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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县志在封建社会特别是明、清两代充分发挥了作为政治社会化载体的功能,主要表现在通过介绍地理、历史和文化增强身份认同感与归属感,用荣誉激励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品德和行为,用巧妙的技术化规定强化职业道德和责任感等。新中国在重修县志过程中亦应重视其政治文化载体功能的发挥。
【关键词】县志政治社会化主流政治文化
县志通常是由官方组织编写的地方志,开始于唐代,发展于宋代,到明清两代至于顶峰,民国、新中国分别对地方县志进行了重新编修。千百年间,县志所传达的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其功能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资政、存史、教化。资政是对朝廷,存史是对后人,教化是对百姓。从政治学的角度讲,教化就是政治社会化的过程。封建中国的县志所承担的政治社会化载体的功能,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出来。
通过对地理、历史、文化的介绍,增强身份认同感与归属感
政治社会化的前提就是要获得其成员的身份认同。身份认同的过程一般要经过地理认知、风俗习惯认知、思想和意识形态认知几个阶段。封建时代的县志为百姓提供了加强对家乡整体认知的权威材料,如通过对星野、疆域的介绍让人们对该县的地理位置具备基本认知;通过对沿革的介绍叙述该县发展的基本历史;通过对城池、河流、堤防、水利、乡镇、集市、古迹、坟墓、碑碣、物产、景观的介绍,呈现该县的地理概貌;通过对衙署、仓储等的介绍概括该县的基本建置;通过多个角度、多种形式记述当地杰出人物,包括对官师、选举、乡贤、忠烈、孝子、列女、封赠、善行的一般罗列,对特殊人物的列传记载,还有通过碑文、墓志铭等方式以示敬仰等。县志还介绍当地的风俗、礼仪、宗教、治法,可谓包罗万象。通览县志,对为政者可以起到资政作用,而于百姓则可起到浸润作用,从而增强地方归属感和对主流政治文化的认同感。有些人认为封建社会识字者毕竟是少数,县志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但“中国史上的‘士’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谓的‘知识分子’”,①是社会基本价值的维护者和推动者,通常为士所知所行的理念会受到普通百姓的认同与追捧,会迅速在百姓中复制成一种社会化行为。
用荣誉感激励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品德和行为
孟德斯鸠强调君主政体下,“荣誉就是每个人和每个阶层的成见”。②在封建社会中,荣誉的内涵严格服从于政治目的维护君主制度。具体讲,封建时代人们所追求的荣誉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获得封建政府的任职,二是获得政府或社会赋予的名声。县志作为特殊的政治社会化载体,主要是通过对职官、人物的记载来实现教化作用的。
首先是以官职荣誉网罗人才。“修齐治平”是古代知识分子的理想,中国人对官职本身的敬畏与对做官的向往历经两千年痕迹犹存。县志编纂者深谙民众之心,对凡进入县衙署的官吏均记录在册。察举、征辟、科举等都是入朝为官的正规渠道,为朝廷所主推,县志也专门对获得此类官职的人进行记录。非正规渠道担任官职的人也会记录在案,体现出对官职本身的尊重,让所有获得官职的人虽不见得会名垂青史,但至少在代代相传的县志上会记录在案。
其次是以名声荣誉宣扬有利于政府和社会的美德。在封建社会中,官职荣誉只能用来笼络士,而名声荣誉却可以引导多数人追随主流价值。孟德斯鸠认为在封建君主政体下荣誉可以代替政治品德,并且做品德的代表。这种荣誉在中国常常被叫做“名”或“名声”。日本学者松本一男认为“名声”就是名誉(honor)和声价(reputation),中国人“将名声看作是重要的道德行为”,③为了名声,他们宁愿失去利益甚至生命。
县志记载了以下几种为封建社会所注重的彰显名声的称号:
乡贤。在古代中国,“贤”和“能”分别指品德和能力,县志中的“贤”是指偏重品德的有一定能力的人才。县志中所记载的“贤”体现出来的道德既有一般社会所提倡的正直、忠厚、勇敢、博爱等成分,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政治统治所需要的政治道德,如维护君主统治,与威胁统治的行为抗争等。
忠烈。县志中记载的忠烈是指英勇抗击敌寇的人士。如县志所载明代忠烈多为崇祯年间与入侵清军抗争过程中殉城死难的人士;清代忠烈或是在镇压反清复明的战役中遇害,或是于镇压义和团过程中遇害,或是在“枭匪”犯境时遇害。这些记载激扬着人们在国家危难时可以奉献生命的热情。
