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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产权制度是美国社会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划分为两类,各自的法人性质不同,适用法律也不同。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受教育法调整,其所有权和管理权属于自我延续的董事会所有,在停办或解散时剩余财产由法院拍卖,不得归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所有。
【关键词】美国私立学校;民办教育
美国私立学校的办学经验:美国的教育起源于私立学校,这些私立学校在早期几乎全部为教会人士创办。有数据表明,1999~2000学年,美国私立中小学校达27223所,占美国中小学校总数的20.4%,其中营利性私立中小学约占2%,绝大多数私立中小学为非营利性的。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更是世界上最大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截止2003年,已经建立了2456个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占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58.93%,私立大学也雄踞高等学府排行榜的首位。究其原因,美国开办私立学有如下几条经验。
1.政府给予私立学校一定的资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达特茅斯学院案,让美国政府开始重新审视私立高等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它的裁决结果成为私立团体维护自身利益的自主、自治的依据,从法律上确立了私立大学的办学权利和地位,由此改变了联邦和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干预方式,使得美国政府以一视同仁的态度对待公立和私立高校。《高等教育法》规定向公、私立学校提供长期资助,后来通过的《高等教育法》修订案再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公、私立大学的平等地位。
为保证私立学校有足够的运营经费,美国部分州政府还为私立学校减免了部分税款,如内华达州修正条例规定,私立学校为学生提供食物和午餐而获得的收入可免除营业税。部分州为选择私立学校的家长减免税款,以便提高家长送子女进入私立学校的积极性;截至2002年,已有爱荷华州、明尼苏达州、亚利桑那州、伊利诺斯州等规定允许私立学校家长获得一定的税款扣除。此外,部分州政府向就读于私立学校的学生发放教育券,主要用以帮助父母和学生支付私立学校的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于什么样的学生可以享受教育券制度,各州有明确规定。到2003年,威斯康星州已有11621名学生使用教育券而就读于私立学校,这种方案还在俄亥俄州、佛罗里达州、华盛顿等地区实施。
2.私立学校产权明晰,政府实施分类管理
产权制度是美国社会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划分为两类,各自的法人性质不同,适用法律也不同。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受教育法调整,其所有权和管理权属于自我延续的董事会所有,在停办或解散时剩余财产由法院拍卖,不得归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所有;营利性私立学校受商法调整,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对自有财产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权、自由的转让权和收入的独享权,因此可以转让、抵押或引进其他投资人。
在明晰的产权下,政府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实施分类管理,非营利性私立学校除享有与营利性学校同样的政策外,还享受营利性学校不能享受的诸多特殊待遇,如政府对于私立学校的资助项目,大部分只适用于非营利性学校。美国《国防教育法》规定“向非营利性的私立高校提供贷款”,用于开设新的数学、外语等课程并资助科研;《高等教育设施法》规定向公、私立非营利性大学提供补助金和贷款,以促进自然科学、数学、外语的教学研究和图书馆建设。美国联邦和州制定了一系列资助政策措施,对非营利性学校,实行免税制。学校的房地产、捐献给学校的财产和基金以及收益用于学校发展的产业可免税。内布拉斯加州修正条例和特拉华州法令规定,为公立学校学生提供交通服务的学区委员会也必须为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免费提供同样线路的交通服务;北卡罗来纳州宪法规定,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免除不动产和个人财产税;密西西比州法律规定,与政府签订合同的非营利性私立学校接送学生所获得的收入,免除营业税;德克萨斯州教育法令规定,州教育委员会可以与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达成协议,为盲童或视觉障碍的学生提供特殊的教科书和教育帮助。
3.富有特色的经营理念赢得了公民的认可
教育质量好是美国私立学校在教育公立化的条件下依然能够存在的重要条件。调查显示,50%以上的家长认为,私立学校通常能提供更好的教育,只有大约20%的家长认为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高于私立学校。有一半的学生家长公开表示,如果私立学校免费的话,他们情愿让子女选择私立学校,他们认为私立学校“教学质量好”、“课程设置好”、“教师水平高”、“学校管理好”、“纪律性强”。私立学校由于不能够得到政府的更多支持,就必须不断与其他学校竞争,以争取生源,求得生存,这种危机意识使得美国私立学校积极进行教育改革,通过公、私立学校的对比也可以发现,私立学校的资源使用效率更高,投入、产出效益也更好。2001年,美国诺贝尔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教育官员FON-TANA女士访问中国时曾经指出:“私立教育的发展必须依靠提高和稳定自己的教育质量。”有业内专家认为,美国私立学校的经营理念可以用“一个核心价值”和“两个良性循环”来描述。所谓“核心价值”是指使校友得以自豪的归属感,“两个良性循环”则是指办学质量和核心价值之间的良性循环、校友捐款和核心价值之间的互动。因此可以说,高质量的教育和管理机制是美国私立学校得到大发展的关键因素。
4.我国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初步形成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基础教育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较为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极大满足了受教育者的需求。在表面蓬勃发展的同时这些民办学校在办学经费、生源、师资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隐患。
4.1 经费问题
目前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生的学费,一般都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很难在校舍和教学仪器设备上进一步改善,而现行的教育模式越来越要求依赖于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教学场所的修建、教学设备的添置和更新,加上聘请教师的高薪,使部分民办学校举步维艰。
4.2 师资问题
