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近几年,黑龙江省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仍存在供应链环节多、费用高、管理水平低下、贮运条件落后等问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为解决诸多问题,本文总结了黑龙江省现有果蔬农产品的类型,分析了各种供应链模式的优缺点,与国际先进的供应链模式进行对比并得出经验;针对黑龙江省农产品供应链自身特征,结合现代供应链理论、实践与果蔬类农产品的特性,构建出一套适合黑龙江省的高效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关键字: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优化研究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fruit and vegeta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got a certain development,?but there are still?problems such as multi link,high cost,low management level,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lag ,that far behind the developed countries.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types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various supply chain model, compared with international advanced supply chain mode and summed up the experience;According to the?Heilongjiang?Province?agricultural product supply chain’s own characteristics,combined with modern supply chain theory, practice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ruit and vegetable,eventually to build a efficient set of suita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model for fruits and vegetabl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Key words:fruit and vegetable products;supply chain model;optimization
1 黑龙江省果蔬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分析
黑龙江省属于果蔬高产量的大省,在对黑龙江省城郊农户的调查中发现,部分果农、菜农大多以自营为主,多数偏好于沿街叫卖,直接售予消费者。如今,这种传统模式依然普遍存在,各个时节也都会看到大量农户纷纷前来售卖新鲜的产品。但是传统的销售模式日渐稀少,从成本和交易效率考虑,这种经营方式仍然比较落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果蔬产业也日益发展壮大了起来,黑龙江省的果蔬经营也由传统的以集贸市场或批发市场为主导的模式,逐渐发展成为由多个结点企业参与的新型果蔬供应链模式,如以农户合作组织为主导、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和以超市为主导的果蔬供应链模式。
1.1集贸市场主导模式
集贸市场是指由一定的市场经营管理者来经营管理,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周边的城乡居民聚集在一定的地点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1]。
集贸市场是果蔬农产品的最传统、最初级的经营模式,整个流通过程的也比较简单,只有果蔬农户、商贩及消费者参与。到目前为止,这种模式依然普遍地存在于黑龙江省的各个地区。由于从生产到消费所经历的流通环节极少,产品价格较低,资金回流快,很大程度上被农户和消费者所认可,如哈尔滨道里区安静市场、通江市场、顾乡大市场,哈尔滨香坊区横道市场,哈尔滨南岗区联部市场等。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1: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交易环节较少,从而价格较低
(2)资金回流速度快,经营地点固定,方便了农户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由于买卖的随机性较大,生产者缺乏稳定的销售网络,市场风险比较大
(2)因为缺少中间的加工环节,产品的附加值难以提升
(3)大多数的集贸市场是自发形成的,市场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4)运输的工具较简单,保鲜措施不够到位。
1.2批发市场主导模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指分散在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众多不成规模的农产品生产者,首先把自产的农产品集中运到产地的批发市场,再由中介组织的各类批发商贩通过集中采购所需的农产品,当达到一定的数量规模后,再运往销地批发市场进行分销作业,最后再批发给位于城市内部各消费区域的传统型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组织,还有一部分是直接用于出口外销的[2]。例如,位于哈尔滨的哈达果蔬批发市场就是黑龙江省目前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它的经营区域不仅包括黑龙江省的八区十一市县,还延伸到了周边的一些省份,如吉林、内蒙古地区等,部分产品甚至出口到俄罗斯等其他国家。目前,它已发展成为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果蔬集散中心和对俄贸易交易中心。其经营范围不仅局限于传统的销售业务,而是集加工包装、仓储、配送、餐饮娱乐、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果蔬批发市场。目前,黑龙江省农产品的主要供应渠道是批发市场。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2: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具有突出的集散功能,可以有效调节市场供求。
(2)扩大了交易半径。方便了南北方农产品的流通,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
(3)批发市场能提供一些简单的分级、包装等服务,增加了产品的附加价值。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交易环节多,价格相对较高。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被多次提价,但农户和消费者从中却得到极少的利益。
(2)信息的不对称性。中间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会将交易信息进行封锁,不会向生产者和消费者公布交易信息。这样,生产者和消费者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利益得不到保障。
1.3农户合作组织主导模式
