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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龙是我的好友,也是一位未曾暴得大名但是非常出色的学者。他突然因患脑癌住院时,我恰好远在他乡。而待我回到北京,小龙已不能如其在人大的陋室、在圆明园的土坯房、在挂甲屯的小院子那样,将早已被遗忘、早已被边缘化的故事娓娓道来。
小龙治学,最重细节。无论是对“少年中国学会”的开创性研究、对中国近代思想的独特梳理,细节都是他一贯的关注。他甚至用一部著作的题目来提醒我们:“细节”中包括着“警示”。如今小龙的朋友们相约,以各自的文字延续他没有讲完的话题。于是我再次想到了得益于小龙的一些细节。
小龙曾就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的纠葛作过极具启发性的讨论,其中引用的一组数字特别耐人寻味:在1924年可资查考的大约90篇“非基督教”文章中,批评《圣经》的只有1篇,批评耶稣的3篇,批评教会的5篇,批评基督徒的11篇,其他一般性的批评共为34篇,而专门针对基督教教育的批评则有36篇。(吴小龙《细节的警示》,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14~115页)
为什么教育会在“非基督教运动”中成为众矢之的?此种情形的直接原因当然在于当时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不过从今天的角度看,这组数字的启示远不只如此。
“教会大学曾经是中国新式高等教育的先驱”,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基督教会以教会大学“作为传教媒介”的初衷当然也是不言而喻的。问题在于:基于对受众和“目的文化”的不同理解,以齐鲁大学(山东基督教大学)和圣约翰大学为代表的早期教会大学选择了全然不同的教学模式。这两种教学模式的区别,首先体现于作为不同授课语言的汉语或者英语。如果说“我们只能在语言中理解,而不是理解语言”,那么沿着吴小龙的提示进一步追溯历史,对照我们今天的教育仍可作为警示。
在齐鲁大学(山东基督教大学)逐渐形成之前,参与办学的传教士就将汉语确定为授课语言,而且是白话文与文言文并重。1902年由“山东的美国长老会和英国浸礼会成员”起草的文件《联合教育工作基础》,一方面明言“联合学院第一位和最重要的目标是推进基督在中国的事业”,一方面规定“学院用中文授课”。(郭查理著、陶飞亚等译《齐鲁大学》,珠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3、63页)不仅如此,山东的教会学校甚至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课程是讲授中国的儒学典籍。比如作为齐鲁大学前身的登州学院,“在预科时学生就要背诵4卷《诗经》和2卷《书经》。在学院里则要求学生复述2卷多的《书经》、4卷《礼记》、6卷《左传》和全部《易经》。课程中还包括了以前要求学生背诵的孔子的《论语》和《孟子》《大学》《中庸》以及有关经典的注疏。”(《齐鲁大学》,第29页)
齐鲁大学对授课语言的选择,不仅是“本地化”的策略,也同那些传教士对西方现代思潮本身的警觉直接相关。比如狄考文(Calvin W.Mateer)就曾坦率地写道:“年轻人着魔般地学习英语,因为英语里有金钱。随着英语图书报刊越来越多,正在播下不可知论、怀疑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种子。”总之,“如果……一开始就在课程中设英语……学校就会迅速地世俗化,就会与学院存在的目的背道而驰。”(《齐鲁大学》,第81-82页,76页)“学院存在的目的”当然是“推进基督在中国的事业”,而至少在狄考文看来,这并不意味着整体地输入西方文化。因此他宁可借助中国自身的传统资源,或者求同去异,或者改头换面,只要这些古老的说教仍然可能收拾人心、整饬世道。当山东基督教大学校务委员会在1915年正式批准采用“齐鲁大学”的校名时,“附会儒理”的潜台词已经不言而喻。
圣约翰大学的校名刚好与齐鲁大学针锋相对。无论其创办者对此是否有自觉的意识,当这些通晓汉语的传教士创办学校时,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英语。
