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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伦理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同时幸福也是一个长期有争议的话题,许多哲学家都对幸福有所论述。亚里士多德在前人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幸福观”体系,认为幸福是最高善,是灵魂的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完善的幸福就是沉思,强调幸福是可以通过人的学习和努力来实现的,肯定了现世幸福。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至善;沉思
在一般性的意义上,幸福是指人们所理解的一种良好的生活状态以及对这种生活状态的主观心境与内心感受。当人们试图追求幸福时,就必须要首先回答一个问题:幸福是什么?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谓是见仁见智,亚里斯多德在吸收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幸福观”,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幸福是至善,是人的终极目的
要理解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念首先必须从“善”入手。苏格拉底指出,人的活动总是围绕着某种目的而展开,一切存在都是在追求其完美性,以“善”为目标是其存在的根本理由,由此苏格拉底呼吁“真正重要的是活着,而且要活的更好”。亚里士多德继承了苏格拉底目的论的世界观,在《尼克马克伦理学》开篇就指出“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是以某种善为目的”,并且进一步把善的事物分为三类,即外在的善、灵魂的善和身体的善,且每种类型的善事物都配以相应的德目。灵魂的善是最恰当意义上的、最真实的善,其中以明智为德性的沉思生活是“第一好”的,合于其他德性的生活则是“第二好”的。也即是说善有不同的等级,较低级的善服从较高级的善,并以较高级的善为目的。并且善都是具体的,它具一个人希望它将具有某种他认为的可归属于那类事物的好的性质,在人的所追求的目的中存在着一种至高的善,人们追求它不再为获得任何的其他的目的,并且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着这个目的,这种最高的善或目的就是幸福,幸福就是至善,是人追求的终极目的。亚里士多德以幸福为伦理活动终极目的的观点即为幸福主义。
二、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就是指人类在实现其特有的活动上表现出来的优点。人所特有的实现活动即是实践生命的活动,德性也就是使一个人好并使得他的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人的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两种,二者不可分离。人的德性应当是人自身主动做某事的表现,必须要体现在人具体的行为活动之中,行为的善恶最终取决于行为者自身的主动选择和实践,也即是说行为者的选择必须出于德性的自愿,必须是行为者自身主动自觉自愿的用理性指导自己的行为,这才是主动的德性。这种主动的德性对于伦理德性的获得至关重要,因为要获得伦理德性必须要进行正确的选择,在此亚里士多德提出了选择的“中道原则”,即是说在同感情和欲望因而同快乐和痛苦相关的事务上,既不要过度也不要不及,而要努力做到适度,德性就是使得一个人能在实践事务上命中对他而言的适度和正确。据此,他认为幸福是合乎最高善的、人们最高贵部分的德性,只有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才是幸福的主导。
然而亚里士多德也指出幸福是一个持续的严肃的过程,仅靠自身的努力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补充。在所有的外在的善中朋友是最大的善,人需要朋友接受他的善举和公正的行为,需要朋友来帮助他提升品质。幸福最终是在于人们同朋友一道持续的进行合德性的活动。
三、沉思是人最大的幸福
思辨活动是人的最大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可分为三种:享乐的,政治的和沉思的。享乐的生活只追求肉体的快乐,是动物式的。政治的生活追求荣誉和财富,但这也是很肤浅的,幸福应当是属于一个而不能轻易被别人拿走的东西,因此只有沉思这种幸福是真正属于人的最终的东西,才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倡和想要表达的最理想的幸福生活。沉思是最高等的实现活动,它是理性的最高部分努斯的积极地活动,比其他任何活动都更为持久。沉思依赖的外部东西很少,有智慧的人靠自己就能进行沉思,并且沉思的这种生活比其他生活更自足。并且沉思也是唯一因他之故而被人们喜欢的活动,人们仅是因为它的问题而喜爱它。因此对于有德性的人来说过沉思的生活是最高等的一种幸福。因此人要想获得幸福,就必须进行思辨,并且思辩得越多,人们所享有的幸福也就越大。沉思也需要外部的善的补充,因沉思对外部的依赖最少,它只需要中等的财富即可。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相比其他有关幸福的观点具有极大地优越性。首先,亚里士多德将个人的理性生活同快乐结合在一起。其次,亚里士多德将个人的幸福与整体的幸福统一起来。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的幸福寓于城邦的幸福,只有城邦处于和谐有序的状态,个人的幸福才能得以实现,否则个人的幸福将无保障。而对于一个人来说,其自身德性不仅是自己处于良好的地位也是整个城邦处于良好的状态。第三,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一种现实的幸福。人们最高的幸福是沉思,第二好的幸福就是合于伦理德性的生活,因此只要实现德性就可以获得幸福,因此幸福不是虚拟的想象,是人可以通过自身的持续不断地努力现实可以获得的,这与宗教中主张的通过现世的修行才能达到西方极乐世界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幸福的意义就在于追求,就在于不懈的努力。
幸福是人生永恒的主题。虽然对于幸福的理解是因人而异的,但是每个人对于幸福的追求却都是相同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深邃而全面,现实而理性,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将有重大的启迪作用。