民办学校缺乏稳定的师资队伍,他们招聘的教师一部分是退休的老教师,这部分人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但年龄较大。一部分是大学刚刚毕业的青年教师,虽有热情但经验不足,还要面临着职评、住房和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他们大都先在民办学校打工,一旦找到合适的公办学校就要走人。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必定会影响教学质量,不利于今后的学校发展。
4.3 许多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混乱,社会信誉差
民办学校在我国的出现也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加上一些办学者原先并不是从事教育行业的,在对教育法不熟悉,没有制定任何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便匆匆上马,如有的学校校长、主任、教师职责与义务不明,财务管理混乱,学生家长与学校矛盾重重,以至闹上法庭。
5.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对策建议
5.1 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为各类民办学校的相应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和肯定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考虑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民办学校所处的困境,应当给予民办学校宽松的外部环境,包括资金和政策的扶持。
稳定的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提高质量的保证,主管部门应努力帮助民办学校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要在政策上使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教师享有平等的待遇。
在资金上主管部门应协调金融部门保证民办学校教学设施的及时到位,教师和设施的不到位,影响学生的学习这是无法弥补的。
5.2 加强监管力度
在扶持的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民办学校的审入制度,国家要鼓励民间办学但要绝对控制乱办学,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者的资质,确实有条件者才允许办学。
另外,对于民办学校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包括教学、财务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防各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民办学校以后的路该怎么走,需要办学者不断探索和改进,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扶正,以及相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尽早出台。
參考文献
[1]蔡金花.美国州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的资助:原则、内容及特点[J].外国教育研究,2007(4).
[2]阙海宝,李曦.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经费筹措多元化因素分析[J].外国教育研究,2007(1).
[3]赵火根.美国私立学校办学制度解读[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4).
[4]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中国教育改革前沿报告——浦东新区教育公共治理结构与服务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5]郭喜民.社会力量办学亟待加强管理[J].新课程学习:综合版,2010(2).
[6]林森.怎么样才是教育家办学——关于“教育家办学”的十个视角[N].中国教育报,2010-05-12.
【关键词】美国私立学校;民办教育
美国私立学校的办学经验:美国的教育起源于私立学校,这些私立学校在早期几乎全部为教会人士创办。有数据表明,1999~2000学年,美国私立中小学校达27223所,占美国中小学校总数的20.4%,其中营利性私立中小学约占2%,绝大多数私立中小学为非营利性的。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更是世界上最大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截止2003年,已经建立了2456个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占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58.93%,私立大学也雄踞高等学府排行榜的首位。究其原因,美国开办私立学有如下几条经验。
1.政府给予私立学校一定的资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达特茅斯学院案,让美国政府开始重新审视私立高等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它的裁决结果成为私立团体维护自身利益的自主、自治的依据,从法律上确立了私立大学的办学权利和地位,由此改变了联邦和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干预方式,使得美国政府以一视同仁的态度对待公立和私立高校。《高等教育法》规定向公、私立学校提供长期资助,后来通过的《高等教育法》修订案再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公、私立大学的平等地位。
为保证私立学校有足够的运营经费,美国部分州政府还为私立学校减免了部分税款,如内华达州修正条例规定,私立学校为学生提供食物和午餐而获得的收入可免除营业税。部分州为选择私立学校的家长减免税款,以便提高家长送子女进入私立学校的积极性;截至2002年,已有爱荷华州、明尼苏达州、亚利桑那州、伊利诺斯州等规定允许私立学校家长获得一定的税款扣除。此外,部分州政府向就读于私立学校的学生发放教育券,主要用以帮助父母和学生支付私立学校的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于什么样的学生可以享受教育券制度,各州有明确规定。到2003年,威斯康星州已有11621名学生使用教育券而就读于私立学校,这种方案还在俄亥俄州、佛罗里达州、华盛顿等地区实施。
2.私立学校产权明晰,政府实施分类管理
产权制度是美国社会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划分为两类,各自的法人性质不同,适用法律也不同。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受教育法调整,其所有权和管理权属于自我延续的董事会所有,在停办或解散时剩余财产由法院拍卖,不得归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所有;营利性私立学校受商法调整,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对自有财产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权、自由的转让权和收入的独享权,因此可以转让、抵押或引进其他投资人。
