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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对石料的需求日益增加,特别是道路等基础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等项目对建筑石料的需求比较突出。但目前在实施矿产资源整合大部分采石场后,大量的关闭采石场,及矿石资源枯竭后的未经有效治理即遭废弃,废弃矿山开采后的场区,往往找不到治理责任人,严重影响了农村景观,破坏农村生态环境。
一、我区农村废弃采石场的现状
我区地处平原地带,山体不多。境内用于石矿开采的山体主要集中在主要分布于南部丘陵区,资源丰富,总资源储量约12亿吨,含矿层位为寒武系朱砂洞组、张夏组和奥陶系马家沟组,这些废弃石矿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规模散小,资源利用程度低。由于我区矿场资源总量比较丰富,随着徐州、临沂等地石料场的逐步关停,建设项目的增加,导致近几年石料价格的上涨,在没进行资源整合前,各种合法或非法的从业者蜂拥进入采石行业,区内各采石场普遍规模较小,存在一个山体多个矿场,遍地开花现象。采石场开采技术仍停留在大爆破的方法等较低水平上,不但安全性较差,而且使原有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2、不合理的开采比较严重。由于大部分采石场为个体承包,受急功近利思想影响,不合理的开采比较严重,多为直壁式开采,采面较高,采易弃难现象较为突出,导致矿产资源遭到破坏和环境污染。滥采行为带来的震动以及粉尘和化学的污染,导致矿场周边水土严重流失,不仅影响周边村民房屋的安全,还污染生产灌溉用水和村民生活用水。
3、未进行有效治理。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全区废弃石矿场中,只有少数几处仅简单作地面平整处理。大部分废弃石矿场仍然存在水土流失、景观破坏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等问题。
4、后续综合利用难度高。由于规划和开采前没有正确处理好开采和保护的关系,废矿场与周围景观反差极大,开发旅游资源和进行土地利用的难度高。
二、对废弃矿场进行有效治理的意义
1、可以使废弃矿场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对废弃石矿场绿化及其废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可以挖掘废弃矿场的的土地资源和旅游资源等潜力,使废弃矿场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
2、可以为矿场可持续发展探索新路。当前我区城市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快速扩张,扩大矿产资源的供给要求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不断突出。矿产资源和城市山体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开展废弃矿场的治理,积累经验,可以为将来采矿和利用山体预先寻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方面,可以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含量和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可以使管理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促进矿产开发、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可以推进新农村建设。矿场一般都处于农村,废弃矿场环境恶劣,不仅有碍观瞻,而且容易引发灾害和事故。通过有效治理,可以恢复生态,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可以通过对部分废旧矿场进行平整治理,利用废旧岩场建设厂房出租,可以缓解工业用地紧张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加强废弃矿场治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健全严格的矿山开采管理制度
1、搞好矿产资源规划。抓紧调整并实施区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划定矿产资源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禁止地质灾害重发区和易发区矿山的开采。严禁在公路沿线、生态功能区、绿心规划区采矿。
2、加强矿山资源监管。调整和优化矿山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开采企业布局,保大压小,实施集聚战略,构筑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体系。对不宜开采的坚决予以否决,对有条件开采的提出保护措施。坚持持证开采制度,严肃查处非法采矿,严格控制开采点和开采量。
3、加强对矿山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实行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矿山复绿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优化生态环境。已开采的矿山,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制定矿山生态恢复管理办法,责成业主根据各废弃矿山地貌特征,进行因地制宜的生态恢复。待开发的矿山,一定要遵照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开发方案制定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开发过程中,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二)合理设计,综合利用,科学治理废弃石矿场
1、从全局出发合理设计。废弃石矿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涉及石场所处的地质、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等因素,而且与生态学、植物学、水利学等密切相关。治理时应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从全局出发,在宏观上设计出合理的景观格局,在微观上创造出合适的生态条件,要依靠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实现生态重建的目标。
2、从实际出发综合利用。废弃石矿场治理应根据山体实际,挖掘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利用。对于一些规模小且独立的山体,可以考虑将剩余山体移平,作为建设用地。如螺洋街道上保村横山矿场,现已有二分之一山体被开采,如能全部平整,估计可以创造建设用地30亩。据粗略统计,对这种采矿后留下的规模小且独立的山体,平整计划如能实施,全区可新增千亩以上土地。另外,对于一些规模大,山体仍较全的废矿场,可以进行复绿和根据山体落差等进行景观改造,形成公园、攀岩运动等场所。对于一些符合要求的废矿场,也可以改造为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品处置场。
3、从长远考虑彻底治理。废弃石矿场治理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从长远考虑治理工作,重视预先治理,最大限度地减轻采石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矿场开发治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政策,严格使用专项资金,明确治理责任,通过采前预缴治理金和补偿金、边开采边实施治理、关闭后进行专门治理,三管齐下,有效保护和恢复生态景观。
4、分期分批逐步治理。废弃石矿场由于历史遗留较多,加上业主流动性强,责任追究机制难以落实,治理工作上在人力、财力上负担较重。政府应做好规划和政策引导,制定具体的综合整治规划,分期分批、有重点地逐步进行治理。在具体治理上应把主体资格交给市场,谁治理谁收益。通过结合土地开发利用,建立从业单位治理积分制度,将积分与优先采矿权和投标资格结合,调动采矿业主和社会各界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三)把治理废弃矿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美化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乡风文明,实现民主管理。因此,在对废弃矿场进行综合整治时,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矿场治理工作作为促进生产、改善村容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对废弃矿场的整治力度,使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村的景观更加美化,村集体经济得以增加,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条件真正得到改善。因此,党委、政府在指导基层开展新农村建设和考核各职能部门参加新农村建设实绩时,把废弃矿场的治理作为其中一项内容,使基層和各职能部门重视对农村废弃矿场的治理。
