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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湖南城市经济发达,人口繁多,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远远落后于城市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会馆、公所等城市民间商人组织就承担了城市经济、社会管理、公益事业的等多方面职能。清代湖南城市民间商人组织承担城市管理之职能,对今天的城市管理创新有重要的借鉴作用:政府应扶助城市民间组织的发展,民间组织应主动适应社会以担当城市管理的重任,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