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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存在着一个客观且普遍适用的“恐怖主义”概念。这种观点在“9·11”之后的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尤为突出。恐怖主义通常被定义为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来实现广泛的政治目标,在此过程中无辜的平民成为袭击的任意目标。此外,恐怖主义还具备一种向被袭击者以外传播的或象征性的作用。因此,使用“恐怖分子”一词或强调“恐怖主义”现象的绝大多数学者、决策者和政治家,都倾向于认为其含义是唯一的,反过来说,其他任何不同的用法都一律不予以考虑。其实,各种“学派”针对“恐怖主义”的本质和概念提出了更多方面和多元的观点。
尽管关于恐怖主义的观点有重叠之处,但本文要探讨的是“恐怖主义”的四个主要范式,即权威或主流论、激进论、相对主义论和建构主义论的内容是什么。尽管权威或主流论在学界、情报分析人士和政策制定者中仍占主导地位,但本文要论证的是,建构主义论是最为准确的。这是因为,它对其他三种观点的要素和论点加以整合和建构,并且尝试创建一个新的解读恐怖主义的观点,能够最终反映那些国家尤其是作决定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或霸权国家的国家利益和战略目标。建构主义论最有力地说明了,狭隘的国家和民族利益特别是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国家或霸权国家的战略和安全关切,在所有关于“恐怖主义”的概念界定中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权威或主流论
尽管主流论在2001年的“9·11”事件之后特别是在西方世界变得更加突出,但是用特定的词描述和简化具体个人的行为仍然是其不变的组成部分。这样一来,那些制造恐怖袭击或者至少采取了反西方行动的人,就不单单是被误导了,而确实是“邪恶的”和“野蛮的”。这些措词曾经常被用来指19世纪末期的无政府主义运动,当时的俄国革命组织“民意党”被认为不仅是沙皇政权的威胁,而且是威胁整个文明世界的一个全球性运动。这一观点在差不多100年后的“9·11”袭击前达到了顶峰。
在整整100年前,我们听到过类似的呼吁。1901年9月,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暗杀了总统威廉·麦金利,促使新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发起了一场在各地消灭恐怖主义的世界性讨伐。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抓住这个机会,号召了第一次保卫文明的国际讨伐。“无政府危害全人类,所有人应该联合起来反对无政府主义。应该通过所有文明国家间签署的条约宣布……无政府主义是违反各国法律的犯罪。”
尽管认为受恐怖主义鼓惑的人采取了“邪恶的”和“野蛮的”行为的观点历史上就有,但这一观点在后“9·11”时代却受到极大的触动。其主要目的不再是弄清楚或解释某个恐怖分子的动机,或者恐怖主义的社会经济根源,而是要去刻画“一个刻板的邪恶的宗教狂热分子的形象,在粗暴地攻击一个被动的、沉睡的民主巨人”。由于对事件的起因视而不见是常见的,甚至是不碍事的,所以许多学者反而只关注于人性和那些采取这种不人道行为的离经叛道者。
主流论的另一层意思不仅是要谴责这种伎俩不道德或邪恶,而且是要论证这种策略无法实现“恐怖主义”组织更广泛的目标。沃尔特·拉克认为,当针对某个国家时,恐怖主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成功……它无论如何都无法削弱这个国家、改变其政策或者影响其行动方针”。更具体地说,他宣称:“没有一个政府被恐怖主义行动所推翻。”米歇尔·沃泽尔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恐怖主义从没有带来它向追随者所承诺的实际结果。
尽管权威论强调了恐怖主义非理性和不现实的本质,但最后同样认为“9·11”预示着一个全新的恐怖主义时代的到来。支持这种“新恐怖主义”观点的人常常把“虚无主义”思想与当代恐怖主义组织(尤其是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新敌人,即激进伊斯兰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破坏性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这种主流论的言论包含着对这种徒劳的和非理性的行动的道义谴责和评论,主要针对的是当今国际体系中西方的主要敌人。因此,对许多作者来说,对激进伊斯兰运动的详尽描述与对当代恐怖主义现象最学术化的考察,已变成一个意思了。尽管声称是客观的说法,但它所用的诸如“善与恶”和“邪恶帝国”等措词,与前些年里根说苏联的那些话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在冷战时期,苏联是西方的主要对手,因此也是世界“恐怖主义”的主要源头。