参考文献:
[1]龚群译.麦金泰尔.伦理学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作者简介:武新环(1987-),女,山东泰安人,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伦理学。)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至善;沉思
在一般性的意义上,幸福是指人们所理解的一种良好的生活状态以及对这种生活状态的主观心境与内心感受。当人们试图追求幸福时,就必须要首先回答一个问题:幸福是什么?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谓是见仁见智,亚里斯多德在吸收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幸福观”,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幸福是至善,是人的终极目的
要理解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念首先必须从“善”入手。苏格拉底指出,人的活动总是围绕着某种目的而展开,一切存在都是在追求其完美性,以“善”为目标是其存在的根本理由,由此苏格拉底呼吁“真正重要的是活着,而且要活的更好”。亚里士多德继承了苏格拉底目的论的世界观,在《尼克马克伦理学》开篇就指出“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是以某种善为目的”,并且进一步把善的事物分为三类,即外在的善、灵魂的善和身体的善,且每种类型的善事物都配以相应的德目。灵魂的善是最恰当意义上的、最真实的善,其中以明智为德性的沉思生活是“第一好”的,合于其他德性的生活则是“第二好”的。也即是说善有不同的等级,较低级的善服从较高级的善,并以较高级的善为目的。并且善都是具体的,它具一个人希望它将具有某种他认为的可归属于那类事物的好的性质,在人的所追求的目的中存在着一种至高的善,人们追求它不再为获得任何的其他的目的,并且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着这个目的,这种最高的善或目的就是幸福,幸福就是至善,是人追求的终极目的。亚里士多德以幸福为伦理活动终极目的的观点即为幸福主义。
二、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就是指人类在实现其特有的活动上表现出来的优点。人所特有的实现活动即是实践生命的活动,德性也就是使一个人好并使得他的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人的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两种,二者不可分离。人的德性应当是人自身主动做某事的表现,必须要体现在人具体的行为活动之中,行为的善恶最终取决于行为者自身的主动选择和实践,也即是说行为者的选择必须出于德性的自愿,必须是行为者自身主动自觉自愿的用理性指导自己的行为,这才是主动的德性。这种主动的德性对于伦理德性的获得至关重要,因为要获得伦理德性必须要进行正确的选择,在此亚里士多德提出了选择的“中道原则”,即是说在同感情和欲望因而同快乐和痛苦相关的事务上,既不要过度也不要不及,而要努力做到适度,德性就是使得一个人能在实践事务上命中对他而言的适度和正确。据此,他认为幸福是合乎最高善的、人们最高贵部分的德性,只有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才是幸福的主导。
然而亚里士多德也指出幸福是一个持续的严肃的过程,仅靠自身的努力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补充。在所有的外在的善中朋友是最大的善,人需要朋友接受他的善举和公正的行为,需要朋友来帮助他提升品质。幸福最终是在于人们同朋友一道持续的进行合德性的活动。
三、沉思是人最大的幸福
思辨活动是人的最大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可分为三种:享乐的,政治的和沉思的。享乐的生活只追求肉体的快乐,是动物式的。政治的生活追求荣誉和财富,但这也是很肤浅的,幸福应当是属于一个而不能轻易被别人拿走的东西,因此只有沉思这种幸福是真正属于人的最终的东西,才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倡和想要表达的最理想的幸福生活。沉思是最高等的实现活动,它是理性的最高部分努斯的积极地活动,比其他任何活动都更为持久。沉思依赖的外部东西很少,有智慧的人靠自己就能进行沉思,并且沉思的这种生活比其他生活更自足。并且沉思也是唯一因他之故而被人们喜欢的活动,人们仅是因为它的问题而喜爱它。因此对于有德性的人来说过沉思的生活是最高等的一种幸福。因此人要想获得幸福,就必须进行思辨,并且思辩得越多,人们所享有的幸福也就越大。沉思也需要外部的善的补充,因沉思对外部的依赖最少,它只需要中等的财富即可。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相比其他有关幸福的观点具有极大地优越性。首先,亚里士多德将个人的理性生活同快乐结合在一起。其次,亚里士多德将个人的幸福与整体的幸福统一起来。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的幸福寓于城邦的幸福,只有城邦处于和谐有序的状态,个人的幸福才能得以实现,否则个人的幸福将无保障。而对于一个人来说,其自身德性不仅是自己处于良好的地位也是整个城邦处于良好的状态。第三,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一种现实的幸福。人们最高的幸福是沉思,第二好的幸福就是合于伦理德性的生活,因此只要实现德性就可以获得幸福,因此幸福不是虚拟的想象,是人可以通过自身的持续不断地努力现实可以获得的,这与宗教中主张的通过现世的修行才能达到西方极乐世界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幸福的意义就在于追求,就在于不懈的努力。
幸福是人生永恒的主题。虽然对于幸福的理解是因人而异的,但是每个人对于幸福的追求却都是相同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深邃而全面,现实而理性,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将有重大的启迪作用。
参考文献:
[1]龚群译.麦金泰尔.伦理学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作者简介:武新环(1987-),女,山东泰安人,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