样性为民俗文物利用工作提供了一个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博物馆可针对某一地区或者某一民族的文物进行主题化展示,再就其主题内容对民俗文物背后的文化故事进行讲述、展示。其次,在对民俗文物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博物馆还要切实深入基层进行调查,以此获得最为真实的民俗信息。通过记录、整理、分析资料,在文献相对匮乏的地方可适当补充,这能够为宣教工作、收藏工作、展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再次,要对《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中的内容详尽了解,将民俗文物利用创新及人民群众的反馈作为博物馆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文物部门需要秉承“不辱使命,守土尽责”的原则,提高文物抢救速度,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以事业为主、产业为辅。最后,要加强宣教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俗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要增加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利用社会舆论营造出保护民俗文化的文明风气,提高公众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识及了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另外,民俗文物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及价值内涵,作为民族发展的实物传承,民俗文化无声地诉说着民族发展中的故事。博物馆要将其中的历史智慧、历史故事、历史教训全面的展示,从而激发人民群众的自信心、自豪感。尤其是在民俗文物利用方面,必须要用民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将原本“高大上”的文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载体,寓教于乐、深入人心。
四、结语
及时地保护以及合理地利用民俗文物,是博物馆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中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发扬的重要举措。博物馆要积极利用民俗文物普及民俗文化知识,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用文化来育人,提高民族的团结力。
参考文献:
[1]张丽香.浅谈如何做好地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J].神州, 2017(11):188- 189.
[2]万玛措.中小型民族博物馆民族、民俗文物的征集、保护和利用[J].群文天地,2017(6):85- 87.
[3]魏然.重视和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J].赤子, 2017(1).
[4]赵舒琪,沈小芳.谈文化遗产价值的保护和利用——以“新郑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为例[J].黄河.黄土.黄种人,2017(2):14.
[5]王丽梅.谈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J].中国民族博览,2017(22):108.
[关键词] 民俗文化 民俗文物 利用保护 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264 文献标志码:A
我们必须了解,为什么要保护利用民俗文物?民俗文物是一个民族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活化石”,能够体现民族的信仰、生活、习俗、文化、经济、工艺。所以,对我国民俗文物进行保护,就是对我国文化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以及挖掘,让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协调”。而博物馆的民俗文物保护利用就是对传统文化最好的挖掘。
一、民俗文物保护的现实需求
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多元文化的相互碰撞,导致我国民俗文化在社会上不断弱化。优秀传统文化在人们意识观念中的淡化,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文化工作者敲响了警钟,传统文化迎来了新的重生契机。民俗文物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载体,无论是对论证过去还是对人们意识生态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1]。其所展现的并不仅仅是一个物质形态,更重要的是在民族发展、社会安定方面的价值。
民俗文物是我国人民群众以往生活的表征,小到荷包、挂件,大到家具、农具、生产工具,对考察历史、传承文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民俗文物可以说是无处不有、无所不在。这些器物确实是能够直观体现民间生活、生产的客观事物。民俗文物的保护意愿在于,它是一种不被特地载入史册的,但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它们形成于民间同时又流行于民间,最后也消失在民间。因此,衡量民间文物的标准,不能单单用艺术水平、传承年代、经济价值来判定,而是要看民俗文物是否能够发挥文化传承功能。我们应当认识到,民俗文化特色是一个民族的根本,如果民族失去了民族文化,也就失去了最为重要的文化发展力。只有通过搜集、利用这些民俗文物,才能让民族的文化交流更有深度、更有价值。
另外,现代文化的冲击改变了民俗文物的存在形态,虽然它们能够以其独特的方式留存下来,并展现一定的消费价值。但这种消费价值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民俗文物的文化传承价值[2]。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民俗文物的保护、利用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必须要做出一些适当的改变及重构,要以合理的方式让中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得以传承、发扬。
二、民族民俗文物的搜集
(一)依靠活动力量
