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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诊察了解;断,分析判断。中医在看病时,运用望、闻、问、切四种诊察方法,收集和掌握病人所反映出来的病情资料(包括症状、体征和病史),并对这些资料加以综合、分析,最后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候。这一过程,称为“辨证”。根据辨证的结果,再考虑治疗原则和具体治法,选择适当的方剂和药物,称之为“论治”或“施治”。故辨证是施治的前提和依据,施治则是治疗病证的手段和方法,又是检验诊断正确与否的实践标准。