农业合作组织是指农户依据本地自然条件,自愿组织的,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分工为基础,围绕果蔬产品,一系列化服务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利用会员制或农民参股,股份合作的形式使供销社回到农民中来。以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大户为核心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形成技术、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社。利用乡、村私人工厂和作坊在农民中的影响,组建以乡镇、村组企业为屯的农工商一体化的合作社[3]。由于农产品通过农村合作组织直接运往销售地,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省了运输时间,因此迅速地发展起来,成为了农产品供应环节的物流主体。目前,黑龙江省四分之一的农户已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农村合作组织取代了一部分小农户。近年来。数据显示,截至到2012年末,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5万个,入社成员110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7.5%,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近7500个,养殖业的合作社近4000个,此外还有从事销售、加工等方面的农业合作社。
以双城市双城镇光明村为例,由这种村村委会牵头成立的玉米种植合作社,村民将土地交给合作社集中耕作,解决了土地流转的问题;由农民出面贷款作为经营成本交由合作社经营,解决了春耕期间投入资金过大的难题。由于是合作社集中经营,可以使用大型机械提高效率,选择种植品种上统一优良品种,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时降低成本,采取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产量。合作社无论丰年欠年,保证农民与自己耕种一样的固定收入。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3: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信息反馈速度快、效率高。
(2)兼顾双方的利益。中介组织既要完成下游企业的委托来规范农户的行为,又要代表广大的农户与企业进行谈判。这样弱化了企业向单个农户的直接控制力度,农户不再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
(3)承载市场风险能力强。
(4)企业的货源渠道较稳定,农产品的生产质量与标准得到提高。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规模效益不明显,物流成本高
(2)农产品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货源不充足、存在间断性、季节性
(3)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
1.4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龙头企业(加工或流通企业)选择农产品种植相对集中、生产己形成规模的地区为生产基地,通过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来稳定货源。因此,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龙头企业会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到收获的季节时,企业大多会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来收购合格的果蔬产品[4]。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较快,截至到2008年末,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700个,实现销售收入 950 亿元,创利税89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 2倍、3.7倍和3.9倍。全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36个,列全国第三位。黑龙江省目前农业产业化发展势头强劲,出现了“完达山”、“飞鹤”、“北大荒”等国家驰名商标,打造出了“泰丰”、“龙丹”等12个中国名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都有大幅度提高。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4: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能够有效提高果蔬的附加价值。
(2)龙头企业很多都是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协助来完成工作的,因此物流成本降低,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高。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由于龙头企业一般只会考虑货源种类等问题,不会按照就近原则选择生产基地,容易造成重复运输、成本较高[5]。
(2)与农户的契约一般都为短期,契约解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合作风险较大。
1.5超市主导型
传统的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模式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不能被保证,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现今形势的发展。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转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在现有农贸市场发展程度和运行模式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在超市购买新鲜的蔬菜,超市的环境,超市果蔬的质量,新鲜程度,以及超市工作人员的普遍素质,超市以其消费的便利性、消费的安全性,值得信赖性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目前黑龙江省内,仅在哈尔滨市就有22家超市与农户签订了购销合同,如中央红集团超市、哈尔滨乐买连锁超市、北京华联(哈尔滨地区)以及哈尔滨大润发超市南岗店等,不但实现了“农超对接”模式,也减少了流通环节和流通成本,增加了农民收益,同时提升了黑龙江省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拓宽了农产品销售市场。在2012黑龙江春季农超对接暨农产品产销形势分析会上,黑龙江省共签订产销直供合同44项,交易数量17.7万吨,合同金额5.59亿元。其中蔬菜14.5万吨,27123万元、马铃薯6150吨675万元,山特产品2080吨12082万元、大米杂粮23255吨11750万元。此外,为了方便信息沟通,黑龙江省还设有专门的“黑龙江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方便农户和超市能够随时登陆和查询准确的市场信息,减少交易风险。
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5: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交易环节少,降低流通成本。
(2)交易双方可想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减少了农户种植的盲目性和趋同性。
(3)可以保证质量安全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标准化。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 农户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由于资本少、信息不对称,使得整个供应链上的利益分配不均衡。
(2) 黑龙江省连锁超市规模效益不明显,资源配置不合理,导致总体经济利益并不高。
2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国际比较
