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方发布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起典型案例

来源 :中国防伪报道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yri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今年“5·15”山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期间,山东省公安厅会同相关经济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等3场新闻发布会,营造了“5·15”宣传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防范识别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一、济南孙某涉嫌合同诈骗出逃境外案
  2017年,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立案侦办孙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经查,2017年5月至10月,孙某利用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车辆文件骗取他人借款250万元港币;以低价购买高档汽车为由,骗取他人277万元人民币,上述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2017年10月,孙某出逃塞尔维亚。2019年9月,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历下公安分局层报公安部发布红色通报;当月塞尔维亚警方将其抓获,我方及时提出引渡请求;2020年9月塞方同意引渡,公安部组织成立押解工作组,在我驻外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冒着疫情风险,克服重重困难,历经30小时行程1万余公里,于2020年9月20日将孙某押解回国。经法院审理,2021年4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警方提示
  天涯海角,有逃必追,世上没有法外之地。2014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从境外共追回和劝返逃犯263名。外逃人员应该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只要有一名逃犯没有落网,公安机关的“猎狐”行动就不会停止。
  二、威海某企业被合同诈骗案
  2020年9月,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区分局破获威海某制药公司被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经查,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制作假冒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公司印鉴等,对外承揽业务,与威海某制药企业签订50万只的口罩订购合同,在收取企业货款后,关闭联系方式逃匿。正值新冠疫情防控紧要关头,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区分局立即抽调警力,辗转深圳、广东、福建等多地调查取证,2020年9月在深圳将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
  警方提示
  警惕各种以紧俏物品为诱饵,许以高利,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货款的犯罪行为。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前应充分考察企业经营状况,避免上当被骗。
  三、烟台毛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2020年9月,烟台栖霞市公安局破获毛某胜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封、冻结涉案资金500万余元,扣押伪造印章300余枚。经查,自2014年1月至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毛某伙同他人注册空壳公司,通过私刻印章、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采取与其他公司围标,串通招标代理公司等方式,先后实施串通投标行为90余次,涉案金额8500万余元。
  警方提示
  各招标单位在招标前要严格审核投标人资质,依规对招标过程加强监督,对中标项目开展事后跟踪检查,从制度上防止串通投标问题发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日照张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0年1月,日照市公安局侦破张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等人注册多家带“中金数字”“阿里网络”字样的公司,虚假宣传其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合作单位,以投资“熊猫银币”日返5%高利润、两倍无风险收益为诱饵,对老年群体实施诈骗,骗取河北、安徽、山东、上海等十余个省市1000余人,涉案金额1700万余元。
  警方提示
  法律规定,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系非法集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在面对各种宣称“高额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平台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一看”(看主体合法性)、“二问”(问专业人士、问家人朋友)、“三警惕”(警惕造势宣传、警惕高利诱惑、警惕是否易感人群),避免落入非法集資“陷阱”,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五、潍坊刘某某“套路险”特大保险诈骗案
  2019年,潍坊临朐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刘某某“套路险”特大保险诈骗案。经查,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以汽修厂为掩护,通过制造事故、评估起诉,骗取法院判决执行等方式,大肆骗取保险金。该团伙以此手段先后作案1000余起,涉案金额3000万余元。2019年5月,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640万余元,实现了对“套路险”保险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警方提示
  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涉嫌保险诈骗犯罪。企业、个人要合法规范经营,公安机关对利用诉讼方式实施保险诈骗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六、青岛“7·15”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0年,青岛市公安机局成功破获“7·15”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及时中止支付退税款600万余元,追缴赃款800万余元。经查,2019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刘某、黄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达到骗税牟利的目的,伙同他人利用青岛3家公司,伪造海关报关单、虚开发票,制造货物出口、外汇到账假象,勾结货代、报关行结成利益链条,伪造虚假出口业务金额高达4.8亿余元,骗取出口退税5800万余元。
  警方提示
  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中,票、款、货等任何一个环节造假,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济南“9·12”系列特大虚开发票案
  2019年,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破获“9·12”系列特大虚开发票案。针对借助空壳公司实施“暴力虚开”发票犯罪上升势头,济南警税两部门成立专班,搭建数据模型,通过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一批职业从事虚开发票犯罪重点嫌疑人。经过三个月的侦查,于2019年10月在深圳、上海、济南等地同步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控制的11省市3000余户空壳企业,利用“短期开票、迅速走逃”的手段,虚开发票300亿余元。   警方提示
  无真实货物交易,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倒卖发票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不应外借身份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公司,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本人将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八、滨州某木业公司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
