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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0年代初由亚行牵头与澜沧江—湄公河沿岸的柬、中、老、缅、泰、越六国共同建立起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在国际上一般称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即把“大湄公河”作为澜沧江(中国境内云南段)和湄公河(流经中南半岛段)的统称。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展以来,合作范围日趋扩大,机制也越来越多样复杂。本文拟对此作一个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中国及云南省的参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