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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传统社会中,行会是伴随经济的发展而得以产生的。得益于经济发展内生性而产生的,行会从产生时起,就担负着调节经济活动的功能。如,制定行业内的统一价格,规范经营秩序;明确行业内部的用工问题,规定统一的工资水平等,避免恶性竞争;杜绝经营欺诈,规定产品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等等。这些功能客观上使得行会具有了伦理意蕴。
关键词:传统社会;行会;伦理
中图分类号:F12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013-02
市场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的现今,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失范现象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顽疾。这其中,行业道德水平的滑坡又构成了经济活动中道德失范的主要内容。尽管社会对此大声疾呼,但行业道德失范现象并没有明显的改变,行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维持经济活动中道德秩序的主导力量。行业道德缺失将直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秩序,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此,有必要对行业道德的内在形成机制进行梳理。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行会是行业道德规范形成的一个重要的纽带。行会作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和程度的产物,是各行各业的工商业者为了防止恶性竞争、排除外来压力,确保行业市场而组织起来的一种团体。
学术界通常认为,行会起源于隋唐时期,如:全汉升在《中国行会制度史》中就指出,“行”这一名称最初记载于隋代[1]。隋唐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各种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要平衡各行业之间的关系以及行业内部之间的关系,需要有相应的机构来承担这样的角色,行会及行会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宋代时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唐代原有的对市场有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的“坊市制度”完全取消。使得行会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当时的宋代,各地各行业对行会的称呼就多达数种,主要的称谓有“行”、“市”、“团”、“作”,也有“堂”、“公会”等称呼[2]。
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的配套设施得到了完善,人们对商业活动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阶层都摒除了原先对商业活动的抵制的心态。尤其是明代中后期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认可和提高,相关的经济活动也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社会整体对商人阶层没有贬低的看法,甚至不少人将商业活动和农业活动相提并论认为两者均为衣食之源,从而出现了“农工商贾皆有益于世”的局面。观念改变的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各行各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行业的分工越来越细致,行会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各行各业均组织起了自己的行会,如理发业、糕点业等。以便更好的规范和维护商业行为,与此同时,相应的行会制度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成熟,出现了诸如会馆、公所等组织。可以说,行会已是当时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织[3]。
其功能主要行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行业内的统一价格、避免恶性价格竞争。传统社会中不同行会都设有各自的“行老”或“行头”。行老类似于本行业最高行政长官,同行业之间的所有的经济活动及与经济活动有关联的行为都会由本行业的“行老”来协调处理。而“制定价格”就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行为。“行老”会统筹本行业的所有企业主的经营状况,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制定本行业产品的批发或零售价格,并责令各企业主或铺户按照已制定的价格买卖经营。同时,对不按照价格执行的企业主或铺户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以确保价格的有序和规范化、维护了市场秩序。如在《春渚纪闻》卷四《宗威愍政事》中有笼饼行,金兵攻打开封前,每枚7文,宗泽守汴时,市价每枚涨到20文,宗泽责问饼师,店家回答说:“不能违众”[4]。
2.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经营欺诈。行会的“行老”除了规定本行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外,在对外经营方面也有明确的诚信规定和措施。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规范度量衡。各行在自己的行会场所设置校验过的标准量器,要求其会员在进行交易时不得“浮称抬盘”,或者要求成员定期将量器送去校验,需有官方证明后方准使用。
3.规定产品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为了维护行业的正常运营,保证行会的良好声誉,行会往往要规范内部成员产品的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在《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中收录的省城盐号条规中规定,“凡吊仓货、水货引盐,倘盐内泥沙包削卤湿太过者,即鸣值年,传知同行,庶免暗中受亏。”[5]
4.规定行业内部的经营范围、规范经营秩序。传统社会中,行会对成员内部的经营活动范围等均作了细致的规定,以确保行会会员间的平等的利益。如,北宋时期,东京的民间吉凶宴会,或假赁各种用具,或请人“吃食下酒”,安排座次等,都由“四司人”代为操办。而“四司人”,“亦各有地分,承揽排备,自有则例,亦不敢过越取钱。”民间办丧事,“凶肆各有体例,如方相、车舆、结络、彩帛,皆有定价,不须劳力。”[6]
5.为了维护经济活动的秩序、行会对本行业的服装、衣着举止等有自己行业的特殊规范和要求。《东京梦华录·民俗》中记载有:“诸行百户,衣巾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质库掌事,裹巾著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色目人。”[7]服装的统一,有利于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在行业内,统一着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避免不良竞争。对于消费者而言,能够很容易从统一服装中辨别行业的经营内容,也就不会出因行业的混乱而出现购买行为的偏差。
6.行会对行业内部的用工问题也有明确的要求、避免恶性竞争。行会对收徒的人数、年限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对学徒及雇工人数的控制,一方面是出于保证同行间的平等,限制成员间的恶性竞争的需要。在当时市场份额有限的情况下,行会需要保证其成员均能从这有限的份额中获得利益。而对学徒及雇工人数的严格控制,则有效地控制了每一个行会成员的生产经营规模。否则势必造成某一成员的规模扩大,而其他竞争力弱的同行则被挤出这一市场,最后的结果势必形成某一商号的市场垄断,这样的结果是行会不愿意见到,也是统治者们不想看见的[8]。
