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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省级财政出资的农民合作社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两年多来,贷款对象由农民合作社扩大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实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合作银行由2家扩大到5家,信贷服务区域由20家试点县扩大到全省县域全覆盖,累计发放贷款13亿元,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