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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辽宁省初步形成城镇体系梯次明显、布局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空间结构以辽中南城市群为主体。文章分析新常态下一些影响城乡发展的问题,提出今后辽宁省城乡规划的几点初步设想。
【关键词】城乡规划;问题;发展设想
2014年,辽宁省共有城镇673个(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地级市12个、县级市17个,县城27个,建制镇615个),根据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其中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8个,小城市及建制镇660个,城镇体系梯次明显、布局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辽宁省城镇体系格局依托沈大轴线及沿海岸带形成贯穿南北、辐射东西的空间集聚形态,随着辽宁中部城市群地区同城化、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 沈大城镇轴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日益加强,沿海城镇带逐步形成,城镇体系空间格局比较清晰。
1、当前影响城乡发展的主要问题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城镇化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农业人口转移是辽宁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力,但该群体市民化进程较为滞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1.4个百分点。
(2)城镇空间结构需进一步完善,20-50万人小城市发育不足
目前,辽宁省城镇主要沿交通轴线分布,呈现中部地区密集、东西部地区稀疏的分布特征。中部地区城镇群基本形成,沿海地区城镇带初具雏形,辽西地区仍处于城镇体系发展初期,城镇点轴发展特征鲜明。整体而言,辽宁省以城镇群为主体的城镇化空间结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3)核心城市竞争力有待提升,县城和小城镇规模偏小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12年,沈阳、大连在全国(含港、澳、台地区)294个城市中综合经济竞争力分别位列第18位和第17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在第8位和第7位,可持续竞争力在全国位列第15位和第21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在第9位和第12位,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不强,有待提升。
(4)区域与城镇空间管理有待加强,城镇之间缺乏功能协调
区域与城镇的空间发展需要进一步有序的引导。一方面,伴随着快速城市化,城市建成区土地日趋紧张,城市的无节制蔓延直接导致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逐年减少,生态隔离空间被侵蚀;另一方面,城市功能区块布局对相邻城市发展研究不足,多从自身发展角度考虑,导致城市间不同功能区块出现夹层现象,既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城市问题。
(5)资源型城市转型任务艰巨,土地粗放式利用问题仍然存在
辽宁省是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大省,长期的矿产资源开发建设促使全省形成了一批以资源开采、加工生产为主的城市和地区,由于资源储量有限,很多城市面临经济转型难题,各处老工业基地也亟需全面退出城区,完成城市内部的产业转型和升级,同时旧城区中的棚户区等历史遗留任务也十分艰巨。
2、对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初步设想
(1)强化城乡规划的先导作用
适应全省发展战略调整,根据省情变化出现的新特点,要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围绕城镇规模与布局,调整和编制各级城镇规划。
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和思路。围绕“抓城建就是抓发展、惠民生”,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发展,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创新规划管理,服务发展大局,把改善民生与城市发展、拓展空间与完善功能、城市发展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形成符合城市实际的规划思路。
遵循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注意把握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统一、规划与未来管理相衔接、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体现节能节地节材的要求等原则,使规划和建设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以人为本,把规划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把握城市的个性和特质,突出特色,挖掘城市的内涵和精髓,体现城市的品位和风格。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和风貌建筑,使功能性与审美性相统一,将文化传承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全过程,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强化文化传承与创新,构建开放包容的现代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功能,围绕促进三次产业优化升级搞好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增强载体功能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提升城市规划水平
聘请国内外有影响、有成就、高水平的专家和设计单位,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目标,编制高起点、高水平、可操作性强的城市建设规划。树立超前意识,追求一流标准。引进先进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尊重专家意见,群众积极参与,反复科学论证,定出最优方案。
(3)注重多规协调,保障规划实施
应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在纵向上和横向上与相关规划的协调,统筹城乡产业、服务和生活空间布局,推进“多规合一”。在纵向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融入全国城镇体系,同时指导次区域规划与各市总体规划编制;在横向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进行衔接。为保障规划实施,在城镇规模、产业发展、用地布局、空间结构等方面要实现多规协调,避免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自成体系,在指导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冲突。同时,加强沟通和协调,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执行和落实已经批准实施的上位规划,如需要修改,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强化政策统筹,健全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改革规划审批工作制度,有效组织城乡空间规划,强化城市规划建设边界划定和管理。加强规划立法工作,完善规划的修改认定、人大备案及公示公告等制度。加大规划监察力度,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对于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要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和说明。理顺省、市、县三级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的职责和分工,完善城镇化综合管理体制。
制定区域协调配套政策。加强辽宁省与东北亚、东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的区域协作,解决制约辽宁省城镇化过程中的资源短缺瓶颈和承接海外产业转移的问题。探索省内城市协调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配置、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享的机制和政策。完善水资源调配、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区域平衡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城镇规划工作统计指标监测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建立城镇规划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年度评估,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对各级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按照不同地区的城镇发展实际,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部门协调,把有利于推进城镇规划实施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动态反馈机制,深入实地开展督查调研,定期对规划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紧抓近期建设,推进项目实施
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基础,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重点项目相协调,与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相结合,融入对政策、制度等“软资源”的时序安排,形成年度实施计划,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定依据,将规划实施所需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空间资源有效结合,真正实现对城镇发展的控制和引导。