圣约翰大学只是在初期将汉语确定为“教学语言”,但是很快便倡导教会教育中的“英语运动”。也许可以说,这些传教士已经充分意识到语言的根本作用;即:语言不仅是思想的载体,其实也是某种观念和价值本身。
后来长期主持圣约翰大学的卜舫济(F.L.Hawks Pott)在1887年写给圣公会布道部的一份报告,被视为“教会教育中英语教学派的代表作”,其中认为“华人研究英文犹如西人研究希腊拉丁文,可以增进智慧”;乃至有传教士进而宣称“英语是一种道德语言”,“英语知识能使人具有大多数没有英语知识的人们所缺乏的道德品质。”(《教育与宗教:作为传教媒介的圣约翰大学》,第28页)
汉语教学和英语教学并不会影响到教会大学的办学宗旨,然而至少在一定的意义上,这标志着两种不同的传教观念,也暗示出对于信仰与文化之关系的不同评价。于是恰如吴小龙的“细节”所示,这在齐鲁大学和圣约翰大学分别引发了“关于英语的斗争”和“关于汉语的斗争”。
齐鲁大学1906年的学生罢课,是要求以英语授课。英语课程在1907年年底获得校董会批准。(《齐鲁大学》,第77页)而当圣约翰大学的外籍教员认为汉语的教学方法陈腐落后、“不足以表达抽象的思想”、甚至会导致“精神上的自杀”之时,有中国学生用相似的措辞提出反论:“舍弃民族语言,无异于民族自杀。”结果中文在圣约翰大学“成了‘进步’或‘革命’的语言”。在1925年的学潮中,中国教员面对外籍教员的英语发言,最有力的反驳也是将语言与语言所要表达的内容直接关联起来:“吾今日可操国语以语中国人之所欲者乎?”这位发言者就是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在1946年圣约翰大学的第二任华人校长上任以后,终于宣布学校的布告一律改用中文。(《教育与宗教:作为传教媒介的圣约翰大学》,第33-35页)
上述的一切,或可为吴小龙所示“细节”提供注脚;而其中的“警示”,我总觉得是小龙力图“诱导”我们参与讨论的话题。以我对小龙的了解,我深知在他那些“诱导”性的“细节”背后,其实已经有他不想说尽的潜台词。而破解其潜台词的另一个“细节”,则可能藏他关于“少年中国学会”的研究之中:曾琦、王光祈等两位最为激烈的批判者,晚年居然成为了天主教徒。
我无法将这“细节”的“警示”说尽。不同的读解可留待小龙的亲人,以及在小龙弥留之际帮助他的友人钟志邦先生。
小龙治学,最重细节。无论是对“少年中国学会”的开创性研究、对中国近代思想的独特梳理,细节都是他一贯的关注。他甚至用一部著作的题目来提醒我们:“细节”中包括着“警示”。如今小龙的朋友们相约,以各自的文字延续他没有讲完的话题。于是我再次想到了得益于小龙的一些细节。
小龙曾就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的纠葛作过极具启发性的讨论,其中引用的一组数字特别耐人寻味:在1924年可资查考的大约90篇“非基督教”文章中,批评《圣经》的只有1篇,批评耶稣的3篇,批评教会的5篇,批评基督徒的11篇,其他一般性的批评共为34篇,而专门针对基督教教育的批评则有36篇。(吴小龙《细节的警示》,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14~115页)
为什么教育会在“非基督教运动”中成为众矢之的?此种情形的直接原因当然在于当时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不过从今天的角度看,这组数字的启示远不只如此。
“教会大学曾经是中国新式高等教育的先驱”,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基督教会以教会大学“作为传教媒介”的初衷当然也是不言而喻的。问题在于:基于对受众和“目的文化”的不同理解,以齐鲁大学(山东基督教大学)和圣约翰大学为代表的早期教会大学选择了全然不同的教学模式。这两种教学模式的区别,首先体现于作为不同授课语言的汉语或者英语。如果说“我们只能在语言中理解,而不是理解语言”,那么沿着吴小龙的提示进一步追溯历史,对照我们今天的教育仍可作为警示。