民俗文物的搜集要结合博物馆自身的特质、特点,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地进行搜集,在搜集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开展有损民族团结的活动,不得征集博物馆无法保护的文物,不得私自搜集违禁文物。但民俗文物的搜集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令的约束下,而是要以“社会搜集”的方式开展。社会搜集,就是对流散在社会各处文物的搜集(包括标本资料、民间文物、社会文物、个人传世文物、单位传世文物),主要搜集方式为交换、借用、收购、接受捐赠等等。通常来说,民俗文物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唯一性,所以征集方式采用收购、拨交的方式更为合理[3]。其中,拨交是指博物馆接收公安、海关等部门所递交的文物。但博物馆的民俗文物征集和文化站、群众艺术馆等等单位更加密切,尤其是乡、镇、村等等基层文化单位,其能够挖掘出众多的民俗文物。
以我国北安市博物馆为例,该博物馆在民俗文物征集的过程中,通过和周边基层文化工作单位合作,在基层开展“我为博物馆做贡献”活动,引导民众积极发掘身边的民俗文物,活动征集的文物由北安市博物馆统一处理,然后从中不断筛选出有价值、有代表意义的文物进行展示。经过长期的搜集,搜集出的文物有民国时期的陶甑,有蒙古族的铜鞍扣,有汉族的金刚钻等等民俗文物[4]。
(二)调用社会力量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数不尽的高楼大厦平地而起,而对于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应对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最让人担忧的就是文物的保护及利用。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还要切实地保护民俗文物。在这样的背景下,仅仅依靠博物馆的力量必定难以保护民俗文物,所以必须调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
以山西地区的文物保护工作为例,山西是我国文物大省,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力度,避免文物受到城市现代化建设所影响,山西省文物局在文物工作会上明确提出要结合社会力量来保护文物,鼓励社会人士、社会团体、居民通过捐赠、巡查、展示等方式参加文物保护工作,同时还推进了文物建筑“认养”,引导社会企业家积极认养文物建筑[5]。截至2017年年底,山西省已经有28处文物被社会企业家所“认养”,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这些文物建筑逐渐修缮完毕。
三、民俗文物的利用
我国地大物博,在几千年的发展进程中创造出了璀璨的中华传统文化,也留下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民俗文物。历经岁月的洗礼,民俗文物在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的双重影响下能够留存至今,实属不易。古语云“金石之功,寒暑不变,以兹稽古,庶不失真。”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用中华民族创造的精神財富来实现以文化人、以人育人”。所以,在将民俗文物征集到博物馆后,并不是要将其尘封到库房中,而是要真正将文物利用起来,让文化得以传承。
首先,我国传统文化、民俗文物的多样性为民俗文物利用工作提供了一个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博物馆可针对某一地区或者某一民族的文物进行主题化展示,再就其主题内容对民俗文物背后的文化故事进行讲述、展示。其次,在对民俗文物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博物馆还要切实深入基层进行调查,以此获得最为真实的民俗信息。通过记录、整理、分析资料,在文献相对匮乏的地方可适当补充,这能够为宣教工作、收藏工作、展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再次,要对《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中的内容详尽了解,将民俗文物利用创新及人民群众的反馈作为博物馆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文物部门需要秉承“不辱使命,守土尽责”的原则,提高文物抢救速度,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以事业为主、产业为辅。最后,要加强宣教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俗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要增加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利用社会舆论营造出保护民俗文化的文明风气,提高公众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识及了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另外,民俗文物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及价值内涵,作为民族发展的实物传承,民俗文化无声地诉说着民族发展中的故事。博物馆要将其中的历史智慧、历史故事、历史教训全面的展示,从而激发人民群众的自信心、自豪感。尤其是在民俗文物利用方面,必须要用民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将原本“高大上”的文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载体,寓教于乐、深入人心。
四、结语
及时地保护以及合理地利用民俗文物,是博物馆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中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发扬的重要举措。博物馆要积极利用民俗文物普及民俗文化知识,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用文化来育人,提高民族的团结力。
参考文献:
[1]张丽香.浅谈如何做好地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J].神州, 2017(11):188- 189.
[2]万玛措.中小型民族博物馆民族、民俗文物的征集、保护和利用[J].群文天地,2017(6):85- 87.
[3]魏然.重视和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J].赤子, 2017(1).
[4]赵舒琪,沈小芳.谈文化遗产价值的保护和利用——以“新郑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为例[J].黄河.黄土.黄种人,2017(2):14.
[5]王丽梅.谈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J].中国民族博览,2017(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