7.行会在保证行业按时向政府纳税问题上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同时行会的“行老”还会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在宋代,工商业者对当时政府的纳税有“科索”、“和买”、“免行钱”等类型。“科索”主要包括人力和物力两部分。物力不管多少,只要是政府充用的,都需要向政府交纳相应的供应物资;人力是指征募为政府服务的人员“和买”类似于科索,是各行业在政府无偿供应物品之外,以一定的价格向政府必须提供的购买物品。“免行钱”类似于现今社会的税收。是指将各行业所需向政府交纳的“科索”、“和买”中的人力和物资转化为现金交付。从而免除行业原来所需要向政府提供的人力和物资。从某种意义上讲,“免行钱”是现今社会税收的雏形。“免行钱”的出现大大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工商业的发展。避免经营人力的分散,保障了各行业的经营的劳动力和时间。各行业的税收以及与政府沟通协调等事宜都会由其行会和“行老”出面,按时按量纳税,保证行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9]。
1.行业内部的道德维度:经济伦理学在用工和工资问题上要求行业要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明确用工尺度、保证员工合理的工资、避免恶性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现象的产生。这些在传统社会中是通过行会的规范功能来完成的,行会明确了行业内部的用工问题,统一行业内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避免恶性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情况出现。同时,对用工的人数和年限作了明确规定,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行会的这一功能正是行会道德维度的体现,有利于行业内部良性秩序的建立。
2.行业之间的道德维度。为了维持行业间的正常秩序,传统社会中的行会,一方面,要制定行业内统一的价格,避免价格恶性竞争,维持市场的健康秩序。另一方面,行会要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杜绝经营欺诈。与此同时,行会还规定了同一行业内的产品生产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行会的对行业间产品质量的要求、经营行为的规范正是现今经济伦理的价值导向。
3.行业外部的道德维度。传统社会的行会除了对行业内部的用工、员工工资及行业间经营秩序、价格水平等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规范外,还进一步敦促行业完成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上述行会的功能中可以看出,行会在保证行业按时向政府纳税问题上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如,宋代的“科索”、“和买”、“免行钱”等等纳税形式。同时,行会的“行老”还会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等等。行会的这一功能,正是现今社会所强调的“企业不逃税漏税、诚实经营”的企业伦理的重要价值规范的体现。
传统社会中,行会功能的伦理向度是行会维持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经济繁荣的重要调节杠杆,行会通过制定或类似于制定行规来规范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管制行内的不良现象,并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而使得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道德化。其结果也就使得儒家文化中的诚信文化在经营领域中得到传播,保障了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这对现今社会经济活动中道德失范现象的治理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传统社会;行会;伦理
中图分类号:F12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013-02
市场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的现今,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失范现象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顽疾。这其中,行业道德水平的滑坡又构成了经济活动中道德失范的主要内容。尽管社会对此大声疾呼,但行业道德失范现象并没有明显的改变,行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维持经济活动中道德秩序的主导力量。行业道德缺失将直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秩序,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此,有必要对行业道德的内在形成机制进行梳理。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行会是行业道德规范形成的一个重要的纽带。行会作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和程度的产物,是各行各业的工商业者为了防止恶性竞争、排除外来压力,确保行业市场而组织起来的一种团体。
学术界通常认为,行会起源于隋唐时期,如:全汉升在《中国行会制度史》中就指出,“行”这一名称最初记载于隋代[1]。隋唐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各种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要平衡各行业之间的关系以及行业内部之间的关系,需要有相应的机构来承担这样的角色,行会及行会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宋代时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唐代原有的对市场有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的“坊市制度”完全取消。使得行会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当时的宋代,各地各行业对行会的称呼就多达数种,主要的称谓有“行”、“市”、“团”、“作”,也有“堂”、“公会”等称呼[2]。
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的配套设施得到了完善,人们对商业活动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阶层都摒除了原先对商业活动的抵制的心态。尤其是明代中后期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认可和提高,相关的经济活动也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社会整体对商人阶层没有贬低的看法,甚至不少人将商业活动和农业活动相提并论认为两者均为衣食之源,从而出现了“农工商贾皆有益于世”的局面。观念改变的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各行各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行业的分工越来越细致,行会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各行各业均组织起了自己的行会,如理发业、糕点业等。以便更好的规范和维护商业行为,与此同时,相应的行会制度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成熟,出现了诸如会馆、公所等组织。可以说,行会已是当时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织[3]。