2.1美国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由于美国农产品产地较为集中,且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均比较大,且农产品供应链中间环节比较少,因此形成了“大生产大流通”的特点。生产者可以直接为零售企业提供品种全、大批量的商品供应,或中间经过批发商再运往各零售企业;而一些大型零售企业也可以自己建立起专门的配送之心,直接到产地组织采购,以减少中间费用[6]。由于美国的这种高效专业的供应链模式,美国农产品在流通中的腐损率仅仅为2%以内,美国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图2-1所示:
2.2日本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日本国土面积小,农产品种植规模小且分散,为解决小规模与大流通的矛盾,日本政府大力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主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在日本,大部分农产品是由农业协会向批发市场发货的,农协在农产品的流通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由农协直接参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遍布日本的各大城市。日本有80%以上的农产品都是通过批发市场流通的。此外,日本的一些高价水果蔬菜采取拍卖形式,由批发商销售给中间商或其他买卖者的,只有极个别特殊的商品进行的是对交易方式。日本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图2-2所示:
2.3欧盟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以荷兰为例)
荷兰位于欧洲的中心地区,欧盟多达40%的水果在荷兰进行贸易。其农产品主要通过拍卖市场来链接生产与销售[7]。首先,以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大户为核心组建的专业服务合作组织,负责帮助农户提供集技术、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指导和帮助。然后,根据拍卖机构的要求包装,将产品送达拍卖市场并分级验收。此外,荷兰还建立了成熟的农产品物流电子虚拟交易体系,方便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了拍卖价格的透明度和物流的效率。荷兰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图2-3所示:
3发达国家经验借鉴
无论是任何国家的先进农产品供应模式,都是依据本国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特有的、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我们应该从黑龙江省物流配送资源的具体情况出发,结合农产品的物流配送特点,寻求多元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3.1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社会化组织程度,发展壮大经营主体
许多发达国家是通过农民合作组织,例如农协、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将农产品统一集货,利用先进的技术、完善的设备和信息网络等优势,提高了供应链效率,实现了规模效益[7]。此外,通过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农户能获取较大的收益。
3.2提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
发达国家拥有完善的运输和配送体系,有效的储藏和保鲜设备,高度的机械化和快速处理信息的能力,所有这些都为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农产品价值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尤其是加工配送中心,它作为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枢纽,将对各种供应链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可以减少重复运输和无效仓储的比重,对农产品进行物流增值服务。
3.3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化程度
首先,在农村基层,加强农业信息咨询网站的建设,方便农户及时了解的农业生产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其次,在交易市场,及时发布产品价格及销售趋势,减少生产的盲目性、优化生产结构。最后,在企业内部,搭建农产品的供应链信息平台,用于查询订单处理、分拣包装、出库、车辆调度安排、货物跟踪等流通信息。
3.4发展壮大农产品的第三方物流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借助第三方物流可以提高运输效率,整合社会资源。其中,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建设,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统筹配置,还要重点完善和推广物流信息系统,以增加社会效益。
4黑龙江省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优化
近几年,黑龙江省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仍存在供应链环节多、费用高、管理水平低下、贮运条件落后、物流技术落后、信息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鉴于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优化:
第一,改变生产模式。将众多零散、不成规模的农户,通过农民合作组织等中介联接起来,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改善了以前合作社不具备法代表的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地位。为农业合作社向拟企业性质的发展方向创造了良好的外界环境,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二,优化果蔬类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可以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各地区并收集大量资料来分析对比各城市的果蔬综合物流实力,划分每个城市的物流结点层次,在每个城市内首先建立起相应大小的果蔬类农产品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然后按照城市内部各县区的需求再建立相应的果蔬配送中心。其次,各城市物流结点的层次、规模得到确定后,进行果蔬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选址问题的研究。
第三,多种销售主体并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果蔬供应模式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农贸市场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交易行为规范性差,缺乏对农产品卫生、防疫和安全的有效监控,使得果蔬的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同时,农户也会因市场信息不对称、掌握资源量少,造成农产品种植的盲目和趋同性。但这种传统模式由于价格以及便利等因素仍然普遍粗在,往往具有主导性优势。随着果蔬产业的发展,一些新型的供应模式,如农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超市等逐渐兴起,这些果蔬供应链模式比传统销售模式环节较多,参与作业的节点企业也更广泛,各个节点企业都会突显出其核心竞争力,并将其扩展延伸,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因此,黑龙江省果蔬物流应在规范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型的供应模式,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让各种模式充分发挥其优势,但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做好实时的监管工作。