激进论
激进论尤以学者为代表,如诺曼·乔姆斯基、卡尔·博格斯和理查德·福尔克。他们认为,尽管“9·11”事件是悲惨和不幸的,但美国一直并仍将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恐怖主义国家。如果把“恐怖主义”最明确地界定为杀害手无寸铁的平民,那么,从拉美到中东,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手上沾满了那么多无辜者的鲜血。在乔姆斯基看来,即便赞同官方的恐怖定义……也会得出美国是头号恐怖主义国家的结论。博格斯更是干脆地宣称:“大量事例证明,毫无疑问,美国必须被看作是恐怖主义迄今为止最有组织的践行者。”
主流论除了认为恐怖主义是不道德的以外,还坚信恐怖主义不能成功地实现其总体目标和袭击者自己的目标。一方面,学者们如福尔克宣称,从历史上看这种观点根本无法证实;但在某些情况下,恐怖主义行为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向了对苦难的关注并可能促使对手作出让步,这也是事实。可以说,英国在一战后决定退出爱尔兰、二战后决定退出巴勒斯坦和塞浦路斯,都是其对手的恐怖战术导致的。当然,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战败也部分是革命民族主义者发动恐怖主义挑战的后果。所有这些例子都证明,运用政治暴力或“恐怖主义”对实现这些运动的最终目标是至关重要的。就拿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恐怖组织(如利库德集团)为例,它们的成功使其成为第三世界的其他“恐怖分子”效仿的榜样。
另一方面,可以说,除了推翻当局或夺取政治权力以外,采取其他的方式也可以被认为取得了成功,这取决于恐怖集团的实际目标。在对某个批评作出回答时,科莱特强调:人们说,实施恐怖主义是“失败的根本保证”。这个信念,或是类似的信念,是世界上几乎每个人都认同的。但值得一提的是,事情远非如此。如果2001年9月11日对世贸中心和美国五角大楼的恐怖袭击是事实,那么一次或者一系列恐怖主义行为就能够对甚至是世界上最强的一个经济体造成一连串的和持久的负面影响!
即使是远离激进学术的布鲁斯·霍夫曼也勉强承认,“虽然历史上世界各国的政府总是说恐怖主义对政治变革来说是无用的工具,但事实……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相反的证据……恐怖主义的确起作用。”
毫不奇怪,尤其是在后“9·11”的美国,信奉这种观点的许多学者或个人一直都被主流媒体诽谤和污蔑为反美国主义的和不忠诚的。但卡罗尔·温克勒则认为,甚至在“9·11”之前,在人们消除了诸如不支持这场战争、不支持军队或只是在国家紧急状态下有损总统威信的指控之前,这种观点就经常遭到批评和被忽视。当然,如果这种 谴责历史上就有,那么当这种观点在许多美国人心中通常等同于叛国时,它就更突出了。在博格斯看来:媒体、政治家、普通市民,乃至广大知识分子和学者当中的绝大多数似乎耗费了更多的道德义愤,而不是找到一种解释,以便可能对有关恐怖主义动机和意图的议题展开讨论……以至于反过来对恐怖行动的历史和社会背景进行探究都变成了禁忌,成了一种不爱国或者与恶魔般的圣战恐怖分子共谋的象征。
最后,为了质疑权威论,即便在后“9·11”时代,乔姆斯基还是主张:正是通常的事实使得这个传统命题变得无可争议,即恐怖是弱者的武器。但是我们发现,如果剥离了教义方面的需要,像大多数武器一样,恐怖就主要是强者的一个武器了。
因此,尽管强者以其现代化武器装备和先进的技术能够比弱者造成更大的危害,而且事实上是强者已经并在继续剥夺更多无辜者的生命,但在目前的许多情况下,却是弱者通常被认为是“恐怖分子”。
相对主义论
相对主义论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包含了其他不同观点中更能被认可的要素。事实上,许多主流专家都是从强调“恐怖主义”固有的矛盾性以及从来就没有或可能永远也不会有任何有关恐怖主义的一致的定义来开始其研究的。例如,伦纳德·温伯格等人就认为:恐怖主义仍然是一个“根本上存在争议的概念,它的含义使它本身争论不休但没有结论”。此外,帕维尔·巴耶夫认为:“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达不成共识……事实上,我们甚至不能肯定地说,这个现象是否有所好转。”
然而,尽管存在多种解释,但确实有些共同之处。正如布鲁斯·霍夫曼所说:至少有一点每个人都同意——“恐怖主义”是一个贬义词。它是一个本质上有消极含义的词,常常被用在以下这些人的身上,如敌人和对手,或那些要么有不同意见要么宁可忽略的人……因此,决定称某人为“恐怖分子”或者给某个组织打上恐怖主义的标签,几乎不可避免是主观的,这主要取决于人们是同情还是反对相关的人、组织或事件。
