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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产生了较大冲击。这一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运用降准、降息、专项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
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实施的对冲政策涉及金额累计达5.9万亿元,为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国内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以湖北为例,3月全省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36%,同比下降1.04个百分点。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41%,同比下降1.47个百分点。
在一系列金融举措的助力之下,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常态,经济数据呈好转态势,4月份制造业PMI指数为50.8,已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上方。
不过,虽然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较大,但一些风险也需要引起关注。
譬如,放宽抵押贷、经营贷等贷款项目之后,存在违规利用银行或债券市场等低成本资金“炒房”的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1月1日至4月23日,监管部门针对银行违规输血楼市的公示罚单金额已超过6000万元,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性质融资等。
事实上,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是一直都存在的现象,监管层多年來也是三令五申,并且罚单不断。这次情况的不同之处在于,疫情贷款政策吸引力更大,存在较大的违规套利冲动。
此外,疫情导致终端需求偏弱,居民消费、企业投资信心不足,金融资产质量可能加速劣变。下一步,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
因此,在疫后经济重振阶段,要把握好抗击疫情、恢复经济和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
第一,中央及地方均要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方案,保持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目前,相关贷款违规进入楼市的现象已引起多地政府重视。4月20日,深圳市相关部门发布通告,要求当地应对疫情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或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
第二,在现有框架下继续巩固既有风控成果,补齐各类监管细则。
对影子银行业务穿透式监管,减少存在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持续推进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尽快出台金控公司监管办法,强化金控公司整体风险的管控。
第三,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在内的金融科技手段,强化监管科技支撑。
抓紧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和互联网的数据,从源头上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用途的严格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进入实体经济。
总之,在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既要加强逆周期调节,为经济复苏重振注入强大动力,更要平衡金融发展与风险管控,盯紧、抓牢、管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防止涉金融风险与疫情风险叠加。
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实施的对冲政策涉及金额累计达5.9万亿元,为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国内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以湖北为例,3月全省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36%,同比下降1.04个百分点。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41%,同比下降1.47个百分点。
在一系列金融举措的助力之下,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常态,经济数据呈好转态势,4月份制造业PMI指数为50.8,已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上方。
不过,虽然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较大,但一些风险也需要引起关注。
譬如,放宽抵押贷、经营贷等贷款项目之后,存在违规利用银行或债券市场等低成本资金“炒房”的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1月1日至4月23日,监管部门针对银行违规输血楼市的公示罚单金额已超过6000万元,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性质融资等。
事实上,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是一直都存在的现象,监管层多年來也是三令五申,并且罚单不断。这次情况的不同之处在于,疫情贷款政策吸引力更大,存在较大的违规套利冲动。
此外,疫情导致终端需求偏弱,居民消费、企业投资信心不足,金融资产质量可能加速劣变。下一步,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
因此,在疫后经济重振阶段,要把握好抗击疫情、恢复经济和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
第一,中央及地方均要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方案,保持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目前,相关贷款违规进入楼市的现象已引起多地政府重视。4月20日,深圳市相关部门发布通告,要求当地应对疫情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或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
第二,在现有框架下继续巩固既有风控成果,补齐各类监管细则。
对影子银行业务穿透式监管,减少存在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持续推进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尽快出台金控公司监管办法,强化金控公司整体风险的管控。
第三,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在内的金融科技手段,强化监管科技支撑。
抓紧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和互联网的数据,从源头上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用途的严格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进入实体经济。
总之,在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既要加强逆周期调节,为经济复苏重振注入强大动力,更要平衡金融发展与风险管控,盯紧、抓牢、管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防止涉金融风险与疫情风险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