关键字: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优化研究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fruit and vegeta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got a certain development,?but there are still?problems such as multi link,high cost,low management level,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lag ,that far behind the developed countries.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types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various supply chain model, compared with international advanced supply chain mode and summed up the experience;According to the?Heilongjiang?Province?agricultural product supply chain’s own characteristics,combined with modern supply chain theory, practice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ruit and vegetable,eventually to build a efficient set of suita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model for fruits and vegetabl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Key words:fruit and vegetable products;supply chain model;optimization
1 黑龙江省果蔬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分析
黑龙江省属于果蔬高产量的大省,在对黑龙江省城郊农户的调查中发现,部分果农、菜农大多以自营为主,多数偏好于沿街叫卖,直接售予消费者。如今,这种传统模式依然普遍存在,各个时节也都会看到大量农户纷纷前来售卖新鲜的产品。但是传统的销售模式日渐稀少,从成本和交易效率考虑,这种经营方式仍然比较落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果蔬产业也日益发展壮大了起来,黑龙江省的果蔬经营也由传统的以集贸市场或批发市场为主导的模式,逐渐发展成为由多个结点企业参与的新型果蔬供应链模式,如以农户合作组织为主导、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和以超市为主导的果蔬供应链模式。
1.1集贸市场主导模式
集贸市场是指由一定的市场经营管理者来经营管理,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周边的城乡居民聚集在一定的地点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1]。
集贸市场是果蔬农产品的最传统、最初级的经营模式,整个流通过程的也比较简单,只有果蔬农户、商贩及消费者参与。到目前为止,这种模式依然普遍地存在于黑龙江省的各个地区。由于从生产到消费所经历的流通环节极少,产品价格较低,资金回流快,很大程度上被农户和消费者所认可,如哈尔滨道里区安静市场、通江市场、顾乡大市场,哈尔滨香坊区横道市场,哈尔滨南岗区联部市场等。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1: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交易环节较少,从而价格较低
(2)资金回流速度快,经营地点固定,方便了农户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由于买卖的随机性较大,生产者缺乏稳定的销售网络,市场风险比较大
(2)因为缺少中间的加工环节,产品的附加值难以提升
(3)大多数的集贸市场是自发形成的,市场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4)运输的工具较简单,保鲜措施不够到位。
1.2批发市场主导模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指分散在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众多不成规模的农产品生产者,首先把自产的农产品集中运到产地的批发市场,再由中介组织的各类批发商贩通过集中采购所需的农产品,当达到一定的数量规模后,再运往销地批发市场进行分销作业,最后再批发给位于城市内部各消费区域的传统型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组织,还有一部分是直接用于出口外销的[2]。例如,位于哈尔滨的哈达果蔬批发市场就是黑龙江省目前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它的经营区域不仅包括黑龙江省的八区十一市县,还延伸到了周边的一些省份,如吉林、内蒙古地区等,部分产品甚至出口到俄罗斯等其他国家。目前,它已发展成为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果蔬集散中心和对俄贸易交易中心。其经营范围不仅局限于传统的销售业务,而是集加工包装、仓储、配送、餐饮娱乐、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果蔬批发市场。目前,黑龙江省农产品的主要供应渠道是批发市场。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2: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具有突出的集散功能,可以有效调节市场供求。
(2)扩大了交易半径。方便了南北方农产品的流通,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
(3)批发市场能提供一些简单的分级、包装等服务,增加了产品的附加价值。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交易环节多,价格相对较高。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被多次提价,但农户和消费者从中却得到极少的利益。
(2)信息的不对称性。中间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会将交易信息进行封锁,不会向生产者和消费者公布交易信息。这样,生产者和消费者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利益得不到保障。
1.3农户合作组织主导模式
农业合作组织是指农户依据本地自然条件,自愿组织的,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分工为基础,围绕果蔬产品,一系列化服务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利用会员制或农民参股,股份合作的形式使供销社回到农民中来。以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大户为核心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形成技术、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社。利用乡、村私人工厂和作坊在农民中的影响,组建以乡镇、村组企业为屯的农工商一体化的合作社[3]。由于农产品通过农村合作组织直接运往销售地,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省了运输时间,因此迅速地发展起来,成为了农产品供应环节的物流主体。目前,黑龙江省四分之一的农户已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农村合作组织取代了一部分小农户。近年来。数据显示,截至到2012年末,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5万个,入社成员110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7.5%,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近7500个,养殖业的合作社近4000个,此外还有从事销售、加工等方面的农业合作社。