参考文献:
[1]刘卫.新形势下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J].中国房地产业.2015.9
【关键词】城乡规划;问题;发展设想
2014年,辽宁省共有城镇673个(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地级市12个、县级市17个,县城27个,建制镇615个),根据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其中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8个,小城市及建制镇660个,城镇体系梯次明显、布局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辽宁省城镇体系格局依托沈大轴线及沿海岸带形成贯穿南北、辐射东西的空间集聚形态,随着辽宁中部城市群地区同城化、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 沈大城镇轴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日益加强,沿海城镇带逐步形成,城镇体系空间格局比较清晰。
1、当前影响城乡发展的主要问题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城镇化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农业人口转移是辽宁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力,但该群体市民化进程较为滞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1.4个百分点。
(2)城镇空间结构需进一步完善,20-50万人小城市发育不足
目前,辽宁省城镇主要沿交通轴线分布,呈现中部地区密集、东西部地区稀疏的分布特征。中部地区城镇群基本形成,沿海地区城镇带初具雏形,辽西地区仍处于城镇体系发展初期,城镇点轴发展特征鲜明。整体而言,辽宁省以城镇群为主体的城镇化空间结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3)核心城市竞争力有待提升,县城和小城镇规模偏小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12年,沈阳、大连在全国(含港、澳、台地区)294个城市中综合经济竞争力分别位列第18位和第17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在第8位和第7位,可持续竞争力在全国位列第15位和第21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在第9位和第12位,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不强,有待提升。
(4)区域与城镇空间管理有待加强,城镇之间缺乏功能协调
区域与城镇的空间发展需要进一步有序的引导。一方面,伴随着快速城市化,城市建成区土地日趋紧张,城市的无节制蔓延直接导致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逐年减少,生态隔离空间被侵蚀;另一方面,城市功能区块布局对相邻城市发展研究不足,多从自身发展角度考虑,导致城市间不同功能区块出现夹层现象,既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城市问题。
(5)资源型城市转型任务艰巨,土地粗放式利用问题仍然存在
辽宁省是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大省,长期的矿产资源开发建设促使全省形成了一批以资源开采、加工生产为主的城市和地区,由于资源储量有限,很多城市面临经济转型难题,各处老工业基地也亟需全面退出城区,完成城市内部的产业转型和升级,同时旧城区中的棚户区等历史遗留任务也十分艰巨。
2、对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初步设想
(1)强化城乡规划的先导作用
适应全省发展战略调整,根据省情变化出现的新特点,要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围绕城镇规模与布局,调整和编制各级城镇规划。
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和思路。围绕“抓城建就是抓发展、惠民生”,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发展,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创新规划管理,服务发展大局,把改善民生与城市发展、拓展空间与完善功能、城市发展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形成符合城市实际的规划思路。
遵循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注意把握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统一、规划与未来管理相衔接、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体现节能节地节材的要求等原则,使规划和建设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以人为本,把规划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把握城市的个性和特质,突出特色,挖掘城市的内涵和精髓,体现城市的品位和风格。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和风貌建筑,使功能性与审美性相统一,将文化传承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全过程,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强化文化传承与创新,构建开放包容的现代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功能,围绕促进三次产业优化升级搞好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增强载体功能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提升城市规划水平
聘请国内外有影响、有成就、高水平的专家和设计单位,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目标,编制高起点、高水平、可操作性强的城市建设规划。树立超前意识,追求一流标准。引进先进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尊重专家意见,群众积极参与,反复科学论证,定出最优方案。
(3)注重多规协调,保障规划实施
应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在纵向上和横向上与相关规划的协调,统筹城乡产业、服务和生活空间布局,推进“多规合一”。在纵向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融入全国城镇体系,同时指导次区域规划与各市总体规划编制;在横向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进行衔接。为保障规划实施,在城镇规模、产业发展、用地布局、空间结构等方面要实现多规协调,避免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自成体系,在指导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冲突。同时,加强沟通和协调,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执行和落实已经批准实施的上位规划,如需要修改,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强化政策统筹,健全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改革规划审批工作制度,有效组织城乡空间规划,强化城市规划建设边界划定和管理。加强规划立法工作,完善规划的修改认定、人大备案及公示公告等制度。加大规划监察力度,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对于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要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和说明。理顺省、市、县三级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的职责和分工,完善城镇化综合管理体制。
制定区域协调配套政策。加强辽宁省与东北亚、东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的区域协作,解决制约辽宁省城镇化过程中的资源短缺瓶颈和承接海外产业转移的问题。探索省内城市协调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配置、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享的机制和政策。完善水资源调配、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区域平衡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城镇规划工作统计指标监测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建立城镇规划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年度评估,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对各级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按照不同地区的城镇发展实际,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部门协调,把有利于推进城镇规划实施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动态反馈机制,深入实地开展督查调研,定期对规划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紧抓近期建设,推进项目实施
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基础,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重点项目相协调,与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相结合,融入对政策、制度等“软资源”的时序安排,形成年度实施计划,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定依据,将规划实施所需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空间资源有效结合,真正实现对城镇发展的控制和引导。
参考文献:
[1]刘卫.新形势下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J].中国房地产业.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