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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政府为了实现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对特定区域的治理,完成特定的任务,派出机关、派出机构以及派出官吏等形式各异的政府派出组织,利用自身虚位性、临时性、灵活性的特点,通过分权的方式分散派往各地的派出组织来强化中央集权国家控制的同时,对地方政府行政区划的设置、监察制度、职官制度的演变发展等方面均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