以双城市双城镇光明村为例,由这种村村委会牵头成立的玉米种植合作社,村民将土地交给合作社集中耕作,解决了土地流转的问题;由农民出面贷款作为经营成本交由合作社经营,解决了春耕期间投入资金过大的难题。由于是合作社集中经营,可以使用大型机械提高效率,选择种植品种上统一优良品种,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时降低成本,采取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产量。合作社无论丰年欠年,保证农民与自己耕种一样的固定收入。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3: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信息反馈速度快、效率高。
(2)兼顾双方的利益。中介组织既要完成下游企业的委托来规范农户的行为,又要代表广大的农户与企业进行谈判。这样弱化了企业向单个农户的直接控制力度,农户不再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
(3)承载市场风险能力强。
(4)企业的货源渠道较稳定,农产品的生产质量与标准得到提高。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规模效益不明显,物流成本高
(2)农产品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货源不充足、存在间断性、季节性
(3)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
1.4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龙头企业(加工或流通企业)选择农产品种植相对集中、生产己形成规模的地区为生产基地,通过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来稳定货源。因此,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龙头企业会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到收获的季节时,企业大多会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来收购合格的果蔬产品[4]。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较快,截至到2008年末,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700个,实现销售收入 950 亿元,创利税89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 2倍、3.7倍和3.9倍。全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36个,列全国第三位。黑龙江省目前农业产业化发展势头强劲,出现了“完达山”、“飞鹤”、“北大荒”等国家驰名商标,打造出了“泰丰”、“龙丹”等12个中国名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都有大幅度提高。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4: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能够有效提高果蔬的附加价值。
(2)龙头企业很多都是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协助来完成工作的,因此物流成本降低,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高。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由于龙头企业一般只会考虑货源种类等问题,不会按照就近原则选择生产基地,容易造成重复运输、成本较高[5]。
(2)与农户的契约一般都为短期,契约解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合作风险较大。
1.5超市主导型
传统的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模式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不能被保证,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现今形势的发展。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转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在现有农贸市场发展程度和运行模式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在超市购买新鲜的蔬菜,超市的环境,超市果蔬的质量,新鲜程度,以及超市工作人员的普遍素质,超市以其消费的便利性、消费的安全性,值得信赖性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目前黑龙江省内,仅在哈尔滨市就有22家超市与农户签订了购销合同,如中央红集团超市、哈尔滨乐买连锁超市、北京华联(哈尔滨地区)以及哈尔滨大润发超市南岗店等,不但实现了“农超对接”模式,也减少了流通环节和流通成本,增加了农民收益,同时提升了黑龙江省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拓宽了农产品销售市场。在2012黑龙江春季农超对接暨农产品产销形势分析会上,黑龙江省共签订产销直供合同44项,交易数量17.7万吨,合同金额5.59亿元。其中蔬菜14.5万吨,27123万元、马铃薯6150吨675万元,山特产品2080吨12082万元、大米杂粮23255吨11750万元。此外,为了方便信息沟通,黑龙江省还设有专门的“黑龙江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方便农户和超市能够随时登陆和查询准确的市场信息,减少交易风险。
其主要模式结构如图1-5: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交易环节少,降低流通成本。
(2)交易双方可想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减少了农户种植的盲目性和趋同性。
(3)可以保证质量安全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标准化。
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有:
(1) 农户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由于资本少、信息不对称,使得整个供应链上的利益分配不均衡。
(2) 黑龙江省连锁超市规模效益不明显,资源配置不合理,导致总体经济利益并不高。
2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国际比较
2.1美国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由于美国农产品产地较为集中,且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均比较大,且农产品供应链中间环节比较少,因此形成了“大生产大流通”的特点。生产者可以直接为零售企业提供品种全、大批量的商品供应,或中间经过批发商再运往各零售企业;而一些大型零售企业也可以自己建立起专门的配送之心,直接到产地组织采购,以减少中间费用[6]。由于美国的这种高效专业的供应链模式,美国农产品在流通中的腐损率仅仅为2%以内,美国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图2-1所示:
