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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一个懒散的午后,我拿着一盒酸奶,她拿着一支雪糕,走出约10步后各自回身道再见。可是至今再也没见过。
我和秋可本不该成为朋友。我爱吃酸,她爱吃甜;我爱语文,她爱物理;我听民谣,她听流行;我体育成绩垫底,她是体育委员;我说“以后我要当作家”,她说“以后我要当歌手”。所以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喜欢白日做梦。
我时常做梦。有些梦醒来记得住,有些就记不住,我把能记住的那些写在纸上给秋可看。她看后大加赞扬,说“我以后就看你写的小说了”,我颇为沾沾自喜。但隔一天再看那些内容除了羞耻再没其他感觉,于是急忙撕成碎片,碎到拼不起来。几次过后为了不浪费纸我只好放弃写梦,秋可期待的“震撼文坛”的大作也化为泡影。
秋可也爱做梦,她把梦写成歌词记在粉色硬壳笔记本上,给每个她顺眼的人看。所有人都夸,因为谁不夸她就揍谁。我看着她写的歌词,联想我写的那些梦。我和她的区别是,我写的东西只给她一个人看,以及,我谁都打不过。
现在我想起她,脑海中总有很多有关季节的片段闪现。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是在春天。在学校仅有的那个破篮球架子底下她拍着10块一个的篮球,因为她的球总丢,但是因为便宜只要她想玩就会去买一个。我看着她灰色T恤上一大块汗渍慢慢结出白霜,如化学试验一样神奇,就默默看了很久。她发现我在看她,问我要不要一起玩。我说不会打,勉强能运两下球。我记住了她随后露出的轻蔑表情。
关于夏天,那年夏天出奇的热。偏偏那年学校要求必须穿校服上学。我们没有夏季校服,只有又厚又丑的涤纶运动服。因此每个人都湿漉漉,面颊红扑扑。秋可告诉我一个变凉快的方法,就是把袖子挽上去,裤腿也折好,这样乍看就像穿T恤短裤一样。我觉得这是阿Q精神,但还是告诉她的确凉快了许多。
到了秋天,我们吵了一架。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吵架的原因,总之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比早饭吃什么还小的事。学校里的梧桐树像脱发一样扑簌簌地抖落树叶,铺满地,清洁的大爷来不及扫又下起了雨。人都说天气能反映人的心情,但我们明明都没哭,就是冷。
冬至时下了一夜雪,走路总是跌跌撞撞,雪掩没脚踝。我又忘了是什么机缘令我们俩和好,还互相交换了礼物。我们在刚刚踩实的雪地上打闹,她把我推到清洁大爷垒起的雪丘上。我大嚷“谁赔我啊”?因为我裤子是新买的。她却听成耳刀旁的“陪”,于是跟着也跌到雪上放肆地笑。
有时她比我单纯,有时又比我深沉,或许是因为我们有不同的烦恼。
她有一把刀,折叠的那种,也就十公分长。带刀的女人是何种光景,一般人不会懂。其实我一直在思考对她的称谓,叫女生或女孩儿似乎都不贴切,叫女人嫌太成熟,又没法子。她有一兄一弟,所以事事好强。她给我讲她作为女体育委员如何经常受到男生们的挑衅,所以她带刀,这样既能给自己壮胆,同时也散发威慑力。据我所知那把刀除了削苹果其他时间并没出过鞘。我希望它永远不会出鞘。我把这句话说给秋可听,她沉吟一声说,你不懂,刀需要用血养着才有灵性,我只是在等待时机,早晚会让刀出鞘。但在我们分开之前那刀依然好好地只削苹果。
“我在写一首歌,我朋友认识录音室的人,写好直接开录。”有一天秋可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并奉上她新写的歌词。
我看了两遍,从一个失意的文学少年的角度对她说:“没一句通的。”