因此,无论是“主观过程”、“道德评判”,还是对恐怖主义的“多种解释”的“口水战”,这个相对的部分无疑天生就是较有争议(如果不是最有争议的话)的一个政治词汇。
恐怖主义的矛盾性并不是后“9·11”世界的新发展,但却不断需要改变和适应特殊利益和集团的政治需要和战略目标。在19世纪,“恐怖分子”的标签几乎完全是用于左翼群体的,如无政府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工会,这些群体被认为是挑战了政府以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的确如霍夫曼所认为的:到20世纪30年代,“恐怖主义”的含义再次改变。现在它很少用来指革命运动和反政府暴动以及他们的领导人了,而是更多地用来描述极权专制国家及其独裁者对本国公民的大规模镇压。
类似的改变也发生在冷战期间。当时,大多数左派、进步的或民族解放组织和运动被贴上了“恐怖分子”或苏联代理人的标签。因此,霍夫曼总结道:“毫不奇怪,为了适应政治言论和每个时代的言论,恐怖主义一词的含义和用法随着时间而改变,事实证明,恐怖主义越来越无法形成一致的定义了。”
相对主义论提出的另一个批评是政治暴力固有的主观性。因此,虽然“国家”继续使用“恐怖”以实现广泛的政治目标,但往往逃脱了“恐怖主义”的标签,同时却常常用这个称号来指称其非国家的对手。尽管事实正如德里达所强调的,“恐怖主义”一词的政治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这是一种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但实际上是以对暴力的合法垄断为前提的恐怖,但这种二分法仍在继续。
某些观察家认为,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存在着的共生关系在很多方面类似于有关“战争”和“恐怖主义”的言论和行为。国家的辩护士要全力捍卫的是,尽管两者之间看似一样,但前者是“合法的”,是植根于国际法、习俗和有明确规定的“战争公约”的;而后者则是“非法的”,因而是“可以惩罚的”。不管这种观点是对是错,查理·汤孙德认为:“显然,战争和恐怖主义是密切相关的”,而策略上,“恐怖主义”的成分和伎俩常常被用在所有的战争行动中。
一些学者强调,随着现代战和总体战的到来,尤其是当蓄意袭击平民日益成为20世纪战争的合法目标时,战争与恐怖主义的区别已逐渐变得模糊。在这种情况下,法尔克特别将注意力放在了二战期间美国和西欧的政策上。他指出:相比先前对堑壕战或机动性、地势和突袭的军事依赖,对恐怖主义的军事依赖成为现代战争的常规战略。轰炸德累斯顿和东京就是要蓄意摧毁大城市,给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平民造成最大的损失。这种行为的极致表现无疑就是在抗日战争的最后阶段用原子弹轰炸广岛和长崎。
政治暴力确实有无所不在的性质。无论是国家还是非国家采取的,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采取的,各种政治暴力都包含许多相同的特征,特别是(有人认为最重要的是)在谈到它的最终目标时。被许多人认为是近现代第一个“恐怖主义”理论家的卡尔·海因岑在写于1849年的《谋杀》一书中指出:为了达到消灭敌人的诡计,人们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名称。在这个国家,让刽子手把敌人“合法”地处死,称之为死刑。在那个国家,带着匕首埋伏在障碍物后,称之为暗杀。在另一个国家,开展大规模的灭绝,称之为战争。说白了,这些不同的名称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所有这些都是一回事,而且无论是被处决、暗杀,还是被撕得支离破碎,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被打入另一个世界,而这就是其敌人的目的。
建构主义论
最后一种观点即建构主义论认为,恐怖主义的定义、概念和分类不是客观和公正的,而是最后被“建构”起来反映最主要的国家(也就是霸权国家)的思想、信仰及其最重要的地缘政治利益。尽管有许多学者赞同这一观点,但理查德·杰克逊、约瑟夫·图曼和安娜玛丽·奥利维里奥是涉足这个观点的三个特别的学者。由于恐怖主义是政治和社会的产物,它是一个扎根于话语本身的传播过程,因此牵涉到在共同的含义之间创建或架起一个桥梁。在这个意义上说,定义恐怖主义就是一个去合法化的一般过程,这是它的终极作用。
通过与目前的“反恐战争”相联系以对建构主义范式的关键进行概念的界定,杰克逊认为:政治言论是被建构和用于特定目的的,最重要的就是创建、维护和扩展权力。言论就是对权力的一种运用,这就是其试图成为主导的或统治的言论的原因。为此,它诋毁其他的或对手的言论,或者使自己成为完全和终极的真理以及压过任何其他言论的声音……“反恐战争”就是目前许多种政治言论之一,而且它试图——并且已取得相当大的成功——成为压倒其他言论的统治性言论。
