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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阿拉伯之春”横扫北非,在政治转型与宪政变革中,突尼斯、埃及等国政权更迭、宪法废止。宪法与社会共识的缺失,导致这些建立在“卡里斯玛”型权威统治基础上的宗教国家爆发宪政危机。据此,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是形成法治共识的前提基础,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更是埃及宪政危机留给转型国家的反思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