其功能主要行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行业内的统一价格、避免恶性价格竞争。传统社会中不同行会都设有各自的“行老”或“行头”。行老类似于本行业最高行政长官,同行业之间的所有的经济活动及与经济活动有关联的行为都会由本行业的“行老”来协调处理。而“制定价格”就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行为。“行老”会统筹本行业的所有企业主的经营状况,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制定本行业产品的批发或零售价格,并责令各企业主或铺户按照已制定的价格买卖经营。同时,对不按照价格执行的企业主或铺户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以确保价格的有序和规范化、维护了市场秩序。如在《春渚纪闻》卷四《宗威愍政事》中有笼饼行,金兵攻打开封前,每枚7文,宗泽守汴时,市价每枚涨到20文,宗泽责问饼师,店家回答说:“不能违众”[4]。
2.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经营欺诈。行会的“行老”除了规定本行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外,在对外经营方面也有明确的诚信规定和措施。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规范度量衡。各行在自己的行会场所设置校验过的标准量器,要求其会员在进行交易时不得“浮称抬盘”,或者要求成员定期将量器送去校验,需有官方证明后方准使用。
3.规定产品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为了维护行业的正常运营,保证行会的良好声誉,行会往往要规范内部成员产品的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在《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中收录的省城盐号条规中规定,“凡吊仓货、水货引盐,倘盐内泥沙包削卤湿太过者,即鸣值年,传知同行,庶免暗中受亏。”[5]
4.规定行业内部的经营范围、规范经营秩序。传统社会中,行会对成员内部的经营活动范围等均作了细致的规定,以确保行会会员间的平等的利益。如,北宋时期,东京的民间吉凶宴会,或假赁各种用具,或请人“吃食下酒”,安排座次等,都由“四司人”代为操办。而“四司人”,“亦各有地分,承揽排备,自有则例,亦不敢过越取钱。”民间办丧事,“凶肆各有体例,如方相、车舆、结络、彩帛,皆有定价,不须劳力。”[6]
5.为了维护经济活动的秩序、行会对本行业的服装、衣着举止等有自己行业的特殊规范和要求。《东京梦华录·民俗》中记载有:“诸行百户,衣巾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质库掌事,裹巾著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色目人。”[7]服装的统一,有利于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在行业内,统一着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避免不良竞争。对于消费者而言,能够很容易从统一服装中辨别行业的经营内容,也就不会出因行业的混乱而出现购买行为的偏差。
6.行会对行业内部的用工问题也有明确的要求、避免恶性竞争。行会对收徒的人数、年限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对学徒及雇工人数的控制,一方面是出于保证同行间的平等,限制成员间的恶性竞争的需要。在当时市场份额有限的情况下,行会需要保证其成员均能从这有限的份额中获得利益。而对学徒及雇工人数的严格控制,则有效地控制了每一个行会成员的生产经营规模。否则势必造成某一成员的规模扩大,而其他竞争力弱的同行则被挤出这一市场,最后的结果势必形成某一商号的市场垄断,这样的结果是行会不愿意见到,也是统治者们不想看见的[8]。
7.行会在保证行业按时向政府纳税问题上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同时行会的“行老”还会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在宋代,工商业者对当时政府的纳税有“科索”、“和买”、“免行钱”等类型。“科索”主要包括人力和物力两部分。物力不管多少,只要是政府充用的,都需要向政府交纳相应的供应物资;人力是指征募为政府服务的人员“和买”类似于科索,是各行业在政府无偿供应物品之外,以一定的价格向政府必须提供的购买物品。“免行钱”类似于现今社会的税收。是指将各行业所需向政府交纳的“科索”、“和买”中的人力和物资转化为现金交付。从而免除行业原来所需要向政府提供的人力和物资。从某种意义上讲,“免行钱”是现今社会税收的雏形。“免行钱”的出现大大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工商业的发展。避免经营人力的分散,保障了各行业的经营的劳动力和时间。各行业的税收以及与政府沟通协调等事宜都会由其行会和“行老”出面,按时按量纳税,保证行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9]。
1.行业内部的道德维度:经济伦理学在用工和工资问题上要求行业要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明确用工尺度、保证员工合理的工资、避免恶性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现象的产生。这些在传统社会中是通过行会的规范功能来完成的,行会明确了行业内部的用工问题,统一行业内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避免恶性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情况出现。同时,对用工的人数和年限作了明确规定,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行会的这一功能正是行会道德维度的体现,有利于行业内部良性秩序的建立。
2.行业之间的道德维度。为了维持行业间的正常秩序,传统社会中的行会,一方面,要制定行业内统一的价格,避免价格恶性竞争,维持市场的健康秩序。另一方面,行会要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杜绝经营欺诈。与此同时,行会还规定了同一行业内的产品生产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行会的对行业间产品质量的要求、经营行为的规范正是现今经济伦理的价值导向。
3.行业外部的道德维度。传统社会的行会除了对行业内部的用工、员工工资及行业间经营秩序、价格水平等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规范外,还进一步敦促行业完成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上述行会的功能中可以看出,行会在保证行业按时向政府纳税问题上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如,宋代的“科索”、“和买”、“免行钱”等等纳税形式。同时,行会的“行老”还会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等等。行会的这一功能,正是现今社会所强调的“企业不逃税漏税、诚实经营”的企业伦理的重要价值规范的体现。
传统社会中,行会功能的伦理向度是行会维持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经济繁荣的重要调节杠杆,行会通过制定或类似于制定行规来规范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管制行内的不良现象,并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而使得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道德化。其结果也就使得儒家文化中的诚信文化在经营领域中得到传播,保障了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这对现今社会经济活动中道德失范现象的治理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