图曼针对恐怖主义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观点,即恐怖主义不是客观事实或普遍现象,而是主观传播和人为构建的,所以,最终“我们就构建出了恐怖主义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当然,这种建构不会任意地或在真空中发生,而是由那些具备必要的资源和能力创造和运用这些词的国家、组织或利益集团来实施的。在全球层面上,贝里尔·德代奥卢在霸权主义与恐怖主义之间建立起了关键的联系。他强调:“虽然安理会决议关于‘恐怖主义一恐怖分子一恐怖组织’概念的定义存在严重缺陷,但这些决议使得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国家的一部分敌人被视为每个国家的敌人。”而且,考虑到恐怖主义固有的多种解释和不确定性,对恐怖主义(乃至构成“恐怖主义”或“恐怖行动”的确切定义)的指认与主导和霸权国家去单独建构这样一个分类的能力之间有明显的联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恐怖组织带来的危险可以被构建成一种对国家的垄断和主权管控的普遍威胁。奥利维里奥认为,事实上,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谁可以被特别认定是“恐怖分子”还时有变化,但“不变的是将危害国家及其在社会上的代表性制度和组织的行为建构成恐怖主义”。奥利弗·里士满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观点,他声称,定义“恐怖分子”和为“恐怖分子”打上标签常常植根于对政治暴力的合法性的考虑,判断政治暴力是否合法取决于它是国家还是非国家行为体实施的,这种二分法建立在威斯特伐利亚国家体系包含的公共和私人暴力的区别的基础上。
当然,在当今世界,认定“恐怖主义”或“恐怖分子”不仅仅要通过这些恐怖分子对国家更广泛的威胁,而且要通过他们对国际体系当中霸权或主导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明确挑战。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共产主义威胁的急剧下降,取而代之的激进伊斯兰运动中的个人和组织成为美国地缘战略利益的主要反对者,因此反过来被“建构成”当今时代的主要恐怖分子。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的统计数字似乎的确指向一个不争的事实。据格雷格·班科夫所说:截至2003年1月9日,有447个实体被确定为全球性特定恐怖实体(SDGT),其中有87%都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其中有354个或80%有伊斯兰背景。在9月23日确认的原附录和10月12日增补的“头号恐怖分子”名单中的前66个都是伊斯兰团体。
德代奥卢使这种联系更加明确,他断言:“类似的模式可以从那些名单中看出,在这些名单上,300个里面只有20个非阿拉伯的名字……因此,美国的主要敌人就是‘伊斯兰恐怖主义’。”
尽管很多人可能会简单地肯定这种变化的实质,但温克勒对这一“科学”结论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反思: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涉及到美国的实际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大部分发生在中东以外,它们发生在拉美……政府言论中对中东的关注已表明,在选择让公众关注哪些恐怖行动上存在战略上的考虑。
因此,根据建构主义模式,“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的概念的确不是某种客观或公正的现象,而主要是对挑战国际体系中霸权国家的主导地位和战略利益的某些重要的人、组织和国家的描述。
结论
不少人还会认为,主要通过西方媒体、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反映出来的共识是普遍适用的。然而,“恐怖主义”现象仍然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本文已提出了关于恐怖主义的四种观点或范式:权威或主流论、激进论、相对主义论和建构主义论。尽管在西方有关恐怖主义的研究中权威论仍然是占主导地位的范式,但特别是自“9·11”以来,建构主义论成为最准确的,因为它已经成功地整合了其他三种观点的主要部分。一方面,“恐怖主义”这个词太过主观和有争议,很难进行一致的和客观的界定,因为国际体系中许多行为体都是通过暴力来实现其政治目标的,在这当中,扩散恐惧和伤害无辜都是其核心内容,而非其必然内容。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在任何“恐怖主义”概念中都包含着狭隘的自我利益和战略目的。因此,尽管最强大和占主导地位的实体,尤其是国家,确信应当对这种破坏性的行为更多地负责,但它们却仍拥有军事、外交和最重要的智力资源,以建构和塑造政治言论,进而反映其本国利益。换句话说,是霸权催生了“恐怖主义”的概念。
