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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会作为党联系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起着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有着“纽带”和“桥梁”之称。但是,我国工会也存在着重大问题,本文将集中探讨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附之以相关对策来完善工会职能,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监管;工会;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其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基金涉及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作为维护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实际的工作进程中,工会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与其应担负的责任相去甚远,存在着重大问题。
一、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会自身的政治地位低,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权力不足
众所周知,工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但是在事关劳动者利益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活动中,工会则空有心而力不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设置了九个部门,却没有一个是由工会成员组成的类似顾问的部门以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理事由国务院聘任。在现有理事中,有现任或曾任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国务院有关部门现任副部长、省政府副省长。在如此重要的会议上,工会成员在理事会中居然没有一席之地,工会所代表的职工意愿的心声无处表达。
(二)工会自身的独立性差
在企业中,工会对企业的依赖性很大,这主要是因为工会成员和工会干部的工资福利和经费都是有企业发放的,企业犹如工会的上司,因此工会也就只有顺从的意愿了。更有甚者,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工会主要干部是由老板的亲属担任的,形成所谓的“老板工会”。私营企业向工会拨缴经费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企业老板的任意行为,工会在很多情况下是以牺牲自身的独立来换取经费的。这样就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造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的减少,至此,工会在企业方面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三)工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缺乏实质性的手段
社会保障基金上缴到劳动部门时,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就已经分离,劳动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也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如果工人的代表不能参与监管,劳动部门一般会因其自有的自利性挪用滥用社会保险基金。虽然国务院在《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设立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目前,全国27个省份建立了省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但事实上这种实质性的监督并不存在。目前很多地方没有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缺乏监督的载体,真正的监督则无从谈起。
二、完善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的对策
(一)建立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机制参与决策
工会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要确保其在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监管中拥有一定的席位,这样其才有发言权,才能将职工的意愿诉诸于决策层,并通过自己权力的影响力尽力达到维权的目的。政府運用其权力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选举制度来选出自己的代表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决策,或者通过建立国家层面的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代表选举制度是指投保人和雇主通过公开选举,选出符合各自利益的代表者进入管理决策层参与决策。
(二)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必须转型
劳资双方之间要实现真正的平等协商,作为工人代表组织的工会的地位必须从依附型转型到独立型。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工会组织的依附性问题,我们可以先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首先,工会地位转型的关键是工会主席等主要工会干部的专职化。工会干部专职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予以实现。一种方法是由上级工会派专人到企业担任工会主席。另一种方法是由上级工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主席,选派的工会主席的工资福利由区总工会承担。这种工会干部的职业化、社会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工会摆脱了对企业在经济上的依赖,从而可以在集体协商中真正为工人说话,这是工会地位转型的重要环节。
其次,工会地位转型的核心是解决工会的经费问题。只有当工会有了自己独立的经费之后,它才会真正成为不依赖于企业的社团法人,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才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工会直接介入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目前,世界上工会介入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工会、政府和资方共同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管理,工会在管理机构有一定的席位。二是工会和雇主方共同参与管理,雇主与雇员享有平等的共决权,独立于政府,实行自治管理。工会与雇主双方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中拥有的代表数量或席位相等。三是主要以工会管理为主,政府和雇主起辅助作用的方式。根据我国国情,工会、政府和资方三方共管是适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的,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方面的决策都能够代表工人们的利益,并可以在决策实施的具体过程中起到监管的作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己的维权目的。
参考文献:
[1]许晓军.中国工会的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6.
[2]张利军,肖敏.国外工会参与社会保险监管的经验及其借鉴[J].2010.
作者简介:刘建辉(1987-),男,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11级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冯小溪(1985-),女,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12级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监管;工会;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其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基金涉及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作为维护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实际的工作进程中,工会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与其应担负的责任相去甚远,存在着重大问题。
一、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会自身的政治地位低,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权力不足
众所周知,工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但是在事关劳动者利益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活动中,工会则空有心而力不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设置了九个部门,却没有一个是由工会成员组成的类似顾问的部门以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理事由国务院聘任。在现有理事中,有现任或曾任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国务院有关部门现任副部长、省政府副省长。在如此重要的会议上,工会成员在理事会中居然没有一席之地,工会所代表的职工意愿的心声无处表达。
(二)工会自身的独立性差
在企业中,工会对企业的依赖性很大,这主要是因为工会成员和工会干部的工资福利和经费都是有企业发放的,企业犹如工会的上司,因此工会也就只有顺从的意愿了。更有甚者,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工会主要干部是由老板的亲属担任的,形成所谓的“老板工会”。私营企业向工会拨缴经费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企业老板的任意行为,工会在很多情况下是以牺牲自身的独立来换取经费的。这样就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造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的减少,至此,工会在企业方面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三)工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缺乏实质性的手段
社会保障基金上缴到劳动部门时,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就已经分离,劳动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也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如果工人的代表不能参与监管,劳动部门一般会因其自有的自利性挪用滥用社会保险基金。虽然国务院在《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设立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目前,全国27个省份建立了省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但事实上这种实质性的监督并不存在。目前很多地方没有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缺乏监督的载体,真正的监督则无从谈起。
二、完善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的对策
(一)建立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机制参与决策
工会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要确保其在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监管中拥有一定的席位,这样其才有发言权,才能将职工的意愿诉诸于决策层,并通过自己权力的影响力尽力达到维权的目的。政府運用其权力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选举制度来选出自己的代表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决策,或者通过建立国家层面的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代表选举制度是指投保人和雇主通过公开选举,选出符合各自利益的代表者进入管理决策层参与决策。
(二)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必须转型
劳资双方之间要实现真正的平等协商,作为工人代表组织的工会的地位必须从依附型转型到独立型。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工会组织的依附性问题,我们可以先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首先,工会地位转型的关键是工会主席等主要工会干部的专职化。工会干部专职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予以实现。一种方法是由上级工会派专人到企业担任工会主席。另一种方法是由上级工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主席,选派的工会主席的工资福利由区总工会承担。这种工会干部的职业化、社会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工会摆脱了对企业在经济上的依赖,从而可以在集体协商中真正为工人说话,这是工会地位转型的重要环节。
其次,工会地位转型的核心是解决工会的经费问题。只有当工会有了自己独立的经费之后,它才会真正成为不依赖于企业的社团法人,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才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工会直接介入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目前,世界上工会介入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工会、政府和资方共同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管理,工会在管理机构有一定的席位。二是工会和雇主方共同参与管理,雇主与雇员享有平等的共决权,独立于政府,实行自治管理。工会与雇主双方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中拥有的代表数量或席位相等。三是主要以工会管理为主,政府和雇主起辅助作用的方式。根据我国国情,工会、政府和资方三方共管是适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的,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工会在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方面的决策都能够代表工人们的利益,并可以在决策实施的具体过程中起到监管的作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己的维权目的。
参考文献:
[1]许晓军.中国工会的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6.
[2]张利军,肖敏.国外工会参与社会保险监管的经验及其借鉴[J].2010.
作者简介:刘建辉(1987-),男,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11级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冯小溪(1985-),女,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12级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