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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对刑事诉讼领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对刑事检察工作及其相关检察业务工作的影响是现实而具体的,将是对我们司法理念、工作机制、业务能力、工作方式的重大考验,也是对我们核心业务的重要检验。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足够的认识,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以有力的措施推进这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