[责任编辑:吕 楠]
尽管关于恐怖主义的观点有重叠之处,但本文要探讨的是“恐怖主义”的四个主要范式,即权威或主流论、激进论、相对主义论和建构主义论的内容是什么。尽管权威或主流论在学界、情报分析人士和政策制定者中仍占主导地位,但本文要论证的是,建构主义论是最为准确的。这是因为,它对其他三种观点的要素和论点加以整合和建构,并且尝试创建一个新的解读恐怖主义的观点,能够最终反映那些国家尤其是作决定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或霸权国家的国家利益和战略目标。建构主义论最有力地说明了,狭隘的国家和民族利益特别是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国家或霸权国家的战略和安全关切,在所有关于“恐怖主义”的概念界定中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权威或主流论
尽管主流论在2001年的“9·11”事件之后特别是在西方世界变得更加突出,但是用特定的词描述和简化具体个人的行为仍然是其不变的组成部分。这样一来,那些制造恐怖袭击或者至少采取了反西方行动的人,就不单单是被误导了,而确实是“邪恶的”和“野蛮的”。这些措词曾经常被用来指19世纪末期的无政府主义运动,当时的俄国革命组织“民意党”被认为不仅是沙皇政权的威胁,而且是威胁整个文明世界的一个全球性运动。这一观点在差不多100年后的“9·11”袭击前达到了顶峰。
在整整100年前,我们听到过类似的呼吁。1901年9月,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暗杀了总统威廉·麦金利,促使新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发起了一场在各地消灭恐怖主义的世界性讨伐。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抓住这个机会,号召了第一次保卫文明的国际讨伐。“无政府危害全人类,所有人应该联合起来反对无政府主义。应该通过所有文明国家间签署的条约宣布……无政府主义是违反各国法律的犯罪。”
尽管认为受恐怖主义鼓惑的人采取了“邪恶的”和“野蛮的”行为的观点历史上就有,但这一观点在后“9·11”时代却受到极大的触动。其主要目的不再是弄清楚或解释某个恐怖分子的动机,或者恐怖主义的社会经济根源,而是要去刻画“一个刻板的邪恶的宗教狂热分子的形象,在粗暴地攻击一个被动的、沉睡的民主巨人”。由于对事件的起因视而不见是常见的,甚至是不碍事的,所以许多学者反而只关注于人性和那些采取这种不人道行为的离经叛道者。
主流论的另一层意思不仅是要谴责这种伎俩不道德或邪恶,而且是要论证这种策略无法实现“恐怖主义”组织更广泛的目标。沃尔特·拉克认为,当针对某个国家时,恐怖主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成功……它无论如何都无法削弱这个国家、改变其政策或者影响其行动方针”。更具体地说,他宣称:“没有一个政府被恐怖主义行动所推翻。”米歇尔·沃泽尔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恐怖主义从没有带来它向追随者所承诺的实际结果。
尽管权威论强调了恐怖主义非理性和不现实的本质,但最后同样认为“9·11”预示着一个全新的恐怖主义时代的到来。支持这种“新恐怖主义”观点的人常常把“虚无主义”思想与当代恐怖主义组织(尤其是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新敌人,即激进伊斯兰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破坏性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这种主流论的言论包含着对这种徒劳的和非理性的行动的道义谴责和评论,主要针对的是当今国际体系中西方的主要敌人。因此,对许多作者来说,对激进伊斯兰运动的详尽描述与对当代恐怖主义现象最学术化的考察,已变成一个意思了。尽管声称是客观的说法,但它所用的诸如“善与恶”和“邪恶帝国”等措词,与前些年里根说苏联的那些话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在冷战时期,苏联是西方的主要对手,因此也是世界“恐怖主义”的主要源头。
激进论
