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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开始探索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制度,从最初的依附式、交付式、被动式审查不断演变完善,整体过程体现出范围的扩充、强度的增加、程序的完善、功能的齐备等特点。从国家和地方法制机构审查制度两个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并从法制定位、审查程序、审查范围、审查结果4个角度寻找不同阶段的基本特点和演变思路,以探讨我国法制机构审查制度的转变路径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