在明晰的产权下,政府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实施分类管理,非营利性私立学校除享有与营利性学校同样的政策外,还享受营利性学校不能享受的诸多特殊待遇,如政府对于私立学校的资助项目,大部分只适用于非营利性学校。美国《国防教育法》规定“向非营利性的私立高校提供贷款”,用于开设新的数学、外语等课程并资助科研;《高等教育设施法》规定向公、私立非营利性大学提供补助金和贷款,以促进自然科学、数学、外语的教学研究和图书馆建设。美国联邦和州制定了一系列资助政策措施,对非营利性学校,实行免税制。学校的房地产、捐献给学校的财产和基金以及收益用于学校发展的产业可免税。内布拉斯加州修正条例和特拉华州法令规定,为公立学校学生提供交通服务的学区委员会也必须为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免费提供同样线路的交通服务;北卡罗来纳州宪法规定,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免除不动产和个人财产税;密西西比州法律规定,与政府签订合同的非营利性私立学校接送学生所获得的收入,免除营业税;德克萨斯州教育法令规定,州教育委员会可以与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达成协议,为盲童或视觉障碍的学生提供特殊的教科书和教育帮助。
3.富有特色的经营理念赢得了公民的认可
教育质量好是美国私立学校在教育公立化的条件下依然能够存在的重要条件。调查显示,50%以上的家长认为,私立学校通常能提供更好的教育,只有大约20%的家长认为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高于私立学校。有一半的学生家长公开表示,如果私立学校免费的话,他们情愿让子女选择私立学校,他们认为私立学校“教学质量好”、“课程设置好”、“教师水平高”、“学校管理好”、“纪律性强”。私立学校由于不能够得到政府的更多支持,就必须不断与其他学校竞争,以争取生源,求得生存,这种危机意识使得美国私立学校积极进行教育改革,通过公、私立学校的对比也可以发现,私立学校的资源使用效率更高,投入、产出效益也更好。2001年,美国诺贝尔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教育官员FON-TANA女士访问中国时曾经指出:“私立教育的发展必须依靠提高和稳定自己的教育质量。”有业内专家认为,美国私立学校的经营理念可以用“一个核心价值”和“两个良性循环”来描述。所谓“核心价值”是指使校友得以自豪的归属感,“两个良性循环”则是指办学质量和核心价值之间的良性循环、校友捐款和核心价值之间的互动。因此可以说,高质量的教育和管理机制是美国私立学校得到大发展的关键因素。
4.我国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初步形成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基础教育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较为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极大满足了受教育者的需求。在表面蓬勃发展的同时这些民办学校在办学经费、生源、师资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隐患。
4.1 经费问题
目前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生的学费,一般都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很难在校舍和教学仪器设备上进一步改善,而现行的教育模式越来越要求依赖于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教学场所的修建、教学设备的添置和更新,加上聘请教师的高薪,使部分民办学校举步维艰。
4.2 师资问题
民办学校缺乏稳定的师资队伍,他们招聘的教师一部分是退休的老教师,这部分人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但年龄较大。一部分是大学刚刚毕业的青年教师,虽有热情但经验不足,还要面临着职评、住房和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他们大都先在民办学校打工,一旦找到合适的公办学校就要走人。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必定会影响教学质量,不利于今后的学校发展。
4.3 许多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混乱,社会信誉差
民办学校在我国的出现也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加上一些办学者原先并不是从事教育行业的,在对教育法不熟悉,没有制定任何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便匆匆上马,如有的学校校长、主任、教师职责与义务不明,财务管理混乱,学生家长与学校矛盾重重,以至闹上法庭。
5.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对策建议
5.1 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为各类民办学校的相应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和肯定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考虑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民办学校所处的困境,应当给予民办学校宽松的外部环境,包括资金和政策的扶持。
稳定的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提高质量的保证,主管部门应努力帮助民办学校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要在政策上使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教师享有平等的待遇。
在资金上主管部门应协调金融部门保证民办学校教学设施的及时到位,教师和设施的不到位,影响学生的学习这是无法弥补的。
5.2 加强监管力度
在扶持的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民办学校的审入制度,国家要鼓励民间办学但要绝对控制乱办学,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者的资质,确实有条件者才允许办学。
另外,对于民办学校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包括教学、财务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防各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民办学校以后的路该怎么走,需要办学者不断探索和改进,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扶正,以及相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尽早出台。
參考文献
[1]蔡金花.美国州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的资助:原则、内容及特点[J].外国教育研究,2007(4).
[2]阙海宝,李曦.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经费筹措多元化因素分析[J].外国教育研究,2007(1).
[3]赵火根.美国私立学校办学制度解读[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4).
[4]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中国教育改革前沿报告——浦东新区教育公共治理结构与服务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5]郭喜民.社会力量办学亟待加强管理[J].新课程学习:综合版,2010(2).
[6]林森.怎么样才是教育家办学——关于“教育家办学”的十个视角[N].中国教育报,201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