激进论尤以学者为代表,如诺曼·乔姆斯基、卡尔·博格斯和理查德·福尔克。他们认为,尽管“9·11”事件是悲惨和不幸的,但美国一直并仍将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恐怖主义国家。如果把“恐怖主义”最明确地界定为杀害手无寸铁的平民,那么,从拉美到中东,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手上沾满了那么多无辜者的鲜血。在乔姆斯基看来,即便赞同官方的恐怖定义……也会得出美国是头号恐怖主义国家的结论。博格斯更是干脆地宣称:“大量事例证明,毫无疑问,美国必须被看作是恐怖主义迄今为止最有组织的践行者。”
主流论除了认为恐怖主义是不道德的以外,还坚信恐怖主义不能成功地实现其总体目标和袭击者自己的目标。一方面,学者们如福尔克宣称,从历史上看这种观点根本无法证实;但在某些情况下,恐怖主义行为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向了对苦难的关注并可能促使对手作出让步,这也是事实。可以说,英国在一战后决定退出爱尔兰、二战后决定退出巴勒斯坦和塞浦路斯,都是其对手的恐怖战术导致的。当然,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战败也部分是革命民族主义者发动恐怖主义挑战的后果。所有这些例子都证明,运用政治暴力或“恐怖主义”对实现这些运动的最终目标是至关重要的。就拿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恐怖组织(如利库德集团)为例,它们的成功使其成为第三世界的其他“恐怖分子”效仿的榜样。
另一方面,可以说,除了推翻当局或夺取政治权力以外,采取其他的方式也可以被认为取得了成功,这取决于恐怖集团的实际目标。在对某个批评作出回答时,科莱特强调:人们说,实施恐怖主义是“失败的根本保证”。这个信念,或是类似的信念,是世界上几乎每个人都认同的。但值得一提的是,事情远非如此。如果2001年9月11日对世贸中心和美国五角大楼的恐怖袭击是事实,那么一次或者一系列恐怖主义行为就能够对甚至是世界上最强的一个经济体造成一连串的和持久的负面影响!
即使是远离激进学术的布鲁斯·霍夫曼也勉强承认,“虽然历史上世界各国的政府总是说恐怖主义对政治变革来说是无用的工具,但事实……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相反的证据……恐怖主义的确起作用。”
毫不奇怪,尤其是在后“9·11”的美国,信奉这种观点的许多学者或个人一直都被主流媒体诽谤和污蔑为反美国主义的和不忠诚的。但卡罗尔·温克勒则认为,甚至在“9·11”之前,在人们消除了诸如不支持这场战争、不支持军队或只是在国家紧急状态下有损总统威信的指控之前,这种观点就经常遭到批评和被忽视。当然,如果这种 谴责历史上就有,那么当这种观点在许多美国人心中通常等同于叛国时,它就更突出了。在博格斯看来:媒体、政治家、普通市民,乃至广大知识分子和学者当中的绝大多数似乎耗费了更多的道德义愤,而不是找到一种解释,以便可能对有关恐怖主义动机和意图的议题展开讨论……以至于反过来对恐怖行动的历史和社会背景进行探究都变成了禁忌,成了一种不爱国或者与恶魔般的圣战恐怖分子共谋的象征。
最后,为了质疑权威论,即便在后“9·11”时代,乔姆斯基还是主张:正是通常的事实使得这个传统命题变得无可争议,即恐怖是弱者的武器。但是我们发现,如果剥离了教义方面的需要,像大多数武器一样,恐怖就主要是强者的一个武器了。
因此,尽管强者以其现代化武器装备和先进的技术能够比弱者造成更大的危害,而且事实上是强者已经并在继续剥夺更多无辜者的生命,但在目前的许多情况下,却是弱者通常被认为是“恐怖分子”。
相对主义论
相对主义论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包含了其他不同观点中更能被认可的要素。事实上,许多主流专家都是从强调“恐怖主义”固有的矛盾性以及从来就没有或可能永远也不会有任何有关恐怖主义的一致的定义来开始其研究的。例如,伦纳德·温伯格等人就认为:恐怖主义仍然是一个“根本上存在争议的概念,它的含义使它本身争论不休但没有结论”。此外,帕维尔·巴耶夫认为:“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达不成共识……事实上,我们甚至不能肯定地说,这个现象是否有所好转。”
然而,尽管存在多种解释,但确实有些共同之处。正如布鲁斯·霍夫曼所说:至少有一点每个人都同意——“恐怖主义”是一个贬义词。它是一个本质上有消极含义的词,常常被用在以下这些人的身上,如敌人和对手,或那些要么有不同意见要么宁可忽略的人……因此,决定称某人为“恐怖分子”或者给某个组织打上恐怖主义的标签,几乎不可避免是主观的,这主要取决于人们是同情还是反对相关的人、组织或事件。
因此,无论是“主观过程”、“道德评判”,还是对恐怖主义的“多种解释”的“口水战”,这个相对的部分无疑天生就是较有争议(如果不是最有争议的话)的一个政治词汇。