一、我区农村废弃采石场的现状
我区地处平原地带,山体不多。境内用于石矿开采的山体主要集中在主要分布于南部丘陵区,资源丰富,总资源储量约12亿吨,含矿层位为寒武系朱砂洞组、张夏组和奥陶系马家沟组,这些废弃石矿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规模散小,资源利用程度低。由于我区矿场资源总量比较丰富,随着徐州、临沂等地石料场的逐步关停,建设项目的增加,导致近几年石料价格的上涨,在没进行资源整合前,各种合法或非法的从业者蜂拥进入采石行业,区内各采石场普遍规模较小,存在一个山体多个矿场,遍地开花现象。采石场开采技术仍停留在大爆破的方法等较低水平上,不但安全性较差,而且使原有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2、不合理的开采比较严重。由于大部分采石场为个体承包,受急功近利思想影响,不合理的开采比较严重,多为直壁式开采,采面较高,采易弃难现象较为突出,导致矿产资源遭到破坏和环境污染。滥采行为带来的震动以及粉尘和化学的污染,导致矿场周边水土严重流失,不仅影响周边村民房屋的安全,还污染生产灌溉用水和村民生活用水。
3、未进行有效治理。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全区废弃石矿场中,只有少数几处仅简单作地面平整处理。大部分废弃石矿场仍然存在水土流失、景观破坏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等问题。
4、后续综合利用难度高。由于规划和开采前没有正确处理好开采和保护的关系,废矿场与周围景观反差极大,开发旅游资源和进行土地利用的难度高。
二、对废弃矿场进行有效治理的意义
1、可以使废弃矿场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对废弃石矿场绿化及其废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可以挖掘废弃矿场的的土地资源和旅游资源等潜力,使废弃矿场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
2、可以为矿场可持续发展探索新路。当前我区城市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快速扩张,扩大矿产资源的供给要求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不断突出。矿产资源和城市山体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开展废弃矿场的治理,积累经验,可以为将来采矿和利用山体预先寻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方面,可以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含量和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可以使管理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促进矿产开发、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可以推进新农村建设。矿场一般都处于农村,废弃矿场环境恶劣,不仅有碍观瞻,而且容易引发灾害和事故。通过有效治理,可以恢复生态,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可以通过对部分废旧矿场进行平整治理,利用废旧岩场建设厂房出租,可以缓解工业用地紧张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加强废弃矿场治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健全严格的矿山开采管理制度
1、搞好矿产资源规划。抓紧调整并实施区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划定矿产资源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禁止地质灾害重发区和易发区矿山的开采。严禁在公路沿线、生态功能区、绿心规划区采矿。
2、加强矿山资源监管。调整和优化矿山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开采企业布局,保大压小,实施集聚战略,构筑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体系。对不宜开采的坚决予以否决,对有条件开采的提出保护措施。坚持持证开采制度,严肃查处非法采矿,严格控制开采点和开采量。
3、加强对矿山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实行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矿山复绿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优化生态环境。已开采的矿山,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制定矿山生态恢复管理办法,责成业主根据各废弃矿山地貌特征,进行因地制宜的生态恢复。待开发的矿山,一定要遵照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开发方案制定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开发过程中,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二)合理设计,综合利用,科学治理废弃石矿场
1、从全局出发合理设计。废弃石矿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涉及石场所处的地质、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等因素,而且与生态学、植物学、水利学等密切相关。治理时应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从全局出发,在宏观上设计出合理的景观格局,在微观上创造出合适的生态条件,要依靠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实现生态重建的目标。
2、从实际出发综合利用。废弃石矿场治理应根据山体实际,挖掘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利用。对于一些规模小且独立的山体,可以考虑将剩余山体移平,作为建设用地。如螺洋街道上保村横山矿场,现已有二分之一山体被开采,如能全部平整,估计可以创造建设用地30亩。据粗略统计,对这种采矿后留下的规模小且独立的山体,平整计划如能实施,全区可新增千亩以上土地。另外,对于一些规模大,山体仍较全的废矿场,可以进行复绿和根据山体落差等进行景观改造,形成公园、攀岩运动等场所。对于一些符合要求的废矿场,也可以改造为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品处置场。
3、从长远考虑彻底治理。废弃石矿场治理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从长远考虑治理工作,重视预先治理,最大限度地减轻采石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矿场开发治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政策,严格使用专项资金,明确治理责任,通过采前预缴治理金和补偿金、边开采边实施治理、关闭后进行专门治理,三管齐下,有效保护和恢复生态景观。
4、分期分批逐步治理。废弃石矿场由于历史遗留较多,加上业主流动性强,责任追究机制难以落实,治理工作上在人力、财力上负担较重。政府应做好规划和政策引导,制定具体的综合整治规划,分期分批、有重点地逐步进行治理。在具体治理上应把主体资格交给市场,谁治理谁收益。通过结合土地开发利用,建立从业单位治理积分制度,将积分与优先采矿权和投标资格结合,调动采矿业主和社会各界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三)把治理废弃矿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美化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乡风文明,实现民主管理。因此,在对废弃矿场进行综合整治时,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矿场治理工作作为促进生产、改善村容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对废弃矿场的整治力度,使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村的景观更加美化,村集体经济得以增加,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条件真正得到改善。因此,党委、政府在指导基层开展新农村建设和考核各职能部门参加新农村建设实绩时,把废弃矿场的治理作为其中一项内容,使基層和各职能部门重视对农村废弃矿场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