  2019年,滨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经查,2017年至2018年,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某木业公司骗取银行承兑汇票6000万余元,票据逾期给银行造成损失2000万余元。同时,于某某以该木业公司名义,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虚构贷款用途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到期后拒不归还,造成银行损失3000万余元。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被抓获。2020年12月经惠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于某某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警方提示
  法律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德州“5·03”非法经营案
  2020年,乐陵市公安局侦破“5·03”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挽回经济损失5600万元,打掉了横跨4省5市的非法支付结算、跨境网赌、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团伙。经查,以钟某为首的非法支付结算团伙,通过购买的1601个账户注册支付宝、微信,为跨境网赌平台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通过非法买卖外汇团伙洗白资金。
  警方提示
  法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提醒企业和个人要通过正规渠道买卖外汇,不要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转移,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受到法律的惩处。
  十、菏泽黄某某特大非法经营期货案
  2020年7月,菏泽市公安局破获黄某某特大非法经营期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打掉犯罪团伙13个。经查,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人利用上海某公司开发期货交易软件,出售给涉及全国14个省的多个“黑平台”,相互勾结实施犯罪,该软件具有分仓管理账户、对接境内外期货交易及清算提成等功能。犯罪團伙利用该软件通过“黑平台”,招揽客户并提供“加杠杆”服务,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为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埋下隐患,部分平台交易还存在与客户“对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
  警方提示
  “黑平台”提供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以及境外期货交易服务,涉嫌非法经营罪。请前往获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规机构参与期货交易。
其他文献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表明,过度市场化的放松规制和激励规制后果严重,规制失灵的反思开始出现对“轻触式规制”的争议和讨论,并转向“更多规制”的新吁求,由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治理格局的建立和公共服务购买的兴起,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成为一个热门的现实和理论问题。基于以往组织层次和行动者层次研究,采用中微观结合的方法,发展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购买的一个分析框架,即制度逻辑与行动策略分析。通过观察助残社会组织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参与和实施公共服务购买项目的过程,探寻社会组织在该过程中独特的生存法则。研究发现,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具有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并由此衍生出公共服务和自身发展的制度逻辑,进而生成依赖、服从在先而拓展在后的行动策略。同时,在公共服务购
包容性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包容性治理的内涵是通过制度的安排,能够确保所有公民平等参与政策的制定,并享有平等分配资源权利的过程。它的实现需要有特定的制度环境,政府、公民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原则性的规范要素以及多元利益的立场等基本要素,它蕴含着合作、公平正义与共治共享的逻辑。
研究和探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结构,是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结构,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的起点范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心范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介范畴(发展战略、发展动力、法治保障、国防保障、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终点范畴(总目标和总任务)构成的立体动态结构。
一、湖南永州唐某等人伪造货币案  2020年8月以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机关侦查破获以唐某、陈某为首的制贩假币犯罪团伙,共捣毁假币打印、藏匿、加工窝点6处,抓获唐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成品1200余万元和大批制假设备、原材料。  二、北京胡某等人贷款诈骗案  2020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组织400余名申贷人办理某银行公积
为构建诸警联动、同频共振的大宣传格局,打造湖北经侦“5·15”宣传“博览会”,全省公安经侦部门以“网报台微端”为着力点,坚持线上线下同步策划,联合兄弟警种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5·15”宣传日活动,深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称赞。  活动前夕,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厅宣传处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包括经济安全在内的“五大安全”进行宣传,为“5·15”宣传日活动提前预热;邀请刑侦、治安、禁
近年,网络化治理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我国公共管理学界的网络化治理研究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治理理论及网络化治理理论的引入与介绍,主要集中在网络化治理研究的起源、概念与内涵及理论基础等基本方面;第二阶段为中国网络化治理研究的实践探索,主要聚焦于西方语境下形成的网络化治理理论框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的应用性研究;第三阶段是中国语境下网络化治理的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国内学者试图用中国语境下的概念对网络化治理进行理论本土化创新。经过对理论的引入和介绍,中国语境下的网络化治理研究正处于从理论应用
非法集资之所以打击难度大,在于其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对新型产业、新型金融概念进行炒作是非法集资的惯常手段,这加大了公众识别其非法性的难度。如养老服务、金融理财等都是非法集资常借用的名义。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  提供“养老服务”为名  一些机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  投资“养老项目  一些机构或企业以销售虚
从5月7日河北省公安厅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两年来,河北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河北省公安厅成立全省公安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领导小组,连续2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818人,2020年积案侦破率达70%以上;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門全力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完成P2P网贷机构全部出清、风险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部署,按照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加强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陕西公安经侦部门通过21家新闻媒体展开“5·15”宣传日活动,制作“三微”宣传视频60余部,获得点击量200万余次,营造了全社会广泛参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陕西公安经侦部门全面协同,宣传取得显著效果。借力省公安厅官方账号@陕西警方,陕西公安经侦部门开展了“识别假币挑战”直播活动,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