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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新教师的法律素质不仅是教师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学校依法治校的需要。经调查发现,韶关市的新教师法律素质现状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法律观念方面仍存在一些误区与偏差,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雏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较弱等问题。因此,学校厦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新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素质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