2.2日本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日本国土面积小,农产品种植规模小且分散,为解决小规模与大流通的矛盾,日本政府大力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主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在日本,大部分农产品是由农业协会向批发市场发货的,农协在农产品的流通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由农协直接参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遍布日本的各大城市。日本有80%以上的农产品都是通过批发市场流通的。此外,日本的一些高价水果蔬菜采取拍卖形式,由批发商销售给中间商或其他买卖者的,只有极个别特殊的商品进行的是对交易方式。日本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图2-2所示:
2.3欧盟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以荷兰为例)
荷兰位于欧洲的中心地区,欧盟多达40%的水果在荷兰进行贸易。其农产品主要通过拍卖市场来链接生产与销售[7]。首先,以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大户为核心组建的专业服务合作组织,负责帮助农户提供集技术、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指导和帮助。然后,根据拍卖机构的要求包装,将产品送达拍卖市场并分级验收。此外,荷兰还建立了成熟的农产品物流电子虚拟交易体系,方便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了拍卖价格的透明度和物流的效率。荷兰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图2-3所示:
3发达国家经验借鉴
无论是任何国家的先进农产品供应模式,都是依据本国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特有的、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我们应该从黑龙江省物流配送资源的具体情况出发,结合农产品的物流配送特点,寻求多元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3.1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社会化组织程度,发展壮大经营主体
许多发达国家是通过农民合作组织,例如农协、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将农产品统一集货,利用先进的技术、完善的设备和信息网络等优势,提高了供应链效率,实现了规模效益[7]。此外,通过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农户能获取较大的收益。
3.2提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
发达国家拥有完善的运输和配送体系,有效的储藏和保鲜设备,高度的机械化和快速处理信息的能力,所有这些都为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农产品价值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尤其是加工配送中心,它作为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枢纽,将对各种供应链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可以减少重复运输和无效仓储的比重,对农产品进行物流增值服务。
3.3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化程度
首先,在农村基层,加强农业信息咨询网站的建设,方便农户及时了解的农业生产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其次,在交易市场,及时发布产品价格及销售趋势,减少生产的盲目性、优化生产结构。最后,在企业内部,搭建农产品的供应链信息平台,用于查询订单处理、分拣包装、出库、车辆调度安排、货物跟踪等流通信息。
3.4发展壮大农产品的第三方物流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借助第三方物流可以提高运输效率,整合社会资源。其中,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建设,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统筹配置,还要重点完善和推广物流信息系统,以增加社会效益。
4黑龙江省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优化
近几年,黑龙江省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仍存在供应链环节多、费用高、管理水平低下、贮运条件落后、物流技术落后、信息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鉴于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优化:
第一,改变生产模式。将众多零散、不成规模的农户,通过农民合作组织等中介联接起来,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改善了以前合作社不具备法代表的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地位。为农业合作社向拟企业性质的发展方向创造了良好的外界环境,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二,优化果蔬类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可以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各地区并收集大量资料来分析对比各城市的果蔬综合物流实力,划分每个城市的物流结点层次,在每个城市内首先建立起相应大小的果蔬类农产品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然后按照城市内部各县区的需求再建立相应的果蔬配送中心。其次,各城市物流结点的层次、规模得到确定后,进行果蔬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选址问题的研究。
第三,多种销售主体并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果蔬供应模式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农贸市场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交易行为规范性差,缺乏对农产品卫生、防疫和安全的有效监控,使得果蔬的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同时,农户也会因市场信息不对称、掌握资源量少,造成农产品种植的盲目和趋同性。但这种传统模式由于价格以及便利等因素仍然普遍粗在,往往具有主导性优势。随着果蔬产业的发展,一些新型的供应模式,如农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超市等逐渐兴起,这些果蔬供应链模式比传统销售模式环节较多,参与作业的节点企业也更广泛,各个节点企业都会突显出其核心竞争力,并将其扩展延伸,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因此,黑龙江省果蔬物流应在规范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型的供应模式,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让各种模式充分发挥其优势,但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做好实时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