孝子。在传统思想中,忠孝具有道德上的一致性。县志主要通过对典型的介绍来宣扬这一道德品质。如唐代董相对父母,在世时事之以礼,去世后以草荐作席,木块当枕,守孝三年的事迹;明代孝子王原为卧病的父亲尝粪等。中国古代将孝在生、死、祭等方面做了许多量化的严格规范,它的触角已经延伸到家庭之外、伦理之外,这时孝就不仅仅是一种社会道德,而是政治秩序的构成部分。当人们把孝作为一种美德与名声时,社会对百姓孝的规范就与国家对臣民忠的规范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相互强化的统一整体。
列女。列女记述了女子崇高的德行。县志中或明确记载守节总年数,或载“守志终身”、“冰蘖自持”等语。④这些节烈女子,以性命或一生酸苦换取了无尚的殊荣,死后会立牌坊,入祠堂。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统治秩序中根本没有妇女的位置,但在县志中却被如此地突出,事实上体现了县志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县志希望通过名声表彰让女子为荣誉而生活,这样可以保证男权社会的稳定,因为女子的这种自我牺牲可以捍卫三纲五常的封建统治思想。
用巧妙的技术化规定强化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县志对材料的选择过多则滥,过少则缺,不能起到存史的作用;过宽则人不景仰,过严则难于实行,不能起到资政、教化的作用。因此,对县志材料的选择非常重要,只有围绕主流价值观,对材料的质和量提出相应的技术化标准,才能使县志在保证严肃性、权威性的同时,发挥政治社会化的功能。
首先,宽严结合,强调务实精神。县志与国史体裁略同,但史取其严,善恶并载;志取其宽,仅记善行。但是,志取其宽并不是标准宽泛、随便有些善行即可入选县志。相反,县志所录内容均有严格标准。如节孝孀守年度均按《国宪》,守满三十年及守节满十年而身故者为合格。“大年”按表扬条例,“以满百岁为合格,未满者概不载入,以示限制”。“人物由正途登仕者,其宦迹均详科第名下;其不由正途者,归之文武职中,以示区别。” ⑤县志的编写标准严格但不僵化,完全服从县志的功能而不是形式,因此在必要时会相对灵活地取材。如忠孝节义之士,受过各级表彰的要列入名册,而素为乡邻所称道者,一经核实,均会载入,以示表彰。坟墓所在,如按标准,除前代伟人外,一定要在知府以上,或品级相当者,才会被载入县志,但若很有学问的人,即便未获高职,也会载入县志,以示景仰。这体现了县志不惟官职论、不惟文件论的务实精神。由此使得人们相信,只要做出了主流政治文化所倡导的善行,就可以名载县志,从而有利于形成注重实务的风气。
其次,全面评价务令德业双馨。县志记录善行,但却不是只唱颂歌。越是对著名人物,县志越是会全面记录,不加隐讳。如东汉刺史度尚遇到疾疫蔓延、谷贵人饥时,“开仓廪给,营救疾者”,⑥后来临危受命,屡立战功,但其为了开脱责任竟然连累一位廉洁忠诚的官吏入狱。如此一功一罪,使得主流政治思想的褒贬尽显其中,也使现任职官引以为戒。需要说明的是,县志全面性的评价标准只技术性地适用于著名人物,意在激励官吏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县志则强调表彰与引导,以起到教化作用。
再次,职官现宦及生存人物均不立传以促善始善终。县志规定职官现宦及生存人物均不立传,这种做法保证了县志所表彰人选的可信度。对于编纂者来说,如果现任职官或生存人物即可载入县志,由于编纂者与职官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或者由于编纂者与生存人物之间的交情厚薄,会让编纂者或心有余悸而不敢秉笔直书,或心存暧昧而依据个人情感倾向选择材料,甚至会向职官或生存人物献媚,通过为他们在县志中美言换取个人利益。这样会削弱县志的权威性,损伤县志的资政、教化功能。
县志在封建中国特别是明清两代作为政治社会化载体,对主流政治文化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县志传播主流政治文化和主导社会价值的做法至今仍然适用,只是由于当代社会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导致其作用有所减弱。封建中国县志编写的原则、方法、技巧也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20世纪末,我国政府倡导编修的大批新县志就是在吸收旧县志优点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如今,不少县又开始新一轮的县志编修工作,如何使县志在当代发挥最大的功效,仍是摆在编修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注释
①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页。
②[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4页。
③[日]松本一男:《中国人与日本人》,天津:渤海湾出版公司,1988年,第131页。
④陈桢修,李兰增等:《文安县志》(卷之五),天津源泰印字馆,民国十一年(1922年),第12-54页。