她做出倨傲的模样,说以我的文学修养根本看不出通不通,更何况歌词和文章又不一样,有意境就足够,不在乎通或不通。
随后我明示暗示好几次,希望让她给我写的歌词谱曲,一同送去录音,她都不为所动,这家伙就是自负。
那段时间班里的男生总三五个凑在一起小声嘀咕组建什么乐队,参加校际歌唱比赛。我也撺掇秋可组个二人组,首先是因为我平时没事就爱干嚎两嗓子,其次是因为我一个人去心里没底。秋可好歹算是音乐界的老人,虽然知名度仅限我们班。她斜睨着我,依旧高傲地说:“老老实实写你的酸文得了,老掺合我们音乐圈的事干吗。”
“你懂什么,这叫多元化发展,比如唱歌的学演戏,画画的学写大字什么的……”扯了一堆有的没的,倒真把她说得动了心,不光答应我跟他们一起参加歌唱比赛,还要与我一起参加一个有名的征文比赛,展示一下隐藏许久的文学功底。
我们白天空闲时互相改文章,晚上放学回家路上学梁祝十八相送,你送我来我送你,就为多练两遍歌。
最后我们还是没参加成歌唱比赛,尽管我们已经练得不错。因为秋可马上要跟父母搬去另一个城市了。走之前她约我在一家我们常去的冷饮店见面,匆匆地给我一叠纸。一些是她写的小说,还有一张香信纸上是她给我写的歌词谱的曲。她叮嘱我帮她投稿,然后就匆匆地跟我告别,匆匆地离开了这个城市再没回来过。
稿子没投出去,因为秋可这个糊涂蛋记错了截稿日期,她把稿子交给我的时候征文比赛已经截止了。后来我试着把稿子修改过后寄给一些杂志,有一篇写我们俩的文章被发表,可我却不知道稿费寄向哪儿。是的,这个糊涂蛋连地址和电话都没给我留。打她的旧号码只能听到提示音机械地说号码已注销。
我是另一个糊涂蛋,我一直执意要她给我写的歌词谱曲,却忘了自己根本就不识谱!所以完全不知道她给我那拙劣的歌词配上了怎样的旋律。
我在这个城市,她在另一个未知的城市。不知她过得怎样。我很好,希望她也是。希望她仍然记得这个城市,记得我,记得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些虽然有些愚蠢但很开心的事。
我和秋可本不该成为朋友。我爱吃酸,她爱吃甜;我爱语文,她爱物理;我听民谣,她听流行;我体育成绩垫底,她是体育委员;我说“以后我要当作家”,她说“以后我要当歌手”。所以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喜欢白日做梦。
我时常做梦。有些梦醒来记得住,有些就记不住,我把能记住的那些写在纸上给秋可看。她看后大加赞扬,说“我以后就看你写的小说了”,我颇为沾沾自喜。但隔一天再看那些内容除了羞耻再没其他感觉,于是急忙撕成碎片,碎到拼不起来。几次过后为了不浪费纸我只好放弃写梦,秋可期待的“震撼文坛”的大作也化为泡影。
秋可也爱做梦,她把梦写成歌词记在粉色硬壳笔记本上,给每个她顺眼的人看。所有人都夸,因为谁不夸她就揍谁。我看着她写的歌词,联想我写的那些梦。我和她的区别是,我写的东西只给她一个人看,以及,我谁都打不过。
现在我想起她,脑海中总有很多有关季节的片段闪现。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是在春天。在学校仅有的那个破篮球架子底下她拍着10块一个的篮球,因为她的球总丢,但是因为便宜只要她想玩就会去买一个。我看着她灰色T恤上一大块汗渍慢慢结出白霜,如化学试验一样神奇,就默默看了很久。她发现我在看她,问我要不要一起玩。我说不会打,勉强能运两下球。我记住了她随后露出的轻蔑表情。
关于夏天,那年夏天出奇的热。偏偏那年学校要求必须穿校服上学。我们没有夏季校服,只有又厚又丑的涤纶运动服。因此每个人都湿漉漉,面颊红扑扑。秋可告诉我一个变凉快的方法,就是把袖子挽上去,裤腿也折好,这样乍看就像穿T恤短裤一样。我觉得这是阿Q精神,但还是告诉她的确凉快了许多。