恐怖主义的矛盾性并不是后“9·11”世界的新发展,但却不断需要改变和适应特殊利益和集团的政治需要和战略目标。在19世纪,“恐怖分子”的标签几乎完全是用于左翼群体的,如无政府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工会,这些群体被认为是挑战了政府以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的确如霍夫曼所认为的:到20世纪30年代,“恐怖主义”的含义再次改变。现在它很少用来指革命运动和反政府暴动以及他们的领导人了,而是更多地用来描述极权专制国家及其独裁者对本国公民的大规模镇压。
类似的改变也发生在冷战期间。当时,大多数左派、进步的或民族解放组织和运动被贴上了“恐怖分子”或苏联代理人的标签。因此,霍夫曼总结道:“毫不奇怪,为了适应政治言论和每个时代的言论,恐怖主义一词的含义和用法随着时间而改变,事实证明,恐怖主义越来越无法形成一致的定义了。”
相对主义论提出的另一个批评是政治暴力固有的主观性。因此,虽然“国家”继续使用“恐怖”以实现广泛的政治目标,但往往逃脱了“恐怖主义”的标签,同时却常常用这个称号来指称其非国家的对手。尽管事实正如德里达所强调的,“恐怖主义”一词的政治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这是一种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但实际上是以对暴力的合法垄断为前提的恐怖,但这种二分法仍在继续。
某些观察家认为,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存在着的共生关系在很多方面类似于有关“战争”和“恐怖主义”的言论和行为。国家的辩护士要全力捍卫的是,尽管两者之间看似一样,但前者是“合法的”,是植根于国际法、习俗和有明确规定的“战争公约”的;而后者则是“非法的”,因而是“可以惩罚的”。不管这种观点是对是错,查理·汤孙德认为:“显然,战争和恐怖主义是密切相关的”,而策略上,“恐怖主义”的成分和伎俩常常被用在所有的战争行动中。
一些学者强调,随着现代战和总体战的到来,尤其是当蓄意袭击平民日益成为20世纪战争的合法目标时,战争与恐怖主义的区别已逐渐变得模糊。在这种情况下,法尔克特别将注意力放在了二战期间美国和西欧的政策上。他指出:相比先前对堑壕战或机动性、地势和突袭的军事依赖,对恐怖主义的军事依赖成为现代战争的常规战略。轰炸德累斯顿和东京就是要蓄意摧毁大城市,给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平民造成最大的损失。这种行为的极致表现无疑就是在抗日战争的最后阶段用原子弹轰炸广岛和长崎。
政治暴力确实有无所不在的性质。无论是国家还是非国家采取的,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采取的,各种政治暴力都包含许多相同的特征,特别是(有人认为最重要的是)在谈到它的最终目标时。被许多人认为是近现代第一个“恐怖主义”理论家的卡尔·海因岑在写于1849年的《谋杀》一书中指出:为了达到消灭敌人的诡计,人们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名称。在这个国家,让刽子手把敌人“合法”地处死,称之为死刑。在那个国家,带着匕首埋伏在障碍物后,称之为暗杀。在另一个国家,开展大规模的灭绝,称之为战争。说白了,这些不同的名称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所有这些都是一回事,而且无论是被处决、暗杀,还是被撕得支离破碎,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被打入另一个世界,而这就是其敌人的目的。
建构主义论
最后一种观点即建构主义论认为,恐怖主义的定义、概念和分类不是客观和公正的,而是最后被“建构”起来反映最主要的国家(也就是霸权国家)的思想、信仰及其最重要的地缘政治利益。尽管有许多学者赞同这一观点,但理查德·杰克逊、约瑟夫·图曼和安娜玛丽·奥利维里奥是涉足这个观点的三个特别的学者。由于恐怖主义是政治和社会的产物,它是一个扎根于话语本身的传播过程,因此牵涉到在共同的含义之间创建或架起一个桥梁。在这个意义上说,定义恐怖主义就是一个去合法化的一般过程,这是它的终极作用。
通过与目前的“反恐战争”相联系以对建构主义范式的关键进行概念的界定,杰克逊认为:政治言论是被建构和用于特定目的的,最重要的就是创建、维护和扩展权力。言论就是对权力的一种运用,这就是其试图成为主导的或统治的言论的原因。为此,它诋毁其他的或对手的言论,或者使自己成为完全和终极的真理以及压过任何其他言论的声音……“反恐战争”就是目前许多种政治言论之一,而且它试图——并且已取得相当大的成功——成为压倒其他言论的统治性言论。
