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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赐号,有师号、德号、谥号及塔号。赞宁《大宋僧史略》对师号、德号、谥号有专门的论述[1],亦散见于诸本僧传。现代学者对唐沙门赐号亦有所讨论,统计过唐、五代沙门赠官、赐紫师号塔号[2]。但多是与赐官、赐紫结合的笼统概述,将其作为政府的宗教管理制度来讨论。对赐号的程式,特别是唐代沙门赐号程式的讨论则略有不及。本文将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唐代僧传资料,讨论唐代沙门又可注意者,有些僧人赐师号不止一次,且第二次所赐师号要高于第一次所赐,如法藏法师于万岁通天元年第一次被赐贤首戒师,圣历二年第二次“加封”贤首菩萨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