在齐鲁大学(山东基督教大学)逐渐形成之前,参与办学的传教士就将汉语确定为授课语言,而且是白话文与文言文并重。1902年由“山东的美国长老会和英国浸礼会成员”起草的文件《联合教育工作基础》,一方面明言“联合学院第一位和最重要的目标是推进基督在中国的事业”,一方面规定“学院用中文授课”。(郭查理著、陶飞亚等译《齐鲁大学》,珠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3、63页)不仅如此,山东的教会学校甚至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课程是讲授中国的儒学典籍。比如作为齐鲁大学前身的登州学院,“在预科时学生就要背诵4卷《诗经》和2卷《书经》。在学院里则要求学生复述2卷多的《书经》、4卷《礼记》、6卷《左传》和全部《易经》。课程中还包括了以前要求学生背诵的孔子的《论语》和《孟子》《大学》《中庸》以及有关经典的注疏。”(《齐鲁大学》,第29页)
齐鲁大学对授课语言的选择,不仅是“本地化”的策略,也同那些传教士对西方现代思潮本身的警觉直接相关。比如狄考文(Calvin W.Mateer)就曾坦率地写道:“年轻人着魔般地学习英语,因为英语里有金钱。随着英语图书报刊越来越多,正在播下不可知论、怀疑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种子。”总之,“如果……一开始就在课程中设英语……学校就会迅速地世俗化,就会与学院存在的目的背道而驰。”(《齐鲁大学》,第81-82页,76页)“学院存在的目的”当然是“推进基督在中国的事业”,而至少在狄考文看来,这并不意味着整体地输入西方文化。因此他宁可借助中国自身的传统资源,或者求同去异,或者改头换面,只要这些古老的说教仍然可能收拾人心、整饬世道。当山东基督教大学校务委员会在1915年正式批准采用“齐鲁大学”的校名时,“附会儒理”的潜台词已经不言而喻。
圣约翰大学的校名刚好与齐鲁大学针锋相对。无论其创办者对此是否有自觉的意识,当这些通晓汉语的传教士创办学校时,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英语。
圣约翰大学只是在初期将汉语确定为“教学语言”,但是很快便倡导教会教育中的“英语运动”。也许可以说,这些传教士已经充分意识到语言的根本作用;即:语言不仅是思想的载体,其实也是某种观念和价值本身。
后来长期主持圣约翰大学的卜舫济(F.L.Hawks Pott)在1887年写给圣公会布道部的一份报告,被视为“教会教育中英语教学派的代表作”,其中认为“华人研究英文犹如西人研究希腊拉丁文,可以增进智慧”;乃至有传教士进而宣称“英语是一种道德语言”,“英语知识能使人具有大多数没有英语知识的人们所缺乏的道德品质。”(《教育与宗教:作为传教媒介的圣约翰大学》,第28页)
汉语教学和英语教学并不会影响到教会大学的办学宗旨,然而至少在一定的意义上,这标志着两种不同的传教观念,也暗示出对于信仰与文化之关系的不同评价。于是恰如吴小龙的“细节”所示,这在齐鲁大学和圣约翰大学分别引发了“关于英语的斗争”和“关于汉语的斗争”。
齐鲁大学1906年的学生罢课,是要求以英语授课。英语课程在1907年年底获得校董会批准。(《齐鲁大学》,第77页)而当圣约翰大学的外籍教员认为汉语的教学方法陈腐落后、“不足以表达抽象的思想”、甚至会导致“精神上的自杀”之时,有中国学生用相似的措辞提出反论:“舍弃民族语言,无异于民族自杀。”结果中文在圣约翰大学“成了‘进步’或‘革命’的语言”。在1925年的学潮中,中国教员面对外籍教员的英语发言,最有力的反驳也是将语言与语言所要表达的内容直接关联起来:“吾今日可操国语以语中国人之所欲者乎?”这位发言者就是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在1946年圣约翰大学的第二任华人校长上任以后,终于宣布学校的布告一律改用中文。(《教育与宗教:作为传教媒介的圣约翰大学》,第33-35页)
上述的一切,或可为吴小龙所示“细节”提供注脚;而其中的“警示”,我总觉得是小龙力图“诱导”我们参与讨论的话题。以我对小龙的了解,我深知在他那些“诱导”性的“细节”背后,其实已经有他不想说尽的潜台词。而破解其潜台词的另一个“细节”,则可能藏他关于“少年中国学会”的研究之中:曾琦、王光祈等两位最为激烈的批判者,晚年居然成为了天主教徒。
我无法将这“细节”的“警示”说尽。不同的读解可留待小龙的亲人,以及在小龙弥留之际帮助他的友人钟志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