图曼针对恐怖主义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观点,即恐怖主义不是客观事实或普遍现象,而是主观传播和人为构建的,所以,最终“我们就构建出了恐怖主义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当然,这种建构不会任意地或在真空中发生,而是由那些具备必要的资源和能力创造和运用这些词的国家、组织或利益集团来实施的。在全球层面上,贝里尔·德代奥卢在霸权主义与恐怖主义之间建立起了关键的联系。他强调:“虽然安理会决议关于‘恐怖主义一恐怖分子一恐怖组织’概念的定义存在严重缺陷,但这些决议使得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国家的一部分敌人被视为每个国家的敌人。”而且,考虑到恐怖主义固有的多种解释和不确定性,对恐怖主义(乃至构成“恐怖主义”或“恐怖行动”的确切定义)的指认与主导和霸权国家去单独建构这样一个分类的能力之间有明显的联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恐怖组织带来的危险可以被构建成一种对国家的垄断和主权管控的普遍威胁。奥利维里奥认为,事实上,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谁可以被特别认定是“恐怖分子”还时有变化,但“不变的是将危害国家及其在社会上的代表性制度和组织的行为建构成恐怖主义”。奥利弗·里士满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观点,他声称,定义“恐怖分子”和为“恐怖分子”打上标签常常植根于对政治暴力的合法性的考虑,判断政治暴力是否合法取决于它是国家还是非国家行为体实施的,这种二分法建立在威斯特伐利亚国家体系包含的公共和私人暴力的区别的基础上。
当然,在当今世界,认定“恐怖主义”或“恐怖分子”不仅仅要通过这些恐怖分子对国家更广泛的威胁,而且要通过他们对国际体系当中霸权或主导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明确挑战。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共产主义威胁的急剧下降,取而代之的激进伊斯兰运动中的个人和组织成为美国地缘战略利益的主要反对者,因此反过来被“建构成”当今时代的主要恐怖分子。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的统计数字似乎的确指向一个不争的事实。据格雷格·班科夫所说:截至2003年1月9日,有447个实体被确定为全球性特定恐怖实体(SDGT),其中有87%都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其中有354个或80%有伊斯兰背景。在9月23日确认的原附录和10月12日增补的“头号恐怖分子”名单中的前66个都是伊斯兰团体。
德代奥卢使这种联系更加明确,他断言:“类似的模式可以从那些名单中看出,在这些名单上,300个里面只有20个非阿拉伯的名字……因此,美国的主要敌人就是‘伊斯兰恐怖主义’。”
尽管很多人可能会简单地肯定这种变化的实质,但温克勒对这一“科学”结论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反思: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涉及到美国的实际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大部分发生在中东以外,它们发生在拉美……政府言论中对中东的关注已表明,在选择让公众关注哪些恐怖行动上存在战略上的考虑。
因此,根据建构主义模式,“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的概念的确不是某种客观或公正的现象,而主要是对挑战国际体系中霸权国家的主导地位和战略利益的某些重要的人、组织和国家的描述。
结论
不少人还会认为,主要通过西方媒体、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反映出来的共识是普遍适用的。然而,“恐怖主义”现象仍然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本文已提出了关于恐怖主义的四种观点或范式:权威或主流论、激进论、相对主义论和建构主义论。尽管在西方有关恐怖主义的研究中权威论仍然是占主导地位的范式,但特别是自“9·11”以来,建构主义论成为最准确的,因为它已经成功地整合了其他三种观点的主要部分。一方面,“恐怖主义”这个词太过主观和有争议,很难进行一致的和客观的界定,因为国际体系中许多行为体都是通过暴力来实现其政治目标的,在这当中,扩散恐惧和伤害无辜都是其核心内容,而非其必然内容。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在任何“恐怖主义”概念中都包含着狭隘的自我利益和战略目的。因此,尽管最强大和占主导地位的实体,尤其是国家,确信应当对这种破坏性的行为更多地负责,但它们却仍拥有军事、外交和最重要的智力资源,以建构和塑造政治言论,进而反映其本国利益。换句话说,是霸权催生了“恐怖主义”的概念。
[责任编辑:吕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