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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进行了“营改增”阐述,接着分析了对建筑企业造价管理产生的影响,最后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策略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工程造价;影响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进行结构性减税及优化税制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改变了建筑业营业税的重复征收,增加企业的议价能力,完善全行业的抵扣链。
1、“营改增”阐述
“营改增”是国家完善税收制度的一项税制改革。2016年5月1日开始,“营改增”在全国施行,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原营业税纳税人,纳入实施试点范围,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该政策的落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原营业税征收方式下所存在的重复征收问题,同时还可有效改善公平税负,降低企业的税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水平低且经营管理与其他企业相比存在一定特殊性,具体体现在建筑产品和施工生产的特殊性,建筑业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业的影响不单单是税制改革,而是对建筑业的财务状况及商业模式、组织构架、管理提升、制度流程等各方面带来的重大挑战。
2、对建筑企业造价管理产生的影响
在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与制度经过长期实践,制约机制相对完善,结算收入比较可靠。在营改增之后,税金成为一个竞争因素。增值税可能涉及材料的购买、材料的发放、与甲方工人的定价及与分包商工人的定价,还必须注意价外税的问题和将应纳税收入还原为未纳税收入的问题。特别是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对税率和兼营多种应纳税产品的企业进行多次调整,必须根据实际工作中不同产品的分税率进行计量,其复杂性明显增加。在营改增之前,工程造价一般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税金是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采用综合税率记取。“营改增”后彻底推翻了以往的产品定价模式,企业的建筑产品价格构成需要重新调整,相应的建筑企业需要调整企业内部预算。这使得公众公开投标的内容也应相应调整,使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复杂化。投标书编制中的原材料和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括增值税投入税,在实际施工中,很难准确预测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增值税投入税的成本,以及損失增加的可能性。
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策略
3.1 调整和优化组织构架
建筑业大部分项目分部各地,通常建筑企业会在项目地成立项目部模式进行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有些为了地方投标需要,会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多重机构。增值税特点是“征管严格、以票控税、链条抵扣”。通常企业管理链条越长,流转环节越多,潜在风险就越大,如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建筑企业管理模式很多时候不符合增值税“三流一致”等。增值税的征管方式要求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在满足市场开发及项目管理的条件下,要改变企业内部多级法人层层分包的项目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务管控风险。同时对于专业化板块可以独立设置专业公司,进行增值税抵扣,比如施工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所需的混凝土等,可考虑成立相应的专业公司,可提供专用增值税抵扣发票,由施工方企业抵扣进项税,降低企业税负。
3.2 正确选择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
正确选择计税方法。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部分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主要包括: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个政策对于建筑行业在失去大部分进项抵扣资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个税负率相对较低的方式来减少税款。举例如下:A公司为建筑公司,2018年8月与某事业单位签订甲供材料的办公楼建筑施工合同,工程总价19000万元,预计可使用甲供材料8000万元(主体所用钢材等,假定适用增值税税率都为16%),也可由甲方提出材料质量要求指定供货单位及价格条件,建筑公司进行材料购进。如果甲供,A建筑公司需缴增值税11000*3%=330万;如果不采取甲供模式,除上述材料外另可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100万元,A建筑公司需缴增值税19000*10%-8000*16%-100=1900-1280-100=520万元。由此可见简易计税比一般计税节约增值税190万元。
3.3 制定合格供应商选择标准,选择合格供应商
通过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首先,必须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能够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单的供应商。其次,要选择社会信誉度良好的,产品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并有相应的资质证明做支撑。
3.4 完善发票及纳税申报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服务发票只是作为纳税人购置资产或发生费用的会计入账凭证,而“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开具、缴销,进项发票的获取、抵扣认证等都是企业税收管理的重点。企业的业务经办人员在流转环节要及时取得专用发票,因为发票的延迟取得就是税款的提前缴纳;同时企业要把握好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尽可能地使销项与成本进项相匹配。
3.5 组建税务专业团队
税收对企业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包括企业管理、财务核算、经济效益等重要方面,需要公司领导、业务人员提早谋划、通盘考虑、积极研究应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谋划布局。组建专业税务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评审。加强工程造价及合同谈判人员的税务政策宣贯,掌握“营改增”政策调整报价策略,提升税务筹划和管控能力,对企业经营的重点环节、重点风险点、重点合同进行重点关注。
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我国的建筑行业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变革,提升了建筑行业管理的规范性,对建筑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在当前税收环境下,建筑企业必须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所有涉税业务进行合理筹划,从而达到减轻税负,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控制税收风险,实现企业经营和财务目标,从而推动行业整体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凯.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居舍.2019(11)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工程造价;影响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进行结构性减税及优化税制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改变了建筑业营业税的重复征收,增加企业的议价能力,完善全行业的抵扣链。
