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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是灵魂的“能力”。作为理性活动的原则,理智是人身体的“形式”。理智的活动即“领悟”是对真理的单纯“认知”。人借助于理智而“知物”,并且认识形上的真理。作为受造物,人的理智与“被知物”之间的关系是“潜能与实现”的关系。理智并非“直接地”去认识诸多事物,而是通过“感官”对物的接触所产生的“感觉材料”进行素材分析,然后通过“归类”、“抽象”、得出普遍的结论,进而认知“普遍的存有”。托马斯·阿奎那是一个实在论者和经验论者,因为他承认人能够认知并确知真理;然而,他又并非一个纯粹的经验论者,因为他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