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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人类进步的点滴成绩说到底都是人民创造的。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伴随着时代的风云流转,我国社会环境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如何在变革中实现司法对公平正义不变的守护?人民群众的感受为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动力来源和评价标准。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列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呼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及贯彻执行中央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26日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法发〔2015〕3号),该《意见》概括来说包括七个大方面,内容涉及65项的改革措施,其中最夺人眼球的当然也是这个“立案登记制”改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同年4月13日又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立案登记制”的相关制度、运行规则等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并决定该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9日,最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立案登记制的进展情况,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案件总量增幅接近三成,当场立案率超过九成,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诉讼服务是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进行的大背景下,泉州法院敢于先行先试,经过充分调研,根据泉州地区地处沿海,民营经济发达,外来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群众对高效、便捷司法服务诉求强烈的特点,推出了“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以提供家门口、全域通、一站式、标准化、无差别的诉讼服务为宗旨,打破诉讼服务地域划分的阻隔,打破上下两级法院层级的限制,以打造一站式、无差别、标准化的司法“连锁店”为目标,彰显司法便民、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运行短短5个月以来,全市法院为当事人就近办理的异地立案数达到了4000余件,极大地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诉累,降低了人民群众享受司法服务的支出,该平台一经推出,就得到了最高院、省市两级多个领导、部门的批示和关注,其成效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在施行立案登记制的过程中,推行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是对中央司法改革政策的具体解读,也是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力武器,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有力彰显。
一、立足地方实际、回应群众关切,体现司法为民宗旨
泉州是一个经济发展迅速的地级市,其经济总量已连续16年位居全省第一,特别是泉州的区域经济较为发达,各区县经济发展各有特色,往来活跃,跨地区诉讼数量呈剧增之势,并且泉州依山傍海,幅员辽阔,山海之间路途遥远,人民群众进行跨县市区诉讼的过程中,不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上都花费巨大。同时,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当事人起诉时无法突破地域的局限,直接导致当事人多次来回跑、费时费神又费力。2013年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等群体在多次的征求意见中,反映最强烈的也是关于“立案难”的问题,对法院提出了改进诉讼服务措施,完善司法为民机制的要求。乘着司法改革的春风,在前期的工作调研后,泉州法院推出了这个诉讼服务平台,通过工作机制创新,有效推进破解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难题,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期待,更好推动法院建设发展,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宗旨。
二、紧跟时代脉搏、提升司法形象,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当今世界,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等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周强院长也提出“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互联网时代的特征,坚持创新推动,加快智能化法院建设步伐”。在这个背景下,充分运用互联网的优势提升司法服务品质,可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三微一网”即微信、微博、微电影及官方网站的宣传平台,借助这些司法公开的新途径,主动推送法院信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引导当事人参与互动、进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享受司法改革红利提供便利条件。
三、着力打造品牌、提供标准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通过这个诉讼服务平台的创建,将实现全市法院的一体化、诉讼服务的标准化,即每个当事人不管在哪一个法院、法庭,都可以享受到服务统一化、标准规范化、功能集约化的“连锁店”式诉讼服务。这个特色司法品牌的创建,是推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整体提升的关键,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泉州法院的司法品牌创新水平,促使司法服务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互促进和发展。同时,该平台的创建有利于提振泉州法院队伍士气、提升泉州法院系统的形象,扭转人民群众对法院系统的不良印象,响应党的号召和中央、省院的改革措施推进,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司法改革的大幕正徐徐拉开,司法为民、便民司法的理念亦更加深入人心。泉州法院系统将借助“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的建设,发挥司法的便民、利民、惠民功能,彰显司法品牌效应,提升司法公信,促进法院工作新发展。司法便民永远在路上!
诉讼服务是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进行的大背景下,泉州法院敢于先行先试,经过充分调研,根据泉州地区地处沿海,民营经济发达,外来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群众对高效、便捷司法服务诉求强烈的特点,推出了“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以提供家门口、全域通、一站式、标准化、无差别的诉讼服务为宗旨,打破诉讼服务地域划分的阻隔,打破上下两级法院层级的限制,以打造一站式、无差别、标准化的司法“连锁店”为目标,彰显司法便民、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运行短短5个月以来,全市法院为当事人就近办理的异地立案数达到了4000余件,极大地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诉累,降低了人民群众享受司法服务的支出,该平台一经推出,就得到了最高院、省市两级多个领导、部门的批示和关注,其成效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在施行立案登记制的过程中,推行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是对中央司法改革政策的具体解读,也是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力武器,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有力彰显。
一、立足地方实际、回应群众关切,体现司法为民宗旨
泉州是一个经济发展迅速的地级市,其经济总量已连续16年位居全省第一,特别是泉州的区域经济较为发达,各区县经济发展各有特色,往来活跃,跨地区诉讼数量呈剧增之势,并且泉州依山傍海,幅员辽阔,山海之间路途遥远,人民群众进行跨县市区诉讼的过程中,不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上都花费巨大。同时,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当事人起诉时无法突破地域的局限,直接导致当事人多次来回跑、费时费神又费力。2013年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等群体在多次的征求意见中,反映最强烈的也是关于“立案难”的问题,对法院提出了改进诉讼服务措施,完善司法为民机制的要求。乘着司法改革的春风,在前期的工作调研后,泉州法院推出了这个诉讼服务平台,通过工作机制创新,有效推进破解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难题,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期待,更好推动法院建设发展,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宗旨。
二、紧跟时代脉搏、提升司法形象,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当今世界,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等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周强院长也提出“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互联网时代的特征,坚持创新推动,加快智能化法院建设步伐”。在这个背景下,充分运用互联网的优势提升司法服务品质,可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三微一网”即微信、微博、微电影及官方网站的宣传平台,借助这些司法公开的新途径,主动推送法院信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引导当事人参与互动、进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享受司法改革红利提供便利条件。
三、着力打造品牌、提供标准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通过这个诉讼服务平台的创建,将实现全市法院的一体化、诉讼服务的标准化,即每个当事人不管在哪一个法院、法庭,都可以享受到服务统一化、标准规范化、功能集约化的“连锁店”式诉讼服务。这个特色司法品牌的创建,是推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整体提升的关键,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泉州法院的司法品牌创新水平,促使司法服务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互促进和发展。同时,该平台的创建有利于提振泉州法院队伍士气、提升泉州法院系统的形象,扭转人民群众对法院系统的不良印象,响应党的号召和中央、省院的改革措施推进,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司法改革的大幕正徐徐拉开,司法为民、便民司法的理念亦更加深入人心。泉州法院系统将借助“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的建设,发挥司法的便民、利民、惠民功能,彰显司法品牌效应,提升司法公信,促进法院工作新发展。司法便民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