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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民事审理、裁判的目的是什么?有时认为是通过严肃的裁判解决矛盾与纷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时觉得是通过法官的说情、说法、说理,努力让当事人握手言和。而对下面这起案件的处理,更引发了笔者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思考。简要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往来,乙公司的业务员张波曾代理本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2013年6月张波的妻子李莉(非乙公司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