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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现代民、商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合同救济方式之一,然而各国法律对违约金制度的规定却有很大的差别,而中外学界对违约金性质的认识也是见仁见智。通过介绍两大法系对违约金制度的不同规定和对违约金性质的不同认识,阐释了我国法学界对新《合同法》中违约金制度在认识上产生明显分歧的根源乃在于法律本身规定的模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