⑤陈桢修,李兰增等:《文安县志》(卷首·凡例),天津源泰印字馆,民国十一年(1922年),第1页。
⑥陈桢修,李兰增等:《文安县志》(卷之·九元),天津源泰印字馆,民国十一年(1922年),第1页。
【关键词】县志政治社会化主流政治文化
县志通常是由官方组织编写的地方志,开始于唐代,发展于宋代,到明清两代至于顶峰,民国、新中国分别对地方县志进行了重新编修。千百年间,县志所传达的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其功能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资政、存史、教化。资政是对朝廷,存史是对后人,教化是对百姓。从政治学的角度讲,教化就是政治社会化的过程。封建中国的县志所承担的政治社会化载体的功能,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出来。
通过对地理、历史、文化的介绍,增强身份认同感与归属感
政治社会化的前提就是要获得其成员的身份认同。身份认同的过程一般要经过地理认知、风俗习惯认知、思想和意识形态认知几个阶段。封建时代的县志为百姓提供了加强对家乡整体认知的权威材料,如通过对星野、疆域的介绍让人们对该县的地理位置具备基本认知;通过对沿革的介绍叙述该县发展的基本历史;通过对城池、河流、堤防、水利、乡镇、集市、古迹、坟墓、碑碣、物产、景观的介绍,呈现该县的地理概貌;通过对衙署、仓储等的介绍概括该县的基本建置;通过多个角度、多种形式记述当地杰出人物,包括对官师、选举、乡贤、忠烈、孝子、列女、封赠、善行的一般罗列,对特殊人物的列传记载,还有通过碑文、墓志铭等方式以示敬仰等。县志还介绍当地的风俗、礼仪、宗教、治法,可谓包罗万象。通览县志,对为政者可以起到资政作用,而于百姓则可起到浸润作用,从而增强地方归属感和对主流政治文化的认同感。有些人认为封建社会识字者毕竟是少数,县志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但“中国史上的‘士’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谓的‘知识分子’”,①是社会基本价值的维护者和推动者,通常为士所知所行的理念会受到普通百姓的认同与追捧,会迅速在百姓中复制成一种社会化行为。
用荣誉感激励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品德和行为
孟德斯鸠强调君主政体下,“荣誉就是每个人和每个阶层的成见”。②在封建社会中,荣誉的内涵严格服从于政治目的维护君主制度。具体讲,封建时代人们所追求的荣誉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获得封建政府的任职,二是获得政府或社会赋予的名声。县志作为特殊的政治社会化载体,主要是通过对职官、人物的记载来实现教化作用的。
首先是以官职荣誉网罗人才。“修齐治平”是古代知识分子的理想,中国人对官职本身的敬畏与对做官的向往历经两千年痕迹犹存。县志编纂者深谙民众之心,对凡进入县衙署的官吏均记录在册。察举、征辟、科举等都是入朝为官的正规渠道,为朝廷所主推,县志也专门对获得此类官职的人进行记录。非正规渠道担任官职的人也会记录在案,体现出对官职本身的尊重,让所有获得官职的人虽不见得会名垂青史,但至少在代代相传的县志上会记录在案。
其次是以名声荣誉宣扬有利于政府和社会的美德。在封建社会中,官职荣誉只能用来笼络士,而名声荣誉却可以引导多数人追随主流价值。孟德斯鸠认为在封建君主政体下荣誉可以代替政治品德,并且做品德的代表。这种荣誉在中国常常被叫做“名”或“名声”。日本学者松本一男认为“名声”就是名誉(honor)和声价(reputation),中国人“将名声看作是重要的道德行为”,③为了名声,他们宁愿失去利益甚至生命。
县志记载了以下几种为封建社会所注重的彰显名声的称号:
乡贤。在古代中国,“贤”和“能”分别指品德和能力,县志中的“贤”是指偏重品德的有一定能力的人才。县志中所记载的“贤”体现出来的道德既有一般社会所提倡的正直、忠厚、勇敢、博爱等成分,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政治统治所需要的政治道德,如维护君主统治,与威胁统治的行为抗争等。
忠烈。县志中记载的忠烈是指英勇抗击敌寇的人士。如县志所载明代忠烈多为崇祯年间与入侵清军抗争过程中殉城死难的人士;清代忠烈或是在镇压反清复明的战役中遇害,或是于镇压义和团过程中遇害,或是在“枭匪”犯境时遇害。这些记载激扬着人们在国家危难时可以奉献生命的热情。
孝子。在传统思想中,忠孝具有道德上的一致性。县志主要通过对典型的介绍来宣扬这一道德品质。如唐代董相对父母,在世时事之以礼,去世后以草荐作席,木块当枕,守孝三年的事迹;明代孝子王原为卧病的父亲尝粪等。中国古代将孝在生、死、祭等方面做了许多量化的严格规范,它的触角已经延伸到家庭之外、伦理之外,这时孝就不仅仅是一种社会道德,而是政治秩序的构成部分。当人们把孝作为一种美德与名声时,社会对百姓孝的规范就与国家对臣民忠的规范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相互强化的统一整体。