到了秋天,我们吵了一架。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吵架的原因,总之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比早饭吃什么还小的事。学校里的梧桐树像脱发一样扑簌簌地抖落树叶,铺满地,清洁的大爷来不及扫又下起了雨。人都说天气能反映人的心情,但我们明明都没哭,就是冷。
冬至时下了一夜雪,走路总是跌跌撞撞,雪掩没脚踝。我又忘了是什么机缘令我们俩和好,还互相交换了礼物。我们在刚刚踩实的雪地上打闹,她把我推到清洁大爷垒起的雪丘上。我大嚷“谁赔我啊”?因为我裤子是新买的。她却听成耳刀旁的“陪”,于是跟着也跌到雪上放肆地笑。
有时她比我单纯,有时又比我深沉,或许是因为我们有不同的烦恼。
她有一把刀,折叠的那种,也就十公分长。带刀的女人是何种光景,一般人不会懂。其实我一直在思考对她的称谓,叫女生或女孩儿似乎都不贴切,叫女人嫌太成熟,又没法子。她有一兄一弟,所以事事好强。她给我讲她作为女体育委员如何经常受到男生们的挑衅,所以她带刀,这样既能给自己壮胆,同时也散发威慑力。据我所知那把刀除了削苹果其他时间并没出过鞘。我希望它永远不会出鞘。我把这句话说给秋可听,她沉吟一声说,你不懂,刀需要用血养着才有灵性,我只是在等待时机,早晚会让刀出鞘。但在我们分开之前那刀依然好好地只削苹果。
“我在写一首歌,我朋友认识录音室的人,写好直接开录。”有一天秋可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并奉上她新写的歌词。
我看了两遍,从一个失意的文学少年的角度对她说:“没一句通的。”
她做出倨傲的模样,说以我的文学修养根本看不出通不通,更何况歌词和文章又不一样,有意境就足够,不在乎通或不通。
随后我明示暗示好几次,希望让她给我写的歌词谱曲,一同送去录音,她都不为所动,这家伙就是自负。
那段时间班里的男生总三五个凑在一起小声嘀咕组建什么乐队,参加校际歌唱比赛。我也撺掇秋可组个二人组,首先是因为我平时没事就爱干嚎两嗓子,其次是因为我一个人去心里没底。秋可好歹算是音乐界的老人,虽然知名度仅限我们班。她斜睨着我,依旧高傲地说:“老老实实写你的酸文得了,老掺合我们音乐圈的事干吗。”
“你懂什么,这叫多元化发展,比如唱歌的学演戏,画画的学写大字什么的……”扯了一堆有的没的,倒真把她说得动了心,不光答应我跟他们一起参加歌唱比赛,还要与我一起参加一个有名的征文比赛,展示一下隐藏许久的文学功底。
我们白天空闲时互相改文章,晚上放学回家路上学梁祝十八相送,你送我来我送你,就为多练两遍歌。
最后我们还是没参加成歌唱比赛,尽管我们已经练得不错。因为秋可马上要跟父母搬去另一个城市了。走之前她约我在一家我们常去的冷饮店见面,匆匆地给我一叠纸。一些是她写的小说,还有一张香信纸上是她给我写的歌词谱的曲。她叮嘱我帮她投稿,然后就匆匆地跟我告别,匆匆地离开了这个城市再没回来过。
稿子没投出去,因为秋可这个糊涂蛋记错了截稿日期,她把稿子交给我的时候征文比赛已经截止了。后来我试着把稿子修改过后寄给一些杂志,有一篇写我们俩的文章被发表,可我却不知道稿费寄向哪儿。是的,这个糊涂蛋连地址和电话都没给我留。打她的旧号码只能听到提示音机械地说号码已注销。
我是另一个糊涂蛋,我一直执意要她给我写的歌词谱曲,却忘了自己根本就不识谱!所以完全不知道她给我那拙劣的歌词配上了怎样的旋律。
我在这个城市,她在另一个未知的城市。不知她过得怎样。我很好,希望她也是。希望她仍然记得这个城市,记得我,记得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些虽然有些愚蠢但很开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