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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各种成因中,土地过度利用和不适当利用已经成为最主要的因素,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手段应对土地利用引起的荒漠化问题。尽管我国目前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一些立法,但这些立法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监测和评估、土地利用市场引导、土地整理等方面均存在缺陷。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存在于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调整机制等3个层面。论文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