列女。列女记述了女子崇高的德行。县志中或明确记载守节总年数,或载“守志终身”、“冰蘖自持”等语。④这些节烈女子,以性命或一生酸苦换取了无尚的殊荣,死后会立牌坊,入祠堂。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统治秩序中根本没有妇女的位置,但在县志中却被如此地突出,事实上体现了县志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县志希望通过名声表彰让女子为荣誉而生活,这样可以保证男权社会的稳定,因为女子的这种自我牺牲可以捍卫三纲五常的封建统治思想。
用巧妙的技术化规定强化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县志对材料的选择过多则滥,过少则缺,不能起到存史的作用;过宽则人不景仰,过严则难于实行,不能起到资政、教化的作用。因此,对县志材料的选择非常重要,只有围绕主流价值观,对材料的质和量提出相应的技术化标准,才能使县志在保证严肃性、权威性的同时,发挥政治社会化的功能。
首先,宽严结合,强调务实精神。县志与国史体裁略同,但史取其严,善恶并载;志取其宽,仅记善行。但是,志取其宽并不是标准宽泛、随便有些善行即可入选县志。相反,县志所录内容均有严格标准。如节孝孀守年度均按《国宪》,守满三十年及守节满十年而身故者为合格。“大年”按表扬条例,“以满百岁为合格,未满者概不载入,以示限制”。“人物由正途登仕者,其宦迹均详科第名下;其不由正途者,归之文武职中,以示区别。” ⑤县志的编写标准严格但不僵化,完全服从县志的功能而不是形式,因此在必要时会相对灵活地取材。如忠孝节义之士,受过各级表彰的要列入名册,而素为乡邻所称道者,一经核实,均会载入,以示表彰。坟墓所在,如按标准,除前代伟人外,一定要在知府以上,或品级相当者,才会被载入县志,但若很有学问的人,即便未获高职,也会载入县志,以示景仰。这体现了县志不惟官职论、不惟文件论的务实精神。由此使得人们相信,只要做出了主流政治文化所倡导的善行,就可以名载县志,从而有利于形成注重实务的风气。
其次,全面评价务令德业双馨。县志记录善行,但却不是只唱颂歌。越是对著名人物,县志越是会全面记录,不加隐讳。如东汉刺史度尚遇到疾疫蔓延、谷贵人饥时,“开仓廪给,营救疾者”,⑥后来临危受命,屡立战功,但其为了开脱责任竟然连累一位廉洁忠诚的官吏入狱。如此一功一罪,使得主流政治思想的褒贬尽显其中,也使现任职官引以为戒。需要说明的是,县志全面性的评价标准只技术性地适用于著名人物,意在激励官吏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县志则强调表彰与引导,以起到教化作用。
再次,职官现宦及生存人物均不立传以促善始善终。县志规定职官现宦及生存人物均不立传,这种做法保证了县志所表彰人选的可信度。对于编纂者来说,如果现任职官或生存人物即可载入县志,由于编纂者与职官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或者由于编纂者与生存人物之间的交情厚薄,会让编纂者或心有余悸而不敢秉笔直书,或心存暧昧而依据个人情感倾向选择材料,甚至会向职官或生存人物献媚,通过为他们在县志中美言换取个人利益。这样会削弱县志的权威性,损伤县志的资政、教化功能。
县志在封建中国特别是明清两代作为政治社会化载体,对主流政治文化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县志传播主流政治文化和主导社会价值的做法至今仍然适用,只是由于当代社会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导致其作用有所减弱。封建中国县志编写的原则、方法、技巧也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20世纪末,我国政府倡导编修的大批新县志就是在吸收旧县志优点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如今,不少县又开始新一轮的县志编修工作,如何使县志在当代发挥最大的功效,仍是摆在编修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注释
①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页。
②[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4页。
③[日]松本一男:《中国人与日本人》,天津:渤海湾出版公司,1988年,第131页。
④陈桢修,李兰增等:《文安县志》(卷之五),天津源泰印字馆,民国十一年(1922年),第12-54页。
⑤陈桢修,李兰增等:《文安县志》(卷首·凡例),天津源泰印字馆,民国十一年(1922年),第1页。
⑥陈桢修,李兰增等:《文安县志》(卷之·九元),天津源泰印字馆,民国十一年(1922年),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