1、“营改增”阐述
“营改增”是国家完善税收制度的一项税制改革。2016年5月1日开始,“营改增”在全国施行,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原营业税纳税人,纳入实施试点范围,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该政策的落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原营业税征收方式下所存在的重复征收问题,同时还可有效改善公平税负,降低企业的税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水平低且经营管理与其他企业相比存在一定特殊性,具体体现在建筑产品和施工生产的特殊性,建筑业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业的影响不单单是税制改革,而是对建筑业的财务状况及商业模式、组织构架、管理提升、制度流程等各方面带来的重大挑战。
2、对建筑企业造价管理产生的影响
在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与制度经过长期实践,制约机制相对完善,结算收入比较可靠。在营改增之后,税金成为一个竞争因素。增值税可能涉及材料的购买、材料的发放、与甲方工人的定价及与分包商工人的定价,还必须注意价外税的问题和将应纳税收入还原为未纳税收入的问题。特别是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对税率和兼营多种应纳税产品的企业进行多次调整,必须根据实际工作中不同产品的分税率进行计量,其复杂性明显增加。在营改增之前,工程造价一般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税金是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采用综合税率记取。“营改增”后彻底推翻了以往的产品定价模式,企业的建筑产品价格构成需要重新调整,相应的建筑企业需要调整企业内部预算。这使得公众公开投标的内容也应相应调整,使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复杂化。投标书编制中的原材料和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括增值税投入税,在实际施工中,很难准确预测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增值税投入税的成本,以及損失增加的可能性。
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策略
3.1 调整和优化组织构架
建筑业大部分项目分部各地,通常建筑企业会在项目地成立项目部模式进行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有些为了地方投标需要,会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多重机构。增值税特点是“征管严格、以票控税、链条抵扣”。通常企业管理链条越长,流转环节越多,潜在风险就越大,如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建筑企业管理模式很多时候不符合增值税“三流一致”等。增值税的征管方式要求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在满足市场开发及项目管理的条件下,要改变企业内部多级法人层层分包的项目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务管控风险。同时对于专业化板块可以独立设置专业公司,进行增值税抵扣,比如施工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所需的混凝土等,可考虑成立相应的专业公司,可提供专用增值税抵扣发票,由施工方企业抵扣进项税,降低企业税负。
3.2 正确选择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
正确选择计税方法。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部分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主要包括: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个政策对于建筑行业在失去大部分进项抵扣资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个税负率相对较低的方式来减少税款。举例如下:A公司为建筑公司,2018年8月与某事业单位签订甲供材料的办公楼建筑施工合同,工程总价19000万元,预计可使用甲供材料8000万元(主体所用钢材等,假定适用增值税税率都为16%),也可由甲方提出材料质量要求指定供货单位及价格条件,建筑公司进行材料购进。如果甲供,A建筑公司需缴增值税11000*3%=330万;如果不采取甲供模式,除上述材料外另可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100万元,A建筑公司需缴增值税19000*10%-8000*16%-100=1900-1280-100=520万元。由此可见简易计税比一般计税节约增值税190万元。
3.3 制定合格供应商选择标准,选择合格供应商
通过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首先,必须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能够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单的供应商。其次,要选择社会信誉度良好的,产品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并有相应的资质证明做支撑。
3.4 完善发票及纳税申报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服务发票只是作为纳税人购置资产或发生费用的会计入账凭证,而“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开具、缴销,进项发票的获取、抵扣认证等都是企业税收管理的重点。企业的业务经办人员在流转环节要及时取得专用发票,因为发票的延迟取得就是税款的提前缴纳;同时企业要把握好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尽可能地使销项与成本进项相匹配。
3.5 组建税务专业团队
税收对企业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包括企业管理、财务核算、经济效益等重要方面,需要公司领导、业务人员提早谋划、通盘考虑、积极研究应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谋划布局。组建专业税务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评审。加强工程造价及合同谈判人员的税务政策宣贯,掌握“营改增”政策调整报价策略,提升税务筹划和管控能力,对企业经营的重点环节、重点风险点、重点合同进行重点关注。
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我国的建筑行业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变革,提升了建筑行业管理的规范性,对建筑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在当前税收环境下,建筑企业必须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所有涉税业务进行合理筹划,从而达到减轻税负,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控制税收风险,实现企业经营和财务目标,从而推动行业整体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凯.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居舍.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