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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发[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以下简称"产权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导